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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瘋人怨-----第109章 化身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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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化身乞丐

第一百零九章 化身乞丐

這次瘋子對我的評價我基本滿意。

我皺著眉道:“你說,我會不會是一個特工?奉命來調查這些事件,然後又因為什麼事失憶了?”

“這絕對不可能,你的身手不怎麼樣,真正的特工受過訓練,野外生存能力應該很強。你連個兔子都抓不到。”瘋子劇烈的搖頭。

“說的有道理。”我拒絕再想自己的身份了,怕陷入格式塔實驗。

我想了想,又道:“有想過我們怎麼辦嗎?是各奔前程還是留下來搗毀胡主任他們的陰謀?”

“不管做什麼,身無分文可不行!”瘋子將空空如也的口袋底掏出,拉的像蘭州拉麵那麼長給我看。

是啊,沒錢寸步難行,我們該怎麼掙到一點錢才是橫在眼前的首要問題。當然找工作不行,我們可等不到一個月發工資,我們要的是幾小時或一天內就能來錢的營生。

我皺眉冥思苦想了半天:“我們只有做乞丐了,別小看當乞丐的,討飯其實很掙錢哩!”我想我的專業除了買幅墨鏡上街裝算命先生還能做什麼?可裝算命先生我沒經驗,再說我也沒錢買墨鏡。

算命先生要麼年紀很大,要麼是瞎子,除了這兩項基本特徵外,其他所有外形都不會讓人信任,不信任又哪兒會來生意?

討飯則沒技術含量,容易短期學會並上手。瘋子的專業能做什麼可以短期掙錢我更想不出了,想來想去,也只有作討飯乞丐。

瘋子臉頓時憋的像個紫茄子:“不行,我們有手有腳的,再說我老家就在江西,萬一被同學認出來怎麼辦?”

“靠,又不是讓你去做鴨,這比做鴨還奇恥大辱嗎?”

“做鴨還有技術含量,據說也要精通點心理學,才能討好老女人,乞丐傻瓜都能做。”

原來瘋子是嫌乞丐沒有技術含量,這個人有點自負,總是喜歡做一些比較艱難的事,比如蠱,比如埃博拉。

做為心理醫生,對症下藥開導人是強項,我微微一笑道:“你以為當乞丐那麼簡單嗎?為什麼有的乞丐做幾年下來成富翁,有的乞丐永遠只是乞丐?乞丐也要精通心理學,精準尋找目標客戶,還要有才藝展示,更要如當兵的一樣,要身體合格!不要小瞧乞丐這一行,做哪一行都不簡單!英雄不問出處,開國皇帝朱元璋也做過乞丐呢。”

瘋子臉上神情變了變:“身體合格?”

“不錯!身體強壯是當兵的基本要求,而殘缺則是要飯乞丐的基本要求。”

“可問題是我們都有手有腳,並不殘疾啊?”瘋子指了指自己瘦小孱弱的四肢,他的神色已經表現出了對乞丐這一朝陽職業產生了憧憬和興趣。

見瘋子終於有點動心的樣子,我大喜:“這個不是問題,我可以把人催眠成鋼板,自然也可以把正常人催眠成殘疾人,這些都是雕蟲小技啦。如果你怕被熟人認出來,你可以搞些爛泥糊臉上,弄的邋遢一點,或者我也可以把你催眠成歪嘴斜眼的模樣,保證沒人認得出你。”

但瘋子潛意識裡還是有點牴觸做乞丐這件事,他沒我那麼豐富倒黴的人生經歷,他還和一般的小夥子一樣,愛漂亮,要面子。

我為做通他的思想工作就花費了不少時間。

他認為他明明可以靠才華吃飯、靠屁股吃飯甚至靠jj吃飯,為什麼非要去做乞丐靠出賣尊嚴吃飯。

或許每個人對尊嚴的理解都有所不同,但他詭異的價值觀我確實很難搞懂,我憤怒的質問:“你覺得當鴨子賣給基佬或富婆就不算出賣尊嚴?”

“至少比乞丐體面啊,也不用拋頭露面啊,嫖我的基佬或富婆又不可能到處去說,對不對?”

這點我跟他理解不同,我寧願去做乞丐,也不願去做鴨子。

不過好在最後我還是說服了瘋子,我照著人橋催眠的辦法,把瘋子催眠成了瘸子,這個一點也不難。春晚上不會催眠的大外行趙本山都能把範偉忽悠成瘸子,這對專業催眠師來說,真是區區小事不足掛齒。

催眠完,瘋子走了幾步路,看著自己的好腿竟然眼睜睜的真變瘸了,他傻了眼:“我怎麼好象忘記了怎麼走路?尤其是瘸了的左腿,我怎麼也糾正不過來它的姿勢!”

“這真不算什麼,瘋子!”不是我裝逼,大外行趙本山都能輕易完成的事,我作為專業催眠師,完成了難道還會覺得這是什麼榮耀?

別說讓人忘記走路了,催眠師可以讓人忘記任何一件他在內心裡根深蒂固的事情。

比如,任何人都可以輕易的從1數到6,123456,小學生都可以。但若經過一種簡單的催眠,被催眠的人會直接數12346,會跳過5,並且他會絞盡腦汁也回憶不起來世界上存在著5這個數字。他感覺自己漏掉了什麼,忘記了什麼,可他就是想不起來。

就像有時你絞盡腦汁回憶不起來一件往事,但突然某天大腦不經意間的電光火石的一閃就回憶起來了;或者有時你前面一分鐘隨手在家放了一個東西,後一分鐘卻在家翻來覆去找不著,但過一會,那東西又自動的出現在了眼前。

大腦遇到這種情況就好比是電腦或手機卡住了幾分鐘,按什麼鍵都沒反應,只能強制重啟電腦或卸掉手機電池。

被催眠忘記在心裡根深蒂固的阿拉伯數字5差不多就是上面那2種生活中常有的感覺。

稍微不同的是,那2種感覺大腦可以自行恢復。而催眠忘記5這件事,如果催眠師不解開催眠,他將會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想起世界上存在著5這個數字。

在瘋子的強烈要求下,我把自己催眠成了小兒麻痺。我2隻手豎起在胸前,像煮熟的雞爪一樣僵硬耷拉著,還像傳說中的抓胸龍爪手武功的起手勢。最慘的是我嘴巴還歪著,一說話就嘩啦啦的滴口水。

我已經自甘墮落很久了,不像瘋子那麼在意麵子了。我囚徒做過,精神病做過,艾滋病患者裝過,埃博拉患者也裝過,現在只要有必要,就是讓我穿三點式去做舞女我都無所謂了。

“我們不能在這個村子要飯,太危險了。我們往前走一段路,找個小鎮,然後問清楚鄱陽湖的方向,一路要飯要到鄱陽湖。”我說完這段話,口水都快滴到褲襠了。

我現在說話很累,但沒辦法,瘋子說我必須把自己催眠的比他要慘,否則他就不同意這麼幹。

大概是我樣子太滑稽了,瘋子衝我哈哈樂了半天,才一瘸一拐亦步亦趨的跟在我身後出發了。

為了效果更好,我們在路上找了一個破破爛爛的類似板車的東西。說它類似板車,是因為它有板,但是隻有一個輪子,推起來有些吃力,說是獨輪車應該更恰當一點。

瘋子坐在上面,我在後面愁眉苦臉的推著。

乞丐的外形和悽慘我們基本是全部吻合了,現在還缺一個才藝展示,幹什麼都要有一技之長,要飯也不例外。

會拉二胡的乞丐往往就比直接伸手問你要錢的乞丐掙的多。因為不管想要對方做什麼,你總要給對方一個做的理由,才藝或殘疾就是促使對方施捨的理由。

比如你在北京繁華的地鐵附近跪著要飯,不管跪多久,你永遠都只是個要飯的。

但若你是拉著二胡或抱著吉他要飯,那就完全不一樣了。時間長了,在別人眼裡,你就不是要飯的了,你是賣藝的。再過段時間,你就變成流浪歌手了,等時間再長一點,關注的人再多點,你就成感動中國不放棄夢想的靈魂歌者了,並有可能出唱片大紅大紫。

所以呢,做什麼事都是需要包裝和懂點心理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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