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在你的生命中確確實實發生過,很難忘,於是就銘刻在你心裡,成為了你的一部分。在你臨死的時候,這些事情會像放電影一樣在你眼前閃過,接著一陣**之後,沒了心律,被宣告死亡。
我知道我有一天也會死,到了那時候,回憶即使重新播放,也只有我一個人看得見。
有些事,壓在心裡,不吐不快。
我想要把一些真實的事情,記錄下來。可能記錄這些事情的字,會讓你感到不快,我只能說聲抱歉。但你必須知道:我的目的在於記錄,看或不看,選擇權在你。
我完全明白,我所要講的這些事情,涉及到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能會被判刑。
但是,我還是想講出來。憋了這麼多年,傾訴的**已經超出了我的理智所能控制的範圍。
不過,我不傻。所以事先要宣告三點:
一,即使你看到了我的自述,也不代表我對自己罪行的供認和坦白。
二,我是一名法學碩士。該懂的法律知識我都懂。我犯的罪,在刑法上最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我的犯罪行為發生在2007年5月26日,終止於2008年4月。即使我的犯罪行為屬於連續犯,行為終止距今也已經有5年時間,追訴時效已經過了。
三,章中涉及各種推理、自然常識、真實歷史事件等內容,甚至包括犯罪及反跟蹤反偵察技巧,如果你看了以後去實踐,最後的結果還是你自己承擔。請考慮後果。
如果你對上述字有看法,請不要再往下閱讀。如果你仍有興趣讀下去,希望你能堅持到第二卷第六章。我不否認,前面的部分,有些“玄幻”,會讓你以為這是個淪為俗套的坑爹小說。但是如果你能堅持看到第二卷第六章,依然覺得這本書很無趣很玄幻很假很無厘頭,那麼你要走或要罵我,我都由你。
以上是我的一點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