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遊戲人生-----第289章 抱走


命中註定的 奴家是頭牌 帝少的私寵寶貝 我的工作是花錢 重生之寵妃難為 大審判 祖龍金身 武者在洪荒 金馬刀玉步搖 龍刺之死地 農家調香女 我本驚華:冷王的紈絝毒後 卡途 網王大爺,你傲嬌! 重生之悠哉人生 出馬走陰陽:我的狐仙情人 生花夢 綠茵重量 大軍 烽火耀中華
第289章 抱走

第289章 抱走

看到這種情形後,蘇策心中很是憤怒。這樣的算什麼父母?蘇策將小女孩放下,注意到小女孩的右胳膊肘上被牆壁給蹭破皮了。破口處絲絲血絲滲出,這種微小的傷口也確實讓人無法想象得到這是假的遊戲世界。

蘇策關心地問:“現在怎麼樣?有沒有被壓到?身體哪裡疼嗎?”

小女孩搖搖頭,沒說話,但沒有再哭。蘇策放開小女孩,回頭冷漠地看著胖婦人。胖婦人只顧著收拾貨物,連頭都不帶回的。

蘇策冷冷地說:“喂,大嬸,你覺得是你的女兒重要,還是你的貨物重要?”

胖婦人回過頭來,嘆息著說:“養大了女兒是別人的,賠錢貨。要是能生個兒子多好,老了能有依靠。生這麼個玩意,只好趁年輕,多拼一拼,多掙點錢,以後好悠閒一些。”

“照你這麼說,那給錢你,你是不是會把女兒給賣了?”

“就她這樣,誰要?賣給別人當丫頭都不值錢。”

“那你覺得你的女兒值多少錢?”

胖婦人回頭看著蘇策,從蘇策的臉上,她似乎看到了商機。於是賠笑著說:“這個好說,這個好說。女兒以後是別人的,只要價錢給得滿意,我也不是捨不得。”

“那你的意思是要多少?”

小女孩在他們倆聊著這話題的時候,安靜地站在一旁,臉上的掌印紅腫了起來,剛才那一下,胖婦人沒省勁。

胖婦人笑著說:“如果你看上了小童,價格這方面好說。給了十萬八萬的,那你就把她帶走好了。”

蘇策根本沒這麼多錢,於是冷笑著說:“你剛才不是說了她是賠錢貨嗎?既然這樣,為了不讓你賠錢,我把她帶走好了。”

蘇策一手將小女孩抱了起來。胖婦人聽到蘇策這麼說,為了錢,頓時又不怕了,凶惡地說:“你這是打算搶小孩嗎?我可隨時可以喊人把你抓起來。”

蘇策把槍掏出,笑著說:“那你喊個試試。”胖婦人看到蘇策把槍拿了出來,頓時不敢說話。但是內心裡想著,只要蘇策把她女兒抱走,她一定會報警讓人把蘇策抓起來。到時候再讓蘇策好看,讓他知道惹到她的下場。

蘇策拿槍指著胖婦人,路過的行人有人看到了這種景象,開始警惕地散開。而一些看熱鬧的則找了一個安全的地方躲著看。

而主角與發小不是商隊的護衛,看到這種情況。而主角與發小也被山賊給圍了起來,兩人身上僅剩的一點點財物也都被搶走。發小把錢拿緊了,不給他們,主角讓他放手。山賊看著兩人長得挺壯的,搶了錢之後,順便把他們給帶了回去,給他們幹活。主要的工作是負責給他們挖礦,而且是金礦。這些山賊在城裡有僱主的,因此他們十分猖狂。

被抓走的主角和發小順利地變成了苦力。然後兩人回到礦場之後,碰見了金玲。金玲被山賊給抓了回來,然而有惡霸老爹的名號在,而山賊的首領也是那個鎮子上出來的,和惡霸他們有一番作為,同時,也認識主角和發小他們的老爹。

接觸之後,首領說出了自己來這裡當山賊的原因。他也是一名鐵匠,在八年前,遇上了帝國的人員。由於他的反抗,當時,鎮上的工坊發生了大火。當時,燒死的是他的家人。而放火的,正是帝國的那些擁有特殊能力的人。

山賊首領給主角道出了通天塔是什麼鬼,然後勸他別去通天塔。而且,告訴主角,他們的父母不可能再回來了。在通天塔沒完成之前,根本不會放那些工匠離開。

王天虎瞧著二郎腿,嗤笑著說:“我才懶得管你們這些小鬼頭的死活。但看在和你們的父親都有些交情的份上,送你們一份大禮好了。你們會騎馬不?到馬棚那去,自己選兩匹馬。至於你,小金玲,你跟我走一趟吧,好久沒和小霸王喝兩杯了。”

“我不要回去,我要跟哥哥他們一起去冒險。”

“女孩子家說什麼冒險,像你這般小巧玲瓏的女生,要不是遇到我,你還能這般活蹦亂跳?”

“大叔,金玲就交給你了。”

“你們倆不許走!要走帶上我!”

“你還是乖乖回家吧,我們這可不是去玩。這一走,可是要走很長時間的。”

“那我也不想回家。”

“大叔,金玲交給你了,我們先走了。天黑前我們打算到前面的市裡去。”

“離開了這地盤,誰也保不了你們。如果再遇到惡人,那刀把他砍了。”

“我們不打架,跑還是能跑的。”

“武安,你帶這倆小鬼頭下去,把我剛才說的都給他們準備了。”

“謝謝叔。”

“滾吧,不想看到你們。”

主角和發小笑著跟隨武安離開大堂。大叔看著兩人的背影,心中落寞。八年前,他的女兒要沒死,也和金玲這般大了,剛滿月的小兒子,現在也該是開始學習本領的時候。低頭看著小金玲,大叔笑著說:“你就先在這玩兩天吧,過幾天再帶你回去。”

“我不要!放開我!”

主角與發小帶上大叔給的裝備,開啟了新的征程。一路上順利地去到了另外一座城裡。但是,看城裡的情況,並不是很好。為了能夠去到精靈之森,他們兩人需要購買一張地圖,尋找了都市中的商店,都沒能找到。

一般而言,然後與商家詢問了情況。得知關於精靈之森的,可以問路過的旅人。在城市裡住了一天,不放棄的他們繼續在城裡尋找能去精靈之森的地圖。

然後他們在一個奸詐的老闆的忽悠下,地圖沒買成,買了個說是可以指明方向的司南。而司南指示的方向中,精靈之森在北方,只要一直往北走就能去到精靈之森。

謝過店老闆後,他們開始了一直往北走的旅程。聽信雜貨店老闆的忽悠,只要一直往北走就可以了。一路上往前走,夜裡在野外過夜。他們沒有走主道,走著走著就沒路了。於是返回。順著主道一定可以到有人的地方。但是,前面出現了分叉口,路口沒有任何的標識。於是順著左邊的道路一直走,騎著快馬。跑到一段路程之後,越來越多的分叉路口出現。

他們誤入了猛獸之森,十分危險的一個地方。那裡屬於野外,生活著凶猛的叢林劍虎,銀髮大猩猩等等的凶猛野獸,兩人誤入其中,並且遇上了狼群。狼群將他們倆圍了起來。

兩人只是鐵匠,對於這種情況,能想到的就是掉頭跑。不管怎麼說,再往前去也不像是到城裡的樣子,於是騎著馬掉頭。最快的速度甩開了狼群,但是,其中一匹馬的後腿被一頭狼給咬出了一個傷口,鮮血一直流著。沒跑多久,那匹馬就要不行了。而聞到了鮮血的味道,一頭叢林劍虎走了出來。

權衡利弊,兩人只好同乘其中一匹馬,丟棄受傷的馬,迅速原路返回。

當走到了分叉口的時候,已經到了傍晚。這樣子在野外可是很危險的,遇到了剛才的事情的兩人都害怕了起來,絕對不要在野外過夜。

於是順著右邊的道路一直往前跑,右邊的道路還好一些,一直到夜晚的時候都沒能跑到城裡去。沒辦法,趁著月色,繼續趕路。幸好的是,跑了一個小時,他們看到一處大山裡有火光,還挺亮的。有火光證明有人,但這還沒到城裡。兩人先到村落裡落腳,吃了點東西,順便詢問了一下情況。

在熱情的村民的幫助下,兩人躺床鋪裡睡了一覺,第二天再出發。晚上的時候,一個小男孩和他們說話,問他們從哪裡來的,要到哪裡去,想要做什麼。

發小給他講了好多好多自己從旅人那裡聽來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謝過主人家之後,兩人早早跟隨著村裡的小隊伍一起出發,向城鎮裡走去。路途上問了大叔們一些事情,他們瞭解得更多。藍天湖是精靈的出生地,湖面上漂浮著許許多多的光球。這些光球便是精靈幼體,一個月後會變成成體,成體精靈會離開藍天湖,在藍天湖周圍的森林中游蕩。半年的時間,這些精靈便會融入大地消失不見。

有人說,這些精靈是生命,也有人說,這些精靈不是生命。

但能夠肯定的是,每個人都只能融合一個精靈。精靈有大小,體型越大的精靈,能夠給人類提供的力量越強,但是,越難融合。並且,大體型的精靈,融合的時候,很大可能會吞噬人類。因此,遇見大體型的精靈,需要躲著走。

精靈母界出產精靈,所有人類都想要獲得屬於自己的精靈,但是,很多人進入精靈之森,都無法活著出來。尤其是貪婪的人們。

精靈之森的動物很少,不存在強大的靈獸。通常都是進入森林之森,獲得精靈後迅速離開。很少有人願意在森林之森逗留長時間,畢竟這些地方不是安全的地方。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