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番外----小攻小受現場採訪報道
公年方稚齡,面目怪異,老成持重,眉清目秀,本為地府鬼判,複姓司徒氏,道號玉宸。有王爵之相,雍容端方,性情淡漠。
時建興二年,公與丞相諸葛公相識於南中。有一怪物,名殭屍者,青面獠牙,嗜血狠毒,無三魂而唯七魄,公獨力應對,大戰而勝,然公素懷慈悲之心,與此物相談甚歡,言其甚為可憐,遂與葛公言語相投,公受傷在身遂入葛公軍營療傷。
公為城隍,高居王位,然其素憐百姓,曾直言呵斥:“葛公治下,何有如此之民,將屍首漂於水中,比作東市貨物,討價還價,岸上哭聲震地,水中卻不知救贖,卻牽屍而討價還價販之,情實可恨。”當此時,眾官亦在,公遂發籤捉拿,升堂怒斥,當事人懼而搪塞,公大怒:“爾等可知孤這城隍公堂是何去處。是可以當堂判死,當堂用刑,罪實而刑死無過之衙。”遂叱左右鬼差嚴刑責罰,如此種種重罰,三國恐怖,李嚴乃安,天下民風為之一清。公常言:“以刑法教化不可輕用,亂世用重典,法理之下仍是不外乎人情。然天理淪喪者,不可輕判。”丞相亮亦然。
建興三年,天子過丞相府,見府中有一少年,年及十四,面容憔悴,長袖寬袍,幾不勝衣,面容怪異,乃問之,乃知為地府判官人間城隍司徒公也,天子與公相談甚歡,陰天子許可,我朝天子欲授公軍師祭酒,公堅辭不受,笑言:“孤為地府官吏,難免惹人非議,有傷二位天子聖明。”乃私對葛公曰:“只唯一‘懶’字!”丞相亮大笑。天子物賜榮寵一時為葛公之亞也。
公不喜人多事雜,故除陰間天子傳召及陰間公務外,不出丞相府半步,其性疏落。建興三年,丞相葛公兄諸葛瑾使蜀,因攜九連環言吳王請季漢解一九連玉環。葛公不能解,眾皆呆然。司徒公帳後出,竟取環擲地碎之,瑾怒,司徒公從容作答言:“君來,未言此環價貴,只求解法。孤已解也!”瑾乃大震怖,葛公為解,瑾素聞城隍王名,公又言:“國之寶不在寶,而在君明臣賢,政風清明,官吏清廉,吳王以玉環為寶,大為不妥;今公又以一玉環責難盟國,更為不該。”言罷,轉回。因私言葛公:“三分天下,此乃亂世,亂世之中,各取所需,從無永久之盟國,更無永久之敵國,無非因利而來,他日利盡則散也。公當謹慎。”葛公深以為然。
瑾回吳,告權,權震驚,暗藏收服之心,乃致書葛公,請遣司徒氏入吳為使。公竟應之,席間公竟千杯不醉,權與群臣甚驚。席間,公拔劍彈劍作歌曰:“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餘音繞樑,吳人甚驚,公曰《臨江仙》,一時世人皆知。於作別之時,公高唱:“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其聲哽咽哭訴清幽,詳見《司徒公文集》
建興四年,有小吏誤呼公:“司徒大人!”公乃大笑:“孤乃司徒判官,地府並無此官。”其詼諧幽默可見一斑。
公工於筆墨,曾有武侯之像流世,其字端正碩大,威嚴從容為之;圓滑優美為止;及建興四年陰天子賜酒大醉後,醉態可觀,書《飲酒歌》,字若狂草,葛公竟不能識。次日請其另寫。公言:“醉中字也,與孤醉中一般顛三倒四,酒醒不可得”亮乃大笑。
公精於數算等,喜《九章算術》,曾數日不出,精研圓周之率,得3.1415926,與楊儀公相談甚歡,然公演算法精良,葛公令流傳全國,曹睿驚怖。
公喜煉器,曾仿墨子之木牛流馬而做,葛公用其運糧;又仿葛公佩劍“章武劍”煉劍贈與葛公,劍上青龍盤旋,揮舞雷聲陣陣,龍吟虎嘯,與趙子龍等武將及蒲元等甚善。故,楊儀魏延相爭,公為葛公開解。
公不喜琴樂等,然獨喜一《大悲咒》,此曲彈來,清幽生冷,滿目蒼夷,公每彈此,葛公素以《梁甫吟》和之
建興十二年秋八月,葛公用公計,詐死賺司馬。公乃入地府不出,世人以為因果未完,地府受罪也,然四年後諸葛公取長安,眾皆譁然大驚。
公嗜綠茶糕,諸葛公嘗取笑:“一吃奶稚童也。”次日,葛公餐桌無魚,公亦取笑:“孤量窄,不如丞相。”葛公大笑。
我朝天子日過相府,私見諸葛公與公情好日密,同塌而寢,及至衣冠不整,因大怒,陰天子來時,告陰天子,陰天子言二人因果在此,天子乃止。
建興六年,公心懷怨懟,以葛公納妾之名而去,葛公乃叱罷納妾事,未及上告天子而追,拿公回也,公言:“孤聞一國中婦人為宰相妻也,其人善妒,夫不敢言。然君上賜以美姬,婦人大怒,叱其夫及女子出府。君上大怒,召婦人入朝,謂曰:‘爾從命不?不從即賜死。”婦人對曰:‘寧可死。’君上命皇后備鴆殺之。後尋壺醋而出之,上配點心:‘為夫人送行下酒。’婦人盡飲:‘酸也!’宰相驚言:‘原來夫人喝醋!’君上不敢再罰,因私言左右:‘宰相妻朕尚不敢對,況宰相呼?’君亦一國之相也。”葛公大笑,懷抱公同車歸而請罪,天子不能斷。司徒氏請於陰天子,乃杖司徒公二十,諸葛公削俸一月,眾皆大譁。
公不喜葛公近者,私謂葛公曰:“孤亦醋罈子。”諸葛公大樂。然葛公亦不喜姜維等人無故近司徒公前,每有此事,次日便見司徒公衣衫不整,面露疲態,葛公眉宇自得,二公不避他人,眾官無言反駁。
及至魏亡,曹睿入朝請降,於宴上問二公之事,葛公不能答,公從容對曰:“私事爾,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此事孤二人不能決也。”在席之人,私論公之年少無知於事,必為葛公所逼所乘。公聞而叱:“孤與彼皆天子重臣,為何私論不絕於耳。”魏史官請其詳實,司徒公怒曰:“家事也,何必入幽幽青史,為後人議論。”然我朝史官入相府,陰見二公之事,乃記之。
及至我朝一統,丞相葛公上書請辭,天子不允。天子責問司徒公,公曰:“季漢丞相請辭,乃季漢國事。”天子乃止。葛公遂薦蔣公琬,費公禕,大將軍姜維、魏延繼之。然術師趙直相禕曰“人臣之極,貴重無儔。”人皆稱美,褘亦欣然有矜色,獨司徒公於座而笑曰“幹國事繁,必夭其壽,何賀為?’褘深恨之。”葛公嘗特命褘同載。褘洋洋覷公曰:“僕車馳疾,明府宜親著鞭。”公大笑,乃躍褘車上,為執鞭,縱橫疾馳,幾壞長安東市。褘大震怖。葛公大怒,叱而親杖司徒公:“是知文偉之輕薄,司徒君之放任。”司徒公大笑:“費文偉好是有趣。”經此,禕乃持重,公笑言葛公:“為孤所恐,為公所嚇。”葛公大樂:“家法之責,公之於眾,爾尚能笑,可知亮之杖尚輕矣。”再取杖於手,司徒公點首大笑,面容依然,不為所動。眾散後,史官陰見葛公強喂司徒公酒,調笑無間,如常日爾。
葛公辭後,攜司徒公遊於天下,後隱於終南之山,尚有一屋,大類臥龍崗。天子每年往之,見二公容貌無變,乃知葛公確已得道,遂不再來。後世之人往之,尚有此隱居之屋,時可見二公飄然雲中而至,曰:“離家久,家中塵土飛揚也。”眾皆驚懼而散。
後司徒公於終南山得倭入朝我國,乃怒,查實倭有犯上野心遂歷數之,遂親往戮其一國,天下震驚。陰天子大怒,命杖二公之。
後事----
後世有歷史學家對季漢丞相諸葛亮與傳聞中地府判官之事頗有懷疑,就往終南山查實,確有一屋舍,內古色古香,有木牛流馬等物,然多蒙灰塵,便知無人久矣,便徑入之。卻突見一十五六歲少年,面容古怪,大類傳言中司徒氏判官,從雲端而來,後有一俊美中年男子,身高八尺,手持羽扇,從後而至,言曰:“吾等私物,搬走則罷。”眾人恐懼而走,有學者請之,果二公也。司徒公曰:“吾與孔明私物也。”學者固請之,二公乃應,後傳於天下,天下人皆求長生不老神仙之法,然二公不再來人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