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自己留下的線索(1/3)
劉泰武白了他一眼,說道:“說你小子白痴你還不信,你難道不知道這句話以前都是用在什麼地方的嗎?那都是結婚時才說的話。”
張楚科頓了頓,似乎還想反駁什麼,不過電話接通了,打斷了他。
張楚科衝著電話裡罵罵咧咧地喊了幾句,隨即結束通話了電話,聳了聳肩說道:“行了,那小子說了,馬上就回來。”
從這兒開始,接下來的情況,我大概就有一個印象了,不過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繼續躲在陰影之中,悄悄地等了下去。
不過,該有的心理準備,我還是做得十分充分。
因為。。。。。。
一個小時之後,‘我’急匆匆地跑上了樓梯,同時還大口喘著氣,整個人都彷彿要散架了一般。
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間,張楚科跟劉泰武飛身上去就是當頭一拳。
張楚科一臉黑線,說道:“這就是你丫的‘馬上’?你丫該不是把那種不可描述的事情辦完了才回來的吧?”
‘我’白了他一眼,整個人都虛脫了一般,說道:“我靠,站著說話不腰疼,你又不是不知道,清雅那麼愛面子的一個人,沒跟那幾個姐們比完,能放我走嗎?”
劉泰武臉色一白,看著‘我’用一種憐憫的語氣說道:“額,又有哪個不長眼的女的在雅妹子面前撒狗糧了?”
‘我’一臉絕望地點了點頭,說道:“是啊,大爺的,差點沒給我累死啊,我簡直要瘋了都。行了行了,不說了,先進房間喝口水。”
‘我’連什麼事都沒有來得及問,直接便開啟房門走了進去。
不過說實話,當時那感受,我現在還心有餘悸。
跟著一群戰鬥力爆表,同時又攀比心很重的姑娘家逛街,真的是很可怕。
等到三個人走進房間關上房門之後,我這才悄悄鬆了口氣,從不遠處的陰影裡走了出來。
不過站在門口偷聽什麼的,這個我是不敢的,我對於我們三個自己的能耐還是很有自信的,就算我再怎麼小心,估計也會被發現。
更何況,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發生,那麼屋子裡即將進行的對話內容,我記憶之中應該都有,根本就沒有什麼偷聽的必要。
根據我記憶之中的內容,當天晚上的談話,主要是圍繞著那一場展會進行的。
石智勇當時根本不願意出面,現在我知道,是因為羅十六的案子。而丁志誠因為警局的事情比較忙,也沒有辦法前去。
這一場展會,因為展品的價值相當之高,所以展方相當重視,儘管有不少保衛,依然希望重案組能派人去。
後來實在是沒有辦法,丁志誠便指派了幾位下屬,而石智勇,則暗中指派了我們三個,據說是為了讓我們見見大場面。
這種事情,我們自然是當仁不讓,所以就異常熱烈地討論了一個晚上。
不得不說,當初的我們,還真是一腔熱血,明明展會還有一個月,我們居然就已經虛構出了好幾種危險情
況。比如有組織暴力搶劫,或者說有某種高明的竊賊,利用什麼辦法繞開了一切安全保護手段,最終成功偷走了展品。
很多電影之中,其實都有類似的場面。
與此同時,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我們還在思考著對策。
當然,這些事情,現在看來其實都顯得挺蠢的,畢竟世事無常,很多事情根本就是無法預料的。
比如,當初的我,就算想破腦袋,也不可能想到其實策劃這一場盜竊的,就是三年半之後的我。
只不過,當時我記得我好像得到了某個提示,那是一個紙條,上面用鉛筆畫著一隻鳳凰,當然,只是寥寥幾筆畫成的簡筆畫而已。
除此之外,還寫著一個地址以及對應的時間。
我記得那個地址後來在破案的時候,幫了我們大忙,一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上面的內容:“西賢路七十三號,八月三日八點整。”
地址和時間都好理解,不過當時我絞盡腦汁,最終也沒能理解那一隻鳳凰的意思。
除了這個紙條之外,我還收到了數次提示,全部都是一個地址、一個時間,外加這樣的一隻鳳凰。
然而,一直到案子破了很久之後,我還是沒能明白這隻鳳凰到底意味著什麼。
後來時間久了,因為再也沒有引起任何波瀾,這件事情最終就被擱置到了一邊。
現在想一想,莫非,其實當初那些提示之中的鳳凰,指的就是這個‘不死鳥之翼’?畢竟,在民間的說法之中,鳳凰就是不死鳥。
只不過,當初展會之中並沒有‘不死鳥之翼’,這一點我記得一清二楚,當時失竊的是一顆無價的紅鑽。
既然如此,那麼為什麼我所收到的提示之中,居然會有不死鳥?
這個問題十分讓人費解,不過我也明白,這並不是想一想就能想清楚的事情。
我收回心神,開始回憶第一次收到紙條時的情況。
三年半以前的那天晚上,第一張紙條在我家的客廳,靠近大門的位置被發現,應該是有人從門外沿著門縫丟進來的。
不過等我們發現紙條的時候,門外早就已經沒有人影了。
當時拿到紙條之後,我們全部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不過劉泰武跟張楚科卻問我是不是我的惡作劇。
他們說這紙上的筆跡跟我的筆跡十分相似,儘管有些遮掩的痕跡,不過還是瞞不過他們兩個。
當時我還一臉懵逼,因為這並不是我乾的,而這張紙條上的東西,就連我自己也完全不懂。
後來,當案情的發展跟這紙條上的資訊聯絡起來之後,他們兩個甚至打算給我做個催眠,想要看看我是不是在某天的夢中,夢遊的時候寫下了紙條上的內容,或者說是在潛意識之中有著某種預知未來的能力。
不過後來證明了,這些全部都是扯淡,根本就不存在。
等一下!
會不會,其實這些紙條,就是我自己寫的?只不過所有線索全部都是三年半之後的我給出
的,因此當時的我並不知道?
這個念頭一出現之後,立刻便盤踞著我的大腦,除此之外,我也的確想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釋了。
想到這裡之後,我不再猶豫,立刻下樓買好鉛筆跟本子,按照我記憶之中大概的輪廓描了一隻鳳凰,並且寫下了第一條線索:“西賢路七十三號,八月三日八點整。”
這個地址跟時間,等到破案的時候,我才明白它的意思,不過那個時候距離時間點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
西賢路七十三號,是帝王大廈總經理的家,八月三日早上八點整,總經理離開家,自此之後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人見過他。
也就在當天,帝王大廈突然間換了個總經理,據說是總部的調任命令。
那是一個陌生的面孔,並沒有人認識他,不過他身上資料齊全,身份也並沒有什麼可疑之處。
其實這些內容,我全部都想要留在這張紙條上,畢竟將這些我所知道的東西寫下來,也許能給那個‘我’提供很多的幫助,也能讓‘我們’三個少走很多彎路。
不過,我不知道我該不該這麼做,畢竟,我所收到的資訊,就只有這些,而我仍然利用這些僅有的資訊成功破獲了案子。
如果我刻意去多留線索,會不會帶來某種不可預估的影響?
在我的感覺之中,這應該並不是我三年半之前的經歷,我更願意相信這一切都是幻覺,或者說我們處於某一個比我所處的時間軸慢三年半的平行世界之中。
在這裡,我其實也不知道發生的一切,會不會跟我曾經的遭遇有所不同。
仔細想一想,大概也就分兩種情況:第一,我按照曾經我所受到的線索傳遞內容;第二,我把我所知道的,儘可能全部都說出來。
第一種情況的話,基本屬於最為穩妥的選擇,想必最終結果應該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應該跟我的經歷差不了太多。
畢竟,這一起盜竊案,曾經的我雖然有協助破獲的義務,不過如果真的因為線索不足無法破解,那也賴不到我的頭上。
而第二種情況,就稍微有些說法了。把我所知道的內容,儘可能詳細地傳遞給三年半以前的‘我’,最終得到的結果,應該也就兩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因為我這自作主張的決定,使得事件朝著不可控的方向發展,最後一切一團糟,甚至還有可能會使我自己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這種結果,應該算是最差的,畢竟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那麼‘我’可就完蛋了。就算這真的只是一個平行世界,那個‘我’跟現實之中的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不過看著自己把‘自己’給坑了,多少還是讓人有些無法接受的。
第二個方向,因為我提前劇透,所以‘我’在事發之前便洞察了一切,並且早早地控制了局面,最終使展會正常進行了下去,而那些盜竊行動,則全部被扼殺在了搖籃裡。。。。。。
等一下,我為什麼要把盜竊行動扼殺在搖籃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