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中統二年夏五月,太醫院使王猷言:“醫學久廢,後進無所師授。
竊恐朝廷一時取人,學非其傳,為害甚大。”
乃遣副使王安仁授以金牌,往諸路設立醫學。
其生員擬免本身檢醫差佔等役,俟其學有所成,每月試以疑難,視其所對優劣,量加勸懲。
後又定醫學之制,設諸路提舉綱維之。
凡宮壼所需,省臺所用,轉入常調,可任親民,其從太醫院自遷轉者,不得視此例,又以示仕途不可以雜進也。
然太醫院官既受宣命,皆同文武正官五品以上遷敘,餘以舊品職遞升,子孫廕用同正班敘。
其掌藥,充都監直長,充御藥院副使,升至大使,考滿依舊例於流官銓注。
諸教授皆從太醫院定擬,而各路主善亦擬同教授皆從九品。
凡隨朝太醫,及醫官子弟,及路府州縣學官,並須試驗。
其各處名醫所述醫經文字,悉從考校。
其諸藥所產性味真偽,悉從辨驗。
其隨路學校,每歲出降十三科疑難題目,具呈太醫院,發下諸路醫學,令生員依式習課醫義,年終置簿解納送本司,以定其優劣焉。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始置諸路陰陽學。
其在腹裡、江南,若有通曉陰陽之人,各路官司詳加取勘,依儒學、醫學之例,每路設教授以訓誨之。
其有術數精通者,每歲錄呈省府,赴都試驗,果有異能,則於司天臺內許令近侍。
延祐初,令陰陽人依儒、醫例,於路府州設教授一員,凡陰陽人皆管轄之,而上屬於太史焉。
舉遺逸以求隱跡之士,擢茂異以待非常之人。
世祖中統間,徵許衡,授懷孟路教官,詔於懷孟等處77nt/19181/選子弟之俊秀者教育之。
是年,又詔徵金進士李冶,授翰林學士。
徵劉因為集賢學士,不至。
又用平章咸寧王野仙薦,徵蕭啦黃穡即授陝西儒學提舉。
至元十八年,詔求前代聖賢之後,儒醫卜筮,通曉天文歷數,並山林隱逸之士。
二十年,復召拜劉因右贊善大夫,辭,不允。
未幾以拋老,乞終養,俸給一無所受。
後遣使授命於家,辭疾不起。
二十八年,復詔求隱晦之士,俾有司具以名聞。
成宗大德六年,徵臨川布衣吳澂,擢應奉翰林文字,拜命即歸。
九年,詔求山林間有德行文學、識治道者,遣使徵蕭渼,且曰:“或不樂於仕,可試一來,與朕語而遣歸。”
至大三年,復召吳澄,拜國子司業,以病還;延祐三年,召拜集賢直學士,以疾不赴;至治三年,召拜翰林學士。
武宗、仁宗累徵蕭渼,授集賢學士、國子司業,未赴,改集賢侍講學士。
又以太子右諭德徵,始至京師,授集賢學士、國子祭酒,諭德如故。
仁宗延祐七年十一月,詔曰:“比歲設立科舉,以取人材,尚慮高尚之士,晦跡丘園,無從可致。
各處其有隱居行義、才德高邁、深明治道、不求聞達者,所在官司具姓名,牒報本道廉訪司,覆奏察聞,以備錄用。”
又屢詔求言於下,使得進言於上,雖指斥時政,並無譴責,往往採擇其言,任用其人,列諸庶位,以圖治功。
其他著書立言、裨益教化、啟迪後人者,亦斟酌錄用,著為常式雲。
童子舉,唐、宋始著於科,然亦無常員。
成宗大德三年,舉童子楊山童、海童。
五年,大都提舉學校所舉安西路張秦山,江浙行省舉張升甫。
武宗至大元年,舉武福安。
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舉俞傅孫、馮怙哥。
六年,河南路舉張答罕,學士完者不花舉丁頑頑。
七年,河間縣舉杜山童,大興縣舉陳聃。
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連江縣舉陳元麟。
至治三年,河南行省舉張英。
泰定四年,福州舉葉留井。
文宗天曆二年,舉杜夙靈。
至順二年,制舉答不歹子買來的。
皆以其天資穎悟,超出兒輩,或能默誦經文,書寫大字,或能綴緝辭章,講說經史,並令入國子學教育之。
惟張秦山尤精篆涘,陳元麟能通性理,葉留畊問以《四書》大義,則對曰:“無過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時人以遠大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