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憲法草案
吃過飯,蕭放跟眾人道別之後,立馬就要回酒店。
車子都還沒開幾步,蕭放就接到了張允若的電話。
“張哥,什麼情況?”蕭放笑著打招呼道。
張允若那邊傳來了沉穩的聲音,“你見到聯絡人了吧?是誰?”
“搞半天你還不知道誰聯絡啊?”蕭放順口就說道,隨後也馬上回答道,“一個叫田晴的美女。”
“田晴?怎麼會是她!”張允若那頭出現了極其驚訝的神色,聲音中也是驚詫無比,仿若田晴這個人有多了不得。
“是啊,反正她是這麼說的。嗯,的確是個美女,這點我得承認。”蕭放繼續回答道,腦海裡也不自禁地想起了這麼美女的模樣,現在記憶力太好,簡直是想忘掉都不容易。
“哦,那她說了什麼?”張允若在驚訝之後,又有些好奇。
“什麼都沒說。人很拽,好像對我的面貌極度不滿意似的,她完全可以當全國外貌協會會長了。”蕭放滿不在乎地說道。
“嗯,那她還說了什麼?”張允若似乎對這個東西並不好奇,似乎田晴對蕭放不滿意是理所當然的,他又問道。
“還能說什麼?如果下次見面,叫我打扮漂亮點,然後說很不高興認識我。她不說正題,我當然就立馬閃人了,反正跟她坐一起也是汙染她的眼睛。”蕭放腦海裡突然出現了田晴隱藏在美麗眼睛下的鄙視之色,然後立馬甩了甩頭,想拋掉這種被鄙視的感覺,要再受幾回,那可絕對是對心靈的摧殘!
“她還說了下次見面?”張允若顯得更加驚訝了。
“話好像說了,不過我不想跟她再見下次了。話說,那個什麼專案張哥你直接告訴我就是,為什麼必須要聯絡她?更離譜的是你給我的那個電話,我打過去明明是男人接的,怎麼見面的時候卻變成了女人。張哥,你這事情做的有點不靠譜啊!”蕭放帶著牢騷說道。
“嗯,這個,屬於比較**的專案,除非正式公開,否則都不好說。專案能不能上馬還是個問題。我就是聽說你要去魔都,讓你順便認識一下那邊的人。以後你去魔都也算有個照應!”張允若始終是守口如瓶,一點風聲都不透露一點。
“好吧,你們保密你們的。我現在準備離開魔都了,應該沒有我還需要見的人了吧?”蕭放微微嘆了口氣,這樣說道。
“嗯,沒什麼事了。那就先這樣吧。”張允若點了點頭,首先掛了電話。
蕭放聽得那頭嘟嘟嘟的聲音,隨後掛了電話,同時心頭也很無語,這都什麼事兒啊!
透過手機上網,蕭放直接預訂了明天早上的飛機票,然後在出租車的帶領下回到酒店。
剛回酒店,蕭放又接到了蘭洛王騎士的電話,讓他立即上網,放逐之城的憲法已經弄出來了。
聽到這件事,蕭放也不禁有些好奇了,想知道自己的那些粉絲到底弄出個什麼憲法來。
回了酒店的住處,蕭放很迅速地走到桌子旁邊,把膝上型電腦開啟,很快地進入這個粉絲企鵝群中。
接收蘭洛王騎士傳過來的憲法資料,下載下來之後,蕭放立即打開了文件,開始觀看起來。
放逐之城憲法
(放逐之城第一屆議會審議透過提交君主終審)
序言
第一章總綱
第二章放逐之城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放逐之城機構組成
第四章放逐之城旗幟、徽章、城歌、總部
序言:放逐之城是作者放逐至高的粉絲組織,以放逐至高的意志為導向,作為粉絲們支援放逐至高的作品而存在的組織。
總綱:1.放逐之城是作者放逐至高領導的,以其粉絲為基礎的對立君主立憲制組織。對立君主立憲制是放逐之城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和成員破壞君主制度。
2.放逐之城除去君權之外的一切權利屬於粉絲成員。粉絲成員實行組織權利的機構是議會。
3.放逐之城的機構實行對立君主-議會制的原則。
4.放逐之城實行貢獻制度,排名貢獻高的成員獲得相應的地位和物質獎勵。
5.放逐之城實行君主立憲制,建設強大的作家粉絲團體。
……
蕭放僅僅是看了總綱就知道這高院院長的確是很有才的,把這總綱寫的跟國家憲法一樣,很有操作性。
而看到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時,蕭放就有些臉黑了。
其中一條就是作為君主,放逐至高必須本著造福放逐之城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寫好每一本書,為奮戰在網路各界拋頭顱灑熱血的粉絲們提供堅強的後盾支援,不怕吃苦,不怕流淚,不怕起早貪黑,必須在保證書籍質量的前提下,不斷更,不少更,並且要儘量加更、多更、提前更……
一條一條看下來,蕭放發現自己這個君主還真的得像一隻鐘錶一樣,永遠不停歇地走著才有可能達到要求……
“我說,你們這個寫得也太苛刻了吧?請假還得寫請假條?我是君主啊……”蕭放不自禁地就在群裡面訴苦道。
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蕭放看到了一條君主請假條例,意思是君主如果不想寫書,需要請假的話,首先要向議會進行申請,議會批覆後君主才能夠請假,除非是緊急情況,否則嚴格禁止不告而假。並且,請假後必須做出補償,例如加更,補更等等。
蘭洛王灰色騎士:“嘿嘿,君主不是那麼好當的,而且,放逐大大為什麼當初不選擇獨裁製度呢?”
“當時有這個選項嗎?”蕭放有些疑惑了。
“不就是君主制度嗎?當時有議會、君主、以及君主立憲制嘛!”蘭洛王紅色騎士也說話了。
“大大肯定是想著獨裁者不好當,稍微謙虛了一下,所以選擇了君主立憲制。結果……”蘭洛王馬仔偷偷笑了兩哈。
“這個憲法我能夠駁回的,對吧?”蕭放不自禁地就帶入了角色,發問道。
這時候,蘭洛王騎士說話了:“放逐大大,這憲法已經經過議會審議並通過了,而且是全票透過,所以,你的反對無效。全票透過的法案君主也沒有反駁的權利。所以,你還是簽了吧。我們還準備去網路組織註冊管理局備案呢。必須要你簽字了才能作數。對立君主-議會立憲制度就是這樣的。如果你對現在的議會不滿意,你可以馬上提出重選的,嗯,解散議會,這是你的權利。這樣的話,你就可以讓新的議會成員重新提交憲法議案。”
“好吧,我籤!”蕭放嘆了口氣,這程式走得太多了,也忒麻煩了點,而且,新選出來的議會也不一定能如意啊!早知道當初就獨裁了!
蕭放突然覺得他其實不是君主,君主不過就是名義上好聽點而已,其實就是一個碼子幹活的!
由於這一切都是以作者放逐至高的名義簽訂的,所以,蕭放直接申請了一個放逐至高的網路印章,在透過稽核之後,立即簽了這份放逐之城的第一份議案,也是放逐之城的憲法。
隨後,蘭洛王騎士接收到這個已經簽訂的檔案之後,立即說了句:“很好,君主大人辛苦了,我馬上就拿到網路組織註冊管理局進行備案,要不了多少時間,我們放逐之城就算正式成立了!”
“嗯,你去做吧。我也去碼字了!”蕭放回道。
“好。”
“放逐大大,你可得多碼些,馬上就要開始戰鬥了!”蘭洛王白色騎士突然發話道。
蘭洛王馬仔:“宣佈部門已經準備就緒,隨時準備戰鬥!”
蘭洛王紅色騎士:“外交部已準備就緒,已經聯絡了兩個作者組織,他們都把票無償送給我們。”
蘭洛王橙色騎士:“資訊保安部門準備就緒,經排查,此企鵝群無間諜。”
蘭洛王最大:“後勤保障毫無問題,可以戰鬥。”
……
看到這一個兩個三個部長些的話語,蕭放突然有一種翻身做主的感覺,畢竟這些名義上都是自己的手下啊!
看了一會兒,蕭放發表言論道:“嗯,作為君主,我是不是可以下令馬上開戰?”
蘭洛王白色騎士:“君主殿下,本人很榮幸地成為放逐之城的兵馬大元帥,戰鬥的事情由我負責,您就不必操心了!您只需要在大後方備足糧草即可!糧草就是軍隊的生命,您可不能怠慢啊!還有,您可是我們的君主,必須在大後方才行,衝鋒陷陣的事情就不需要您了!”
看到這話,蕭放直想淚奔。這君主當的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