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圍著整個地勢都看了一圈兒後,在某一個最不起眼最角落裡的的一棟木屋中看到了有一股股陰氣從屋子裡面不停地湧出來,極為濃厚!
看到這裡,我忙用手一指那個屋子所在的方向對莫祁說道:
“莫祁,在那裡,就是那個角落的裡!”
“走,咱過去看看!”莫祁說著當先朝著那個木屋走了過去,我緊隨其後,不管裡面是什麼樣的東西,我們都要進去看一下,不能放棄一點點線索。
一邊走,我心裡同時再想,如果那裡面是後卿或者沈戀呢?我們這樣冒冒失失的,沒有一點準備的進去,會不會不太好。
就在靠近那個木屋的同時,我突然感覺隨著我和莫祁越來越接近那個滿是陰氣的木屋,之前身上所感受到的那種不安感便再次傳了出來。
這種感覺讓我心裡很不舒服,隨之心跳也不受我控制的加快了起來……
“小與,你怎麼了?”莫祁見我喘息聲越來越大,便回過頭有些擔憂地看著我問道。
我深吸了一口氣,看著莫祁對他如實說道:
“我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只是越靠近那個木屋我心裡面就越不安,心跳也自己跟著快了起來。”
莫祁聽到我的話之後,停下了身子對我說道:
“小與,要不你在這裡等我,我一個人先進去看看再說。”
“那怎麼行,我沒什麼事,走。”聽到莫祁的話之後,我連忙搖頭拒絕,那木屋裡面陰氣很重,絕對不是一個善地,我怎麼可能讓莫祁一個人進去涉險?
“你真沒事?”莫祁又問了我一句。
我搖頭:
“我真沒事,莫祁,咱繼續走吧。”
就此,我和莫祁再次朝著那個木屋跑了過去,沒走多遠,我們便趕到了這個木屋的大門前,靠近之後,藉著月光我朝著裡面打量了過去,而木屋中的那些陰氣全部都是從地面之下冒了上來,看來這個地方多半是一個養屍地,肯定有人在這間屋子裡面養殭屍。
莫不成是後卿?還是沈戀?或者是殭屍族的人在這裡?
幸好在外面出來之前。冥王有先見之明,因為是對付殭屍一族,所以給了我很多剋制殭屍的符紙,雖然莫祁是鬼類,但是符紙同樣對他有傷害,所以,所有的複製都是我拿著。
說起殭屍,除了殭屍一族的人,接近現代的,就只有湘西趕屍一族了。
其實湘西趕屍匠很少有養屍的,一來這養屍如同養虎,哪天搞不好一個不小心自己就讓自己養的殭屍給咬死,二來這養屍之人,都會隨著時間性情大變,甚至會跟他身旁所養的殭屍一樣嗜血、殘忍,更何況是這種養清朝殭屍的,所以木屋裡的那些養殭屍的人,多半不是什麼好東西。
說起趕屍的起源,民間有書記載道: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迴歸故里如何?”阿普軍師說:“好吧。你我改換
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督催。”
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這便是趕屍的最早版本。
清朝有“秋決”的慣例,各州府縣衙門每年秋分時節都會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則需搬運回故里,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因為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唸咒語,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後,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封面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起!”客籍死屍便清代中期,趕屍技術出現,是把客死四川的湖南移民的屍體運送回家鄉。屍體在最開始的運送過程中,是走的水路,並不需要“趕”的。但三峽這一段,水流湍急,旋渦暗礁密佈,船隻往往沉沒。古人又迷信,絕不願意搭載死人走在險江之上,“趕屍”這個職業於是就產生了。
傳言抗戰期間,重慶打銅街一個住家屋簷下,在門框上還貼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代辦運屍還湘”。隨著民智漸開,炸藥的廣泛使用排除了礁石,出現了現代公路和汽車,不信邪的汽船也開始搭載屍體。人們的鄉土觀念也淡化,入川的移民不再要求把屍體運回老家。就像火車的出現粉碎了保鏢和綠林強盜聯合制造的神話一樣,趕屍人也被歷史逐步淘汰了。
會應聲站起……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
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至於趕屍的方法,據說:在湘西的山區,當有外鄉人在那裡去世後,他的親友便前往聘請法師來趕屍回鄉。當法師來到停屍的地方,首先檢視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沖剋,然後便在屍旁唸咒,口中喃喃唸咒好一會,突然,把手中的桃木劍,用力插入停放屍體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劍應手而入,即表示這屍體願意接受法師的號令指引,法師便肯接下這趕屍的聘約。但倘若桃木劍屢插不入或是突然折斷,那位法師便立即掉頭不顧而去,因為,這表示屍體不肯聽從他的號令,途中很可能會因此而發生變故的,所以即使再出更高的價錢,法師也不會答應趕屍的。
當法師接了生意後,並不會立即起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體,才一併起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體。奇怪的是在法師作法後無論天氣怎樣屍體也不會腐爛。起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中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唸咒後,每具屍體便直立起來,隨法師的背後一跳一跳的,往前跟著跳去。因為死屍的各處關節均己僵硬,所以膝部不能屈曲,只能跳躍向前。而一般行旅是日行夜宿,但趕屍正好相反日宿夜行,因趕屍需要在晚間進行,不可讓太陽照射到死屍身上,所以一到雞啼,天將破曉前,法師便帶領死屍們投宿,直至晚上,臨行前由法師逐一檢視屍體額上的符,如沒問題,才會繼續趕屍行程。
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這些披著黑色屍布的屍體前,有一個活人,當地人叫做“趕屍匠”。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手執銅鑼,腰包藏著一包符。
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不打燈籠,因為他是一面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面領著這群屍體往前走的,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讓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若兩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黑夜行走時,屍體頭上戴上一個高筒毯帽,額上壓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面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