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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天師那些年-----第280章 茅山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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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茅山落霞

第一卷 第281章 茅山落霞

茅山落霞。

在普通人的眼裡看來,或許只是每當夕陽西下之時,天際盡頭的一抹落霞而已,可是在玄門中人的眼裡看來,茅山落霞卻隱含著另外的一層意義。

因為茅山可以說是道教傳統之中最具代表力的門派,比起實力強大的太乙教來說,茅山也許算不上出類拔萃。

可是他的名氣最大。

所謂樹大招風,槍打出頭鳥。

在那些妖魔鬼怪的眼裡看來,茅山這座標誌性的道門中地就是他們眼中被征服的物件,就好像《倚天屠龍記》之中的六大派聯手攻打明教光明頂一般,都是潛意識裡那種需要征服的物件。

這茅山落霞便是帶有這麼個意思,你別看他好看,其實本質下很危險,裡面說不定就藏匿著不乾淨的東西隨時隨地會跳出來要你的命。

我笑著對金剛說道:“金剛,沒想到你們茅山派還是塊唐僧肉,這麼多髒東西在盯著啊。”

金剛當時笑道:“你以為我們茅山派就是毫無還手之力的唐僧?”

我頓時笑了。

其實也是。

當初看《西遊記》的時候,我就覺得裡面的橋段都有一個致命的邏輯缺陷,你說平頂山裡的金角銀角大王抓了唐僧要吃他,請個奶奶過來還表示可以理解。

畢竟體現尊老愛幼吧。

可是黃風怪那兒,還有黑熊精那兒,這些妖怪磨磨嘰嘰的抓住了唐僧之後非得要燒一鍋開水,然後又押在那兒唧唧歪歪的等一個日子在下手。

我就覺得這些妖怪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被作者給設計好了,他們就是等著被虐。

放到真實的現實社會之中來說,哪裡會有這麼多有講究的妖魔鬼怪?

一言不合直接開打,看你不順眼直接弄死你,絲毫沒有客氣可講,有著寶貝直接吞了再說。

所以,不管是人性也好,還是鬼性也罷,又或者妖性來說,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貪婪。

沒錯。

就是貪婪。

一旦逮住了好東西,先吞了再說。

放眼觀看《西遊記》,孫悟空當初牛逼的狠,可是取經去了卻垃圾得一比,這種反差,在茅山那兒是無法體現出來的。

我非常相信這個戰鬥力強悍的道教門派,就算有妖魔鬼怪敢來偷襲,估計也會被席捲一空。

正想著,魅彤忽然指著落霞喊道:“你們快看,那陣金光是怎麼回事?”

我們就看到,茅山落霞在快速靠近茅山山頭的時候,那片籠罩在雲霧之中不見蹤影的山頭部分忽然泛出一道金光,瞬間就把這片落霞給剿滅,直至化作虛無。

整個過程持續得非常的短,在不懂行的人裡看去就是一副翻雲弄雨的電影畫面,給人一種極其震撼的視覺享受。

金剛說:“這是茅山派的護山寶器茅山鍾,此物甚是不凡,一響祛妖邪,二響震鬼怪,三響滅神魔!”

茅山鍾到底有沒有真如金剛所說的這麼神奇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寶器這種東西,可是僅次於神器的存在。

據說這是開宗立派的張天師張道陵羽化登仙時留下來的寶物,祭煉了這麼多年,那威力想必也不容小覷了。

不過張天師再牛逼,在人世間也就是個開宗立派的人物,比起黃帝蚩尤那種能夠創造人類的上古大神來說,兩個人根本就不在一個量級之上。

所以,神器跟寶器有差別那也可以理解了。

但不管怎麼樣,這個茅山鍾絕對不會差。

我說道:“倒是神奇,咱們也就是看看,金剛,我們也餓了,快帶我們去吃飯吧。”

“嗯,走吧,早就準備好了,茅山養生膳食。”金剛哈哈一笑,帶著我們就往外走。

轉頭的一剎那,我扭頭又往天際盡頭一看,發現那片被打散的茅山落霞又捲土重來,這一次,變幻的不是那種七彩斑斕的姿態,而是一股黑氣,濃濃的黑氣。

這不禁讓我皺起了眉頭,腦袋裡浮現出了一個問題:這些妖魔鬼怪齊聚這兒,真的只是為了攻佔茅山,僅此而已嗎?

“二狗,你在想什麼呢?”已經離去的魅彤又走了回來。

我笑了笑說道:“我在想今天晚上吃什麼好吃的。”

“切,饞蟲!”魅彤笑了笑還是挽住我的手朝著院子外面走去。

不知不覺之間,我已經習慣了魅彤的種種霸道要求,出門挽手,走到哪兒跟到哪兒,然後飲食起居全部都由她負責。

在外人的眼裡看來,我們儼然就是一對結婚多年的老夫老妻一樣。

其實只有我自己心底清楚,我們之間隔著的障礙實在是太多,不過我學會了不再強求,也不再多想給自己找麻煩,而是一切順其自然吧!

不得不說茅山養身膳食的味道確實不錯,全部都是那種鮮嫩的有機蔬菜調製而成,味道可口,吃的非常的爽口。

我甚至打趣他們說,到底是長在三清祖師腳下的小白菜,沾染了仙氣就是不一樣,大家就都笑了。

晚上的時候,回到房間裡之後,金剛跟茅凱凱全都回派裡例行報道去了。

我閒的有些無聊不知道該幹什麼,這個時候魅彤卻敲開了我的房門後說道:“二狗,我們去茅山腳下的夜市裡逛逛吧。”

我想了想說道:“行啊。”

我們輕車從簡,從山上慢慢散步走下來,到了集市那兒的時候,茅山的夜市展現出了他與眾不同的魅力。

我也去過不少的朝拜聖地,比如衡陽的南嶽,比如四川的峨眉山,也比如河南的嵩山。

每個地方都有它的特色,唯獨茅山的夜市讓我印象深刻。

因為這兒把江南富庶之地展現的淋漓盡致,到處都是裝修的古韻古味的亭臺樓閣,就好像重回了上古時期一般。

壓根兒就不像是那些仿古建築一般,再怎麼看總是給人一種很假的感覺。

而且這兒的吃的也是五花八門,天南地北的到處都有,我們一路從街頭吃到街尾,也算是過足了癮。

就在這個時候,一陣帶有強烈節奏感的鼓聲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是一家賣手鼓的店子。

這些小玩意兒很少招惹魅彤的喜歡,她走進去像是一個孩子一樣這兒敲敲,那兒拍拍。

我想了想後說道:“魅彤,你這麼喜歡的話,我乾脆送你一個怎麼樣?”

“真的?”魅彤的眼睛頓時亮了,那眼神就好像是陷入了熱戀之中的女人在渴求男人送她一個禮物一般。

我說:“你至於嗎?不就是一個手鼓,幹嘛這麼看著我。”

魅彤說:“李二狗你個大笨蛋你當然不知道了,這可是你送我的第一個禮物,雖然不貴,可是對我來說卻是最好的。”

“我……”

我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魅彤,因為我猛然想起了我第一次送蘇青青禮物時候的情形。

那會兒我還是一個窮光蛋,沒幾個錢的時候卻節衣省食咬牙給蘇青青買了一隻天梭手錶。

可是等我有錢了的時候,她已經離我而去,我又碰到了另外的女人。

而且是享受被愛的感覺,一隻不值幾塊錢的手鼓卻能夠讓她歡天喜地。

原來,重要的並不是禮物的輕重,而是有沒有去認真的付出過。

老闆是一個年輕的女孩,跟我們差不多年紀大,她已經包好了一個手鼓遞給了魅彤,我買好單之後,她又掏出了一個本子給我說道:“大明星,你能夠給我籤個名合個影嗎?”

“你認識我?”我奇了,我一直以為我還不是很有名氣。

可是這老闆娘卻說:“那當然了,在茅山腳下做生意的,有幾個不是對道教文化感興趣的呀,你的那部電影預告我早就看過了,拍得很帥,真人更帥。”

我馬上笑了說道:“你說的不是實話,我就覺得電影上的我比真實的我帥,不過你既然認出我來了,那就拍個吧。”

我非常爽快的在本子上籤上了我的名字,魅彤也簽了一個,然後又拿著手機我們三個搞了一個合拍。

就在這個時候,手鼓店的外面也響起了一陣相機拍照的聲音,雖然很廕庇,可我還是聽了出來。

我扭頭朝著外頭一看,就看到對面店鋪的柱子下,一個戴著棒球帽身材矮小的矮個子男人正拿著一個單反相機朝著我們一通狂拍。

我當時還沒有反應過來,可是魅彤卻忽然驚喜的說道:“哈哈,狗仔隊,沒想到我竟然還有機會被狗仔隊給偷拍了。”

這是什麼反應!

我一頭暴汗後說道:“你傻呀,趕快走吧,要不然明白哪個角落裡就指不定的有人在黑我們呢!”

“怎麼,你怕黑?”魅彤笑眯眯的說。

我說:“我只是不喜歡別人亂說。”

“真的?”魅彤問道,說著,她以極快的速度忽然在我的臉上狠狠的親了一口,我頓時愣了,有些不知所措。

魅彤卻哈哈大笑,道:“估計剛剛已經被他給拍到了。”

有個時候,我就是不太喜歡魅彤這一點兒,她老是喜歡強迫我,老是喜歡逼我做一些我還沒有想清楚的事情。

不過,她就是她,她要不這麼幹,那她也不是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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