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思哲吃我豆腐的直接後果,就是被我用洗衣機暴打了一頓,不要問我為什麼洗衣機這種龐然大物也能當作打人的凶器,人類在遇到危機時潛能可以無限激發,神仙也一樣。也許有人會說,為什麼我就能吃他的豆腐,而他卻不能吃我的豆腐?道理很簡單,有一句話叫做“只許神仙點燈,不許凡人放火”,我想這句話大家都該聽過。給他這個教訓是想讓他明白,神仙是不可褻瀆的,特別是本財神!就算要褻瀆,也只有本財神褻瀆他的份兒……
不過,在教訓他的同時,我也損失慘重,可憐我那美好而偉大的理想泡沫一般化成為了幻影,為了祭奠它,我決定三天,呃不……一天不吃烤雞!你問我那化成幻影的理想是什麼?咳咳……就是那啥,順走洗衣機唄。
當然,我遭到這麼嚴重的損失,範思哲也不會好過到哪裡去,本財神向來不做賠本生意,有仇報仇有冤報冤一貫是本財神的為神宗旨。(某諳冒頭:不素“睚眥必報”咩?某財神飛起一腳:回火星去吧,別偏離軌道啊……)
想知道範思哲的慘狀?喏,此時此刻那個穿著圍裙跪在地上,拿著抹布擦地板的,不就是他咩?!
我悠閒地坐在沙發上,“吧唧“咬完了最後一口蘋果肉,然後隨手一扔,蘋果核呈拋物線落在了垃圾簍……旁邊的地上。
刷地一下,兩道凌厲的目光直直射了過來。
“啊哈,不好意思哦,扔得不太準。”我tian了tian手指上殘留的果汁,笑得幸災樂禍,我哪裡是扔得不準,簡直是扔得太準了,故意瞄著垃圾簍外面扔過去的。
範思哲敢怒不敢言地瞪了我一眼,然後乖乖地把蘋果核撿起來扔到了垃圾簍裡。
蹺起了二郎腿,舒服地kao在沙發kao背上,看著這一幅賞心悅目的圍裙帥哥做家務圖,真是無比的暢快與愜意啊。
不要以為範思哲忽然轉了性,甘願成為任勞任怨的家庭婦男,他完全是臣服在本財神的**威……呃不對,是財威之下,才願意做這些的。
虧得本財神精打細算,用太白給的那一萬塊租了一套傢俱齊全的兩居室,租期半年,才花了五千塊,剩下的五千塊嘛,可以留作日常開銷。
而範思哲呢,一沒東西吃,二沒地方住,身上更是連一分錢都沒有,自然就只能依kao本財神,住進來和本財神同居咯。
呃,在此糾正一下,是合租,不是同居!因為同居的話,租房的錢就完全得由我負擔了,而合租的話就不一樣了,合租就意味著他得付另一半的房租,本財神早就說過,我是不會做賠本生意的!(囧,某財神好像把同居的意思理解錯了……非正常人類有著非正常頭腦,觀眾盆友們諒解一下!)
但是鑑於目前範思哲沒有能力負擔房租,於是乎,我就與他簽署了一份仙凡不平等合約,合約規定,範思哲住在這裡的期間,包括洗衣拖地抹桌子還有煮飯在內的所有家務一概由他全權負責,直到他能償還這半年的一半房租和未來的所有房租為止。
什麼?太苛刻?太不人道?切,要是不苛刻夠人道的話,還叫啥不平等合約?我不如直接開慈善基金會好了。
其實這件事情歸根結底只反映出了一個真理,那就是:有錢的人是大爺!沒錢的,就只能很光棍地接受不平等待遇。面對金錢的**,試問有幾人能不動心?好,就算你骨氣再硬,當你衣不蔽寒飢不裹腹的時候,有人說能給你吃飽穿暖,又有幾人能擋得住這個**?
對,是有古人不食嗟來之食,以此來證明他多麼的神氣多麼的有骨氣。可那又怎樣?神氣之後呢?最後不也只能乖乖地去找閻王報道?
錢有什麼不好的?金玉滿堂,富甲一方又有什麼不好的?所以,對於那種看不起錢財,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迂腐之人,本財神素來都是嗤之以鼻的。相反的,對那些為了錢財而奮鬥,以成為富翁為目標的人們,本財神向來是青睞有加,並且會給其一點小小的幫助。
但是,這也要視那人的人品而定,如果是kao做些偷雞摸狗或者喪盡天良之事來發財的話,本財神也會讓他所有的財產在頃刻間化為浮雲!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表明一下本財神的立場而已。範思哲目前的所為,只能說是頗合本財神的意,因為他一直以來對當富豪毫無興趣,這件事顯得非常的棘手,非常地不利於本財神任務的完成。
經過一番絞盡腦汁、冥思苦想,本財神決定要制定了一項“富翁養成計劃”,至於計劃內容是什麼嘛,哈哈,一般人我不告訴他!呃,其實是因為本財神也沒有想好……(眾人黑線:沒想好你說什麼說,一腳踹回外太空!某財神lou出CJ的眼神:請直接把我踹迴天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