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情緣-----第一百三十五章 陽光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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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陽光樂隊

期二早上。

天賜6點起來,到大操場去跑步。

與平日裡一樣,天賜先做了準備活動,把腿拉開、壓直,拿出兩個三公斤的負重綁腿綁上,再在腰上繫上五公斤重的負重腰帶,慢慢地開始跑,開始調整自己的呼吸,迅速讓呼吸與腳步的節奏完全契合,然後逐漸加快速度,達到最佳狀態後,按固定的頻率跑動。

早上跑步的習慣是從小養成的,不管前一天晚上天賜睡的有多晚,不管睡在家裡還是在學校,第二天早上545準醒,當然,固定睡懶覺的休息天除外。

身體素質訓練一向是天賜習武以來的重點訓練內容,由於學校裡的條件無法和保安公司相比,天賜只能把早上的訓練強度增大。

每天早上除了必須完成跑步1萬米外,還要做30俯臥撐(每組個),30組蛙跳(每組50個)和30原地高抬腿跑(每組30)。

就連天賜這麼變態的體格,做完這些專案,也是大汗淋漓,劉清他們三個在天賜第一次在學校早鍛鍊的時候,還跟天賜一起出來湊熱鬧,但是一看天賜這麼變態的訓練內容,立刻打道回宿舍,睡大覺去了。

拿陳龍的話來說,從這點可以看出,天賜有嚴重的受虐傾向,練武的人,四肢發達,頭腦簡單,把腦子練壞了。

但是天賜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身體素質是一分分積累起來的,雖然自己知道自己地體質遠較常人為好,但是如果不堅持訓練,把體內的潛能逐漸激發出來,照樣是一塊扶不上牆的爛泥。

同學裡喜歡長跑的人不少,所以天賜也不孤單,比他來的還早的,大有人在。

天賜一絲不?地做著動作,全神貫注。這已經成為身體習慣。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把所有專案都做了一遍,覺得還有餘力,又加撐了50個雙槓。這才準備回去吃早飯。

在這期間,不斷有喜歡早鍛鍊的同學經過,熱情地和天賜打著招呼,這些人都是老面孔。早上天天碰到,一來二去,大家也都熟悉了,何況天賜現在是學校的名人。不認識他地人不多。

忽然,天賜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從不遠處的操場入口處走了進來,修長而勻稱的身材。頭髮紮成了一個馬尾。一身天藍色運動服。是曹亞男!只是不知道怎麼地。一向神采飛揚,精力充沛的她。現在的身影看上去卻顯得無精打采,很是落寞。

“曹亞男!”天賜對她揮了揮手,向她走去。

曹亞男邊走邊想著心事,聽到前面有人叫她,好象突然被驚醒似的,看到是天賜這才回過神來,心想,怎麼他還在這裡?平時這個時候他應該已經回去吃飯了。今天早上起來心情鬱悶,想來放鬆一下,為了怕碰上天賜,算好了時間,這才來到大操場,沒想到還是被天賜碰上。

“哦,是天賜啊!怎麼?鍛鍊完了?”曹亞男儘量按捺住起伏地心緒,神色如常地迴應著天賜。

天賜來到曹亞男近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她看了個遍,好象沒有什麼異常的地方,這才放下心來,對曹亞男道:“曹亞男,你最近怎麼怪怪的?曹組長說你回家後悶在房間裡一呆就是一天,是身體不舒服嗎?”

曹亞男心裡一震,暗怪堂哥多嘴,嘴上回應道:“沒,沒有啦!我是覺得以前太瘋了,我堂哥常說我簡直象個男孩子,上了大學後,人的思想也成熟了許多,我覺得女孩子還是應該有女孩子地樣子,就象......”說到這裡,曹亞男偷偷看了天賜一眼,心裡一酸,小聲說道:“就象你那個小學同學一樣。”

“我小學同學?你是說素文?呵呵,你和她根本是兩種型別的人,不可能和她一樣的啦!”天賜笑著搖著頭,他實在是無法將曹亞男和黎素文地性格聯絡在一起。

“不一樣就不一樣,我就知道你只喜歡她!”曹亞男覺得心裡一陣委屈,眼眶裡忽然充滿了淚水,轉頭往跑道上跑去。

“曹亞男!”天賜在後面大聲叫她,但是曹亞男卻充耳不聞,跑地遠了。

“這個死丫頭,發地什麼神經?”天賜想追上去再好好問問她,但是一看時間不早了,上午還有課,只好作罷。

××××

下午250,實驗樓。

天賜按那個林偉傑所說的地址,找到了實驗樓地地下室。下午在實驗樓裡上課的班級不多,大多集中在34樓,一樓空空蕩蕩.:人。

天賜剛到地下室的樓梯口,就聽到下面隱隱傳來喧囂的樂器聲,看樣子樂隊已經開始排練了。

三步兩步走下樓梯,樂器的聲音從眼前的大鐵門後傳出,比上面要清晰了許多,他們正在演奏的樂曲聽上去很耳熟,好象是‘信樂團’的成名作【死了都要愛】。

忽然,一個男聲和著音樂傳了出來。

“把每天當成是末日來相愛,一分一秒都美到淚水掉下來,不理會別人是看好或看壞,只要你勇敢跟我來,愛不用刻意安排,憑感覺去親吻相擁就會很愉快

在別一開懷就怕受傷害愛,不淋漓盡致不痛快......”

這個人的演唱功力一聽就不一般,無論是在氣息的運用上和對音準、節奏的控制上,都掌握的十分好,由於信樂團的歌,有的地方需要飆高音,他竟然也能夠遊刃有餘,實在太高的地方,他就用技術做巧妙的處理,把這首歌曲的特點發揮地淋漓盡致。

莫非他就是樂隊現在的主唱?天賜心裡想著,看了看錶。2分,時間差不多了,和林偉傑約在了3,拉了拉眼前的大鐵門,鐵門是虛掩的,裡面沒鎖,天賜把鐵門輕輕拉開,走了進去。

地下室的空間很大,足足有四、五百平方米。靠牆堆滿了亂七八糟的紙箱子,估計這裡的另一個用途是實驗樓的雜物間。

當中被清理出來一個大大的空間,擺著架子鼓,電子琴等樂器。地上拖著電線,地下室地頂燈全部開啟著,五名年輕的男女正沉浸在自己營造出來的音樂氛圍裡。

唱歌的是一箇中等身材地男生,留著長髮。略微有些鬍子茬,穿著皮衣皮褲,一副彪悍的打扮。

鼓手居然是一個身穿緊身迷彩背心、頭髮挽起來的漂亮女生,她打鼓的手法瀟灑有力。很帥又很是老練,一看就知道絕非一日之功。

鍵盤手身材很高,大概在1米80右。中長地頭髮燙得稍微有些波浪。鼻子很挺。身穿一件真絲襯衫,給人一種很酷的感覺。

貝司手竟然又是一個女生。長髮披肩,下身穿著一條蹦得很緊的豹紋緊身褲,上身穿了豹紋小背心,把美好身材展露無餘,顯得十分性感火辣,而且她表演慾很強,演奏時,身體搖擺舞動,手指在琴絃上飛速撥動,頭髮飛揚激盪,很是引人眼球。

吉他手是一位剃著板刷頭的男生,他地臉部輪廓線條分明,黑色背心,黑色牛仔褲,和女貝司手相比,他的動作要小得多,兩人一動一靜,相得益彰。

“......死了都要愛,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毀滅心還在,窮途末路都要愛,不極度浪漫不痛快都要愛:|沸騰才精采......”

一首歌曲已近尾聲。

‘好!~!!’天賜忍不住鼓起掌來,這個樂隊確實不錯,主唱功力深厚,其他隊員合聲恰到好處,特別是兩個女生的合聲,很有特點。

五人這時才發現站在門口處地天賜,當下停了下來,饒有興趣地打量這位不速之客。

“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地。”天賜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天賜地外型無疑也給了那五個人極大的驚訝,特別是兩個女孩子,眼睛裡更是充滿了好奇,這個身材高大,長相帥氣到了極點地男生到地下室來幹什麼?這裡的東西都是一些千年都不會動它的雜物,不會有人對它們感興趣的。

那個主唱對天賜招了招手道:“你就是昨天晚上給我打電話的男生吧?請過來吧!”

說完回頭對其餘四人道:“不好意思,我還沒告訴你們,昨天晚上我在網上發了個帖子,招聘樂隊主唱,沒想到剛發了5鍾就有人應聘了,我就讓他今天過來試一下。”

四人這才恍然大悟。

“哦,原來是這樣啊,我說傑哥,會不會太早了些?離你畢業還有大半年呢!”鍵盤手對傑哥說道。

“不早了,明年上半年我就要開始找工作了,到時候就沒有太多時間搞樂隊了,還是現在落實一下比較放心。”林偉傑答道。

這時,天賜已經走到他們面前。

那個女貝司手一手搭在天賜肩上,繞著他走了一圈,上上下下打量了天賜好一陣,吹了一聲口哨道:“小學弟,長得好帥啊,你是今年剛入校的吧?我以前怎麼就沒見過你呢?叫什麼名字?”

天賜沒想到這個女生會這麼大膽,高聳的胸部幾乎要碰到了他的身上,鼻中嗅到一股誘人的甜香,臉立刻騰地一下紅了起來。

他從小到大哪裡見過這麼開放的女生?雖然自己的妹妹靜漪和曹亞男有時候也故意挑逗一下他,但是和這個女生相比,簡直是青澀蘋果,小巫見大巫,她簡直是性感到了骨頭裡,舉手抬足,每一個動作都撩人遐思,這才是女人中的女人。

“我叫莊天賜。”天賜覺得自己的喉嚨好乾。

“什麼???你再說一遍?”五人的眼睛都睜得老大。

“莊天賜。”天賜只好再重覆一遍。

“你就是那個在籃球館被人咬了一口的莊天賜?”女貝司手放開了天賜,追問了一句。

天賜心想真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件事情自己也是受害者啊!見她追問,只好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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