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元年,改山東肅政廉訪使,尋召拜中政使。
明年正月,除陝西行臺御史中丞。
三月,復為中政使。
八月,調太府卿。
四年,拜中書參知政事,尋升右丞。
六年,遷御史中丞,遂除翰林學士承旨,俄復為中丞。
又由資政使遷宣徽使。
九年,除大宗正府也可扎魯火赤,宗王國人鹹稱其明果。
尋復入中書為右丞。
十年正月,昇平章政事,階光祿大夫。
十一年十一月,拜御史大夫,進銀青榮祿大夫。
十二年四月,復為中書平章,從丞相脫脫平徐州有功。
十三年,復拜御史大夫,尋又為中書平章。
十四年九月,奉命率師討賊淮南,身先士卒,面中流矢不為動。
十五年,遷陝西行省平章,復召還,拜知樞密院事。
俄復拜中書平章,兼大司農分司,提調大都留守司及屯田事。
一日,入侍,帝見其面有箭瘢,深嘆閔焉。
進為首平章。
十六年,復遷御史大夫。
四月,遂拜中書左丞相,明年五月,進右丞相。
十八年,加太保,詔封其曾祖孛魯海為雲王,祖也先不花為瀛王,父亦憐真為冀王。
是時天下多故,日已甚,外則軍旅煩興,疆宇日蹙;內則帑藏空虛,用度不給;而帝方溺於娛樂,不恤政務。
於是搠思監居相位久,無所匡救,而又公受賄賂,貪聲著聞,物議喧然。
是年冬,監察御史燕赤不花劾奏搠思監任用私人朵列及妾弟崔完者帖木兒印造偽鈔,事將敗,令朵列自77nt/23488/殺以滅口。
搠思監乃請謝事,解機務,詔止收其印綬。
而御史答裡麻失裡、王彝言不已,帝終不聽也。
會遼陽賊勢張甚,明年,遂起為遼陽行省左丞相,未行。
二十年三月,復拜中書右丞相,仍降詔諭天下。
時帝益厭政,而宦者資正院使樸不花乘間用事為奸利,搠思監因與結構相表裡,四方警報及將臣功狀,皆壅不上聞。
孛羅帖木兒、擴廓帖木兒各擁強兵於外,以權勢相軋,釁隙遂成。
搠思監與樸不花黨於擴廓帖木兒,而誣孛羅帖木兒以非罪。
二十四年三月,帝因下詔削奪其官爵,且命擴廓帖木兒以兵討之。
而宗王不顏帖木兒、禿堅帖木兒等皆稱兵與孛羅帖木兒合,表言其無罪。
於是帝為降詔曰:“自至正十一年妖賊竊發,屬嘗選命將相,分任乃職,視同心膂,凡厥庶政,悉以委之。
豈期搠思監、樸不花夤緣為奸,互相壅蔽,以致在外宣力之臣,因而解體;在內忠良之士,悉陷非辜。
又復奮其私讎,誣構孛羅帖木兒、老的沙等同謀不軌。
朕以信任之專,失於究察,遂調兵往討。
孛羅帖木兒已嘗陳詞,而乃寢匿不行。
今宗王不顏帖木兒等,仰畏明威,遠來控訴,以表其情,朕為惻然興念,而搠思監、樸不花猶飾虛詞,簧惑朕聽。
其以搠思監屏諸嶺北,樸不花竄之甘肅,以快眾憤。
孛羅帖木兒等,悉與改正,復其官職。”
然詔書雖下,而搠思監、樸不花仍留京師。
四月,孛羅帖木兒乃遣禿堅鐵木兒稱兵犯闕,必得搠思監、樸不花乃已。
帝不得已,縛二人畀之,遂皆為孛羅鐵木兒所殺。
已而監察御史復奏言:“搠思監矯殺丞相太平,盜用鈔板,私家草詔,任情放選,鬻獄賣官,費耗庫藏,居廟堂前後十數年,使天下八省之地,悉致淪陷。
乃誤國之奸臣,究其罪惡,大赦難原。
曩者,奸臣阿合馬之死,剖棺戮屍,搠思監之罪,視阿合馬為有過。
今其雖死,必剖棺戮屍為宜。”
有旨從之。
而臺臣言猶不已,遂覆沒其家產,而竄其子宣徽使觀音奴於遠方。
怯烈氏四世為丞相者八人,世臣之家,鮮與比盛。
而搠思監早有才望,及居相位,人皆仰其有為,遭時多事,顧乃守之以懦,濟之以貪,遂使天下至於亂亡而不可為。
論者謂元之亡,搠思監之罪居多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