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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第十四章 葬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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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葬禮(1)

正文第十四章 葬禮(1)三月十六日這一天,對於鮑福來說,幾乎是一年當中最忙碌的一天。

早晨,天不亮他臉顧不得洗,就拉出腳踏車趕到蘆花村向西二十五里路的水仙庵集市上買魚和肉去了。

因為不是逢集遇會,程漳集的街道上是沒人賣肉的。

去水仙庵這條道可不好走啊。

二十五里路全是坑坑窪窪,要是遇上水旱天氣,就更糟糕了,不是泥濘滿地,就是塵土飛揚。

水仙庵因該村曾有一古庵而得名。

它地處三縣交界處,因為地理位置特殊,所以這裡一直成為多事地帶。

儘管其他地方大講特講反對投機倒把,可這裡的投機倒把份子照樣成災。

據說,早在解放前,這裡就是強人出沒的地方。

現在它的官用名稱叫:馬王人民公社,隸屬邑城縣。

“馬王”的來歷要追溯到一九四七年。

這一年的春天,還鄉團頭子王平常糾集國民黨匪徒到水仙庵實施大規模的武力報復。

群眾被聚集在學校門前的廣場上。

匪徒武裝妄圖從中共領導人馬子千口裡得到什麼,他們把他綁在廣場附近的一棵大槐樹上。

敵人對他實施了各種殘酷的手段都不頂用。

為了殺一儆百,敵人最後決定對他當場進行開膛破肚。

就在這時,一位年過半百的老者從容地走到臺上,此人便是王平常的父親。

還沒等敵人反應過來,王老漢就一刀將自己的兒子砍死,隨後便自殺成仁。

為了紀念這位英勇不屈的共產黨員和這位大義滅親的王大爺,一九五八年,人民政府決定將原來的水仙庵鄉改名為馬王人民公社。

“水仙庵”的叫法跟一位道姑有關。

水仙庵始建於明朝永樂年間,原名為隴姑庵,一向香火旺盛。

抗戰初期,一位法名叫水仙的年青道姑做了該庵的住持,水仙道姑不僅精通經法,而且美麗善良,深受廣大信徒的愛戴。

日軍佔領邑城縣城後,我八路軍聯合地方民兵廣泛開展敵後游擊戰爭。

一九四一年,日軍為搜捕一名受傷的八路軍,來到了隴姑庵。

敵人對水仙道姑軟硬兼施,她始終都沒有供出那位傷病員。

敵人喪心病狂,最後扒光了她的衣服,把她活活地燒死在庵前。

幾千名群眾親眼目睹了日軍這一殘無人道的罪行,同時也被水仙道姑大義凜然的精神深深感動。

大概從那時起,隴姑庵的名稱逐漸被水仙庵所代替。

解放後,邑城縣委、縣人委先後就原隴姑鄉問題做過兩項決定:一、在學校前的廣場上建立一座紀念碑,號召人們將馬王英烈的事蹟世世代代傳承下去;二、將原隴姑庵拆除。

然而在人們的心目中,馬王英烈固然功不可沒,水仙道姑也將流芳千古。

話又扯遠了,卻把重要的事兒給忘了。

鮑福這一天到底在忙個啥?原來,明天是他母親的奶奶三年忌日。

為了把明天的事兒辦的風風光光,他今天必須在天黑之前辦好三件事兒:第一、把肉和魚買回來,讓桂晴趕快蒸煮;第二、午飯後,他要趕到蘆花村向南十五里路的李蘇村取回罩子(一種用彩色紙張紮成的房屋,祭祀時在墳前焚燒。

——作者注);第三、晚飯前他還要趕到程彰集街道上租一套專門用於白事兒的禮盒。

三件事兒都辦完了,晚飯後,所有的近門子他還得捱門捱戶地通知個遍。

如果大家沒有異議,次日早飯後到鮑福家裡集合。

臨近吃午飯的時候,鮑福才辦完了第一件事兒。

這時他已經熱得汗流浹背了。

就像進行接力賽一樣,桂晴沒顧得上吃飯,就緊張地投入到她所分工的工作中去了。

桂晴的任務也很繁重。

她既要煮肉、炸魚,又要蒸饅頭,等等。

這十碗饅頭十碗肉是絕對不能少的,何況一桌豐盛的供品不僅僅需要這些。

另外她還要趕著給文氏做孝衣,還要準備香燭紙馬等等。

以上的每一件事兒都是不能提前完成的,因為村裡有種說法,白事兒上所用的物品提前準備好了是不吉利的。

除此之外她還得把孩子照顧得好好的,把羊喂得飽飽的。

晚飯時分,上述事務基本就緒。

鮑福草草扒了幾口飯就開始下通知了。

儘管這是一項很煩瑣的事兒,但畢竟容易到位,因為晚飯前後,家家戶戶都有人在,有的甚至相互轉達一下同樣能達到目的。

最後一位被通知的人就是他的鄰居。

鮑福明明知道,昭闐有工作在身,是不能參加這項活動的。

但是不能參加也得通知,這叫人到禮不差。

村裡的虛禮很多,稍一不慎就會造成麻煩。

當然,昭闐是有修養的,他決不會計較這些小事兒。

所以鮑福最後通知的人才是他。

黃臉婆聽到鮑福喊門,急忙跑到堂屋的鏡子前梳了梳頭,然後才去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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