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她突然向我申請,說要休幾天假。我說這段時間大家都忙不過來,如果沒有特殊的理由你就堅持一下。
“姐來例假了,每次來都痛得**,甚至在地上打滾,是特殊的理由麼?”她沒好氣地說。
這位真豪放,在辦公室咋呼這個,不瞭解的人還以為我和她有什麼私密關係。我嚇得連忙同意了。
數天後她出現在我面前:“知道我去了什麼地方嗎?”
我搖搖頭。
“羊城。”
“度假?”
“不,我去的羊城監獄。”
“你去那兒幹嘛?”
“見了一個人。”
“誰?”
“烏七八。”她遞給我一隻隨身碟,開啟看她的一篇稿子——《玉女主播曾是詐騙巨犯情婦》!
原來之前林敏人肉到一條不起眼的舊聞:《皮包公司“銀河基金”涉詐騙,女記者亦被坑》。文內提到的正是羅曼。她查看了網友評論,發現有留言控訴:“什麼‘被坑’?她就是詐騙犯!”“那美女不是副總嗎?看來她在檢察院有人啊!”她再搜尋,搜出“銀河基金”逃犯在內蒙“鬼城”康巴什落網以及烏七八被判死緩的舊聞。他承認詐騙了數百基民兩千多萬鉅款,並騙奸數十名小資女。林敏聯絡上當時被騙的基民,他們餘怒未息,說追回的錢款不到十分之一。她問他們了不瞭解那個美女副總,有人迴應:就是她騙的我們,她是他的助理,並且倆人舉止親密肯定是姘婦。林敏心中有了數,便飛赴羊城監獄。美女到哪都暢通無阻,監獄長例外地熱情接待了她,一手安排她採訪烏七八。烏七八正爭取從死緩改無期,十分配合採訪。
“這個女人你認識嗎?”她舉起手機讓他看照片。
“……認識。”他耷拉下腦袋,“她叫羅曼……是我的情婦之一。”
“之一?”
“嗯。”
“就是說你只是玩玩她?”
“對的,她**……活很好。”他講述了他騙色的經歷,最後腦袋幾乎埋到褲襠裡,“我不是東西,我還騙了她四十萬。”
四十萬!我比林敏更吃驚。那時羅曼才上一年多的班,存三萬塊撐死了,哪來這麼多錢?怪不得當時她肯把工資卡交給我,工資只是她財產的一個零頭。我這才完全相信“泡泡糖”的話。而這筆錢被騙走也是天理報應,不乾淨得來的終將不乾淨失去。
真相讓生活死亡。我哀傷得抬不起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