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總是一輩子
我就給老王寫帖子,大意是讓他邀請我去一趟,我好把老媽和小晴帶回來。
並且在帖子最後千叮嚀萬囑咐,讓隔壁老王千萬別打什麼壞主意,否則我這裡就發陰兵弄死他!
那邊接到了帖子,很快就發來了邀請函。很神奇,我拿著這個邀請函直接就出現在了老王的城隍府,他還親自迎接,上來跟我握手,親切地說:“沒想到你也當上城隍了,這活人做城隍貌似不太合規矩啊,不過你放心,雖然我姓王,但絕沒有做過什麼對不起你的事!”
切,你想做也沒那機會啊,我那個陰德碑沒人進得去。
然後我們做了一番親切交流,加強兩個城隍府之間的睦鄰友好關係,併為將來的合作發展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最後達成數項共識……扯皮的事情都結束了,我這才做準備把老媽和小晴都接回去,很簡單,把陰德碑帶走就可以了,不過這之前我得見見她們。
踏著金光我就進了陰德碑,這裡貌似有了變化,青山綠水都沒有了,貌似那個小竹樓還在,這是怎麼回事,小晴變成了光頭,難道這裡面也會有相應的變化?
我趕忙衝了進去,居然沒看到人,這竹樓有後院,我聽見動靜就往後院跑。
老媽正在練功呢,我貿然出現就被她一腳給踹飛……
“怎麼樣了。沒踢壞吧?”老媽趕緊跑過來噓寒問暖,“好容易有了個兒子,可別踢死了……”
我一口氣好長時間才順了過來,問她:“小晴呢,怎麼沒看到她?”
老媽把我抱回屋裡,一邊說:“她走了啊,怎麼她沒跟你說?”
我掙扎著脫離她的懷抱:“等等,走了是什麼意思?”
“走了就是走了的意思,離開了。”老媽解釋道,“她說她已經告訴過你,不能再和別人訂親了,因為這裡就是你和她血液的結合,是你們的婚約。再訂親的話就壞了規矩,為了不讓你承擔責任,她只有離開。”
“我那是虛與委蛇啊,作為一個演技高超的實力派,我得和敵人周旋,救回人命。”
我義正嚴詞地說,“而且她這麼厲害,早出手對付禿子哪裡還有今天?”
老媽嘆了口氣,忽然說道:“有些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她臨走的時候已經把一切都告訴我了,包括你知道的,還有你不知道的,其實出那麼多事也不僅僅是她的責任。”
“那跟我說啊,不說我怎麼知道?”
“這其實……是你的責任。如果一開始就選擇了她,不會有這些事。”
我仍然是想不通,我自己怎麼選擇,關別人什麼事?
老媽說道:“那辮子你們收到了嗎?其實那辮子就是你和她之間的聯絡,以前總是聽人說那是三千煩惱絲,現在我相信了,如果沒有那辮子,她和你就沒有聯絡了,那辮子是因為你才長出來的,她從……那下面上來,力量完全被壓制,只有辮子可以保護她。”
“那她剪掉幹嘛啊。再送過去不是多此一舉?不是她任性?”
“不是,剪掉了辮子,她就能獲得自己真正的力量,才能對付那個禿子。”
老媽說,“她臨走的時候告訴我,沒有了辮子,她將再也回不來了,所以她留辮子就是為了等你的,辮子沒了,她也就沒了,從此你再也見不到她,她上不來,你下不去。”
我擦,這麼嚴重?
再想想,怪不得那老禿子跑還跑得這麼開心呢,原來是小晴再也上不來了!
她重新擁有極陰的力量,老禿子當然沒辦法和她對抗的,但這裡不是她那陰曹地府,不可能她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所以老禿子算準了她不可能逞凶多久,就選擇了避其鋒芒?
小晴果然是厲害啊,老禿子乾淨利落地逃跑都還被她打傷了。
也不知道小歆追殺到沒有,但願能幹掉他,我就再也沒有後顧之憂了吧?
如果禿子真的能脫身,那以後小晴再不會出現,他就可以永遠對我下手了,而不會擔心我什麼時候從了小晴,世間就再也沒有永生的純陽之氣?
他們之間就賭這一把,一直等了那麼多年啊。
“可是,她就不能有點耐心嗎,這麼多人在老禿子手裡,她不能等我一世?”
“她已經等得夠久了,這個陰德碑……是叫陰德碑吧?”
老媽說,“這裡是你和她的血共同形成的,這是婚約,你再毀約的話,她將會被壓在下面最少五百年,反正她是這麼說的,而你在那邊訂親已經算是毀約了,她還能等?”
這麼誇張,斗篷哥的陰德碑是五百年前的事?
怪不得她之前跟我說,就在這裡等著出嫁呢,還說出嫁前不能離開這裡。
“這麼說還是我的錯了?”我有些不懂。
老媽語重心長地說:“出現什麼結果,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選擇,你想一下,如果當初你直接選擇了她,斷了其他人的念想,後來還會有這麼多事嗎?對了現在那老禿子怎麼樣了?”
怎麼樣?他還沒死呢,只要他還在,一切都不好說。
我忽然問:“媽,如果小晴是你兒媳婦,你覺得怎麼樣?”
老媽笑了:“她不錯,能有個這麼漂亮的媳婦也是運氣啊,你能開心就好。”
“可如果我娶了她,就只能有一世可活,以後再不能給你娶很多很多兒媳婦了啊?”
“傻孩子,多不代表就能開心,娶媳婦這種事,要的是一起生活,多了哪還有什麼真心,你怎麼儘想著那些事了,都是我沒把你教好。”
我尷尬地笑了笑:“那如果我不娶她的話,隨便娶一個陰魂,那就可以不斷輪迴,我們每一世都能在一起,這樣不好嗎?”
“媽說了,只要你開心。”她笑道,“你要是願意,媽下輩子還生你,那你問問自己,這樣開心嗎?”
怎麼說呢,我發現無論怎麼選,也都是一輩子的事。
比如我娶花小媚,可以幸福一輩子,那下輩子再轉世的話,還是得相遇相識,再來一次相知,和上輩子完全沒有關係。如果我再不碰陰魂,只娶活人,那也是一世的幸福,等老婆老死之後,我遇上的就再也不是她了,也就是一輩子的事!
咦我去,無論怎麼選,永生都完全沒有意義!
無論哪個選擇,過好這輩子才是正經,下輩子就再也沒有相干了,遺憾也不可能彌補。
腦海裡忽然浮現出那個怯怯的,把辮子交到我手裡的女孩……
“媽,你說,我把她找回來,我們三個就活一輩子,怎麼樣?”
“好,不管有幾輩子,媽都會為你活著,你可得讓老媽開心喲。”
我信心百倍地說:“老媽您就放心吧,她走的時候,是不是和你說過怎麼把她接回來?”
“然而並沒有,她只是說,自己永遠都上不來了。”老媽淡淡地說。
什麼,這就給我潑了盆冷水,我好不容易高尚一回,這都不給機會嗎?
我還就和這規矩槓上了:“我不信,一定會有辦法的,哪怕是死,我也要……”
“你千萬別死。”老媽提醒道,“如果你死了,轉生就是下一世,將會把她永遠忘記。”
是啊,我還不能死,否則沒人幫我記得她了,老禿子肯定不會說的,我還得等老媽下一次把我生出來呢,而老媽生我的時候肯定也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還記得她曾經對我說過,那個地方到處都是黑暗,很孤獨。
那麼我就不能把她忘記在那樣的地方,一個被全世界遺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