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校花的貼身高手
“剛剛您的服務員說這裡不收人民幣,我的英文不大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聽錯了,所以想找您確認一下!”這種場合,只能以這種口吻說話。雖然不喜歡,但還是得裝下去。
“先生,您沒聽錯,這裡只收外匯,您的英文水準還是不錯的!”這經理四十來歲,笑的很專業,像要咬人似的。
“可是剛剛我給了您的服務員100元人民幣當做小費,他收下了。”劉忙不動聲色道。
“先生對不起,您的小費是給服務員個人的,而不收人民幣是我們餐廳的規定,這並不矛盾。”這經理回答也算滴水不漏。
“是的,您餐廳的規定和服務員的個人行為並不矛盾,不過卻和國家的法律相牴觸,你是否知道我國出臺了《人民幣管理條例》,其中第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這大堂經理雖然閱人無數,但他怎麼可能想到眼前這個年紀輕輕的毛頭小子在扮豬吃虎?一下還真給問住了。
劉忙看經理有些支吾,乘勝追擊道:“現在事情到了這樣,您不妨替店方做一個選擇,要麼,您執意堅持您的店規,那我只能請這位小姐幫忙代為付賬,這會讓我很難堪,會讓我有一個非常不愉快的就餐體驗,當然在這些負面情緒的影響下,我可能也會堅持我所學到法律,您的店裡會接到律師信和有關部門的整改通知;要麼,我們都不要過於堅持,您在我買單之前及時修改一下店規,那麼,我想我們還是會相處的比較愉快的,而且我會為您的變通能力喝彩。”
都是老江湖了,這點事情還不明白嗎?臺階直接遞到腳下,他也樂得大事化小,不僅收下了人民幣,而且特意打了折。花了十多天的工資,總算把面子找回來了。
按照一般約會的節奏,吃完飯應該還有些別的活動,或是唱唱歌,跳跳舞,總之把時間耗晚一些,然後送女孩回家,再上樓喝杯咖啡。或者直接太晚了,就不回去了……可是,這尼瑪是中午。這外面的大太陽啊,陽光明媚,劉忙突然不知道下面該怎麼玩了。
“你怎麼來的?”盧嫣站在餐廳門口問道。
“摩的,然後坐郊線20路倒324。”劉忙沒說實話。
“那讓彥叔送你送你吧!”所謂的彥叔應該是盧嫣的司機吧?
“不用了,看你來的方向,我們並不順路。”
“不為了順路,下午我有芭蕾課,就在附近。”
這是盧家的大奔已經開到了面前,盧嫣直接坐到後座,對司機說:“彥叔,先送我去舞蹈課,然後把我同學送到家!”盧嫣看起來心情不錯,“劉忙,還愣著幹什麼,上車啊!”
劉忙想了想,拉開的前門,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上。彥叔是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看樣子是盧嫣的專屬司機兼保鏢,劉忙沖人友好的笑了一下,彥叔也微笑著點頭回應。
那個舞蹈學校的確很近,過一條街就到了,盧嫣下了車,衝劉忙擺了擺手,一個人走了進去。彥叔也沒下車,扭頭問劉忙:“接下來去哪?”
和人家不熟,劉忙客氣道:“太麻煩了,您把我送到黃河大街上就行。”
“別客氣了,盧嫣的朋友不多,我這個當司機的可馬虎不得。”
自己和盧嫣算朋友嗎?劉忙也不好意思反駁,撓了撓頭,“那就給你添麻煩了。”
“咳,有什麼麻煩的,當司機嘛,不就是接人送人等人嗎?就是不送你我也得等盧嫣下課,那天孫曉天,還是我去西崗那邊接的他呢。”
孫曉天?西崗?應該就是百人大戰那天的事了,當天劉忙孫曉天和泰山扔在了西崗的偏僻處,兩人還動了手,之後泰山找到了被丟棄的麵包車,自己開車離開了,而孫曉天在山路上走了一個多小時,找到了公用電話,向人求助。
幾句話資訊量很大啊,為什麼在那種時候孫曉天向彥叔求助?兩人是什麼關係,而且,在我面前提這個是什麼意思?
劉忙沒說話,眯著眼睛,餘光看著彥叔,彥叔開著車,目不斜視,笑道:“你們學校裡那點事我都知道,原來以為孫曉天那手筆就不小了,沒想到……哈哈,高啊!先是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然後調虎離山,最後算準了他們修車的地方,以逸待勞,最精彩的就是最後那齣戲,弄得這兩個小子連告都沒處告去。”
彥叔像是讚賞,但劉忙聽得卻不是滋味,孫曉天是因為保護盧嫣和自己結的仇,而他是盧嫣的保鏢,這裡面還有什麼別的聯絡嗎?或者說讓這人敲打敲打我,才是盧嫣約我的真正目的?
“小小年紀,有勇有謀,一出手就是雷霆萬鈞之勢,讓泰山回去都沒敢再提報仇的事,後生可畏啊。”
“我們小孩子置氣,讓您見笑了。”劉忙不鹹不淡地說。
“你也別擔心,孫曉天擅作主張才會帶人去找你的麻煩,你能把事情處理的這麼幹脆,這麼圓滑,滴水不漏,小夥子,不簡單啊!”彥叔拍著方向盤大笑,“我也不繞圈子了,有沒有興趣幹個兼職?”彥叔乾脆把車停在了路邊,扭頭看著劉忙。
“兼職?”
“你也知道,嫣兒這家庭環境特殊,人長得又漂亮,家主不想讓她在高中時期談戀愛,可是難免有些狂蜂浪蝶不自量力,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啊,真要是出個一差二錯,我們都沒辦法和家主交代。校園外的危險還好說,可是你們校內我們就照顧不到了,事情很簡單,就像孫曉天那樣,保證嫣兒不被任何男生騷擾就好了,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
什麼意思?敢情孫曉天是校花的貼身保鏢啊?不過這小子搓了點,也沒什麼修煉的天賦,倒是給自己惹了一身麻煩。現在又找上了我?劉忙抬頭,問:“這麼說原來這活是孫曉天的?”
“是啊,一個月三千塊錢,不過現在也看出來了,他並不適合這個工作,家主幫他找的關係,讓他去借讀了,如果是你的話,每個月五千元,你比他值得多。”
劉忙笑了,一個月五千啊,這可是97年的工資水平,一般工薪階層六七百塊的工資,還真是誘人,只要工作半個月差不多就夠請你們家小姐吃一頓西餐了!
“我和孫曉天不同,他倆一個班的,而我在文科班,平時和盧嫣都沒有什麼接觸。”劉忙推辭道。
“這個簡單,去哪個班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彥叔說道。
“那……我也不幹。”
“為什麼?”在彥叔看來,這個工作傻子才不幹。沒有任何風險,無需任何付出,只要天天陪著美女就好了。而且期間各種福利,你難道不看都市修仙類小說?
“你都說了,盧嫣把我當朋友,所以,我不想給朋友打工。”劉忙說的很冠冕,其實拒絕的理由很簡單,如果不是孫曉天扮演了保鏢的角色,也不會和老驢動手,當然也不會有後面一系列的事情,愛無罪,自己不想當法海。
“其實……這也不會妨礙你們做朋友的……算了。”彥叔搖頭苦笑。
劉忙開啟車門下了車,“謝謝你送我,我已經離家很近了,剩下的路就不麻煩了。”
給校花當保鏢,你不怕我監守自盜嗎?有錢人的思維,總想用錢去擺平一切,劉忙不太高興,就算是一份正經的工作,你派一個司機來面試我也有點瞧不起人吧?
果然,晚些時候盧嫣打來了電話,表示保鏢的事情並非她的本意,有解釋,有歉意,但更多的是興奮。
“你肯把我當朋友了?”
這話應該是彥叔傳過去的,劉忙也沒法否認,所以愣愣地回答了一聲:“啊。”
“我真是沒想到,你會拒絕,而且會是以這樣的理由拒絕,我很不喜歡家裡這樣,好像把我當犯人一樣,孫曉天無論什麼時候都要跟在我身邊,煩死我了!”
煩他的不止你一個,好多男生都煩他,有他在不好下手啊。你以為要不我為什麼不接這活?站著茅坑不拉屎最討人厭了。要說現在看孫曉天也挺無辜的,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沒什麼不對,人和人之間本來沒什麼矛盾,可是有了各自的角色,就衝突不斷。
“我們是朋友了!”
“是吧。”
“別猶豫,這是每月五千元都沒動搖的友情呢!”盧嫣興奮地說。
“交朋友需要人傻錢多嘛,要不是我傻,這麼好的差事我怎麼可能不幹?”
放下盧嫣的電話,劉忙總感覺這一天過得不舒服,盧嫣不喜歡被人監視,可以理解,她也應該猜得到孫曉天走後有人會接替他的位置,而這個位置的最佳人選無疑就是自己。她急著和自己建立聯絡,聯絡感情,似乎也正是這個目的——和即將上任的保鏢搞好關係。或者更進一步,她也許真的會料到自己會拒絕,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這個女孩還真不簡單。
劉忙日記:
1、校花的貼身高手,被描寫的不錯,可是這角色歸根結底還是打手,不給權貴當打手是我的原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