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喬逸軒直接上門來催,沈安瑾和喬逸南也不能再拖著,隔天就起了個大早,準備出門。好在前些日子就收拾好了大部分行李,這次出行也只是收拾了一些零碎,所以倒是不顯慌亂。
想起上次要走沒有告訴綏陽長公主,惹出綏陽長公主那麼大氣性,所以這次提前就把信告訴那邊,沈安瑾倒不是指望綏陽長公主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來送她,但是這都要走了,也不見綏陽長公主現身,想來這長公主也和自己一樣,不想道別離。
雖然這麼安慰自己,可到了還是有些失落,是以上馬車時,仍是在門口看了許久,喬逸南知道沈安瑾的心思,走到沈安瑾身邊說道:“走吧!以後有機會,咱們再回來。”
前面領路的喬逸軒不喜坐馬車,早就躍上馬頭等著隊伍處發,被沈安瑾這麼磨蹭了這麼久,早就不耐煩了,高坐馬頭說道:“唉,我說你們還留戀什麼呢,這冬天天本就黑的快,現在再不出發,等到天黑之前就趕不到驛站了……”
聽到喬逸軒的話,沈安瑾也不好再耽擱下去,轉身上了馬車,長長的隊伍終於在臘月初三這天踏上了回巢之路,沈安瑾一上車就窩在車裡,這短短的幾個月,卻像是過去了幾個世紀,那些相識的人,那些經過的事情就像是電影畫面一樣在眼前一幕幕閃過。
沈安瑾自覺自己並非一個長情的人,可是一下子要和眼前的一切說再見,她心裡像是突然一下子變得空落落的,對於馬車突然停下了也沒發覺。
直到喬逸南撩開車簾時,她才反應過來:“怎麼了?馬車怎麼停了?”
喬逸南不說話,卻像沈安瑾伸出一隻手,沈安瑾帶著疑惑抓住那隻手出了馬車,這才看見,現在已經出了城門,城外有一處原本是方便過往行人歇腳喝茶的一處涼亭,現在卻在那茅草搭建的亭子下,站著三個人,中間一個束髮高冠,面色清秀的英俊小公子,身後卻跟著兩個絕色侍女,這一幕何其眼熟,正是當日在聚賢閣與綏陽長公主初次見面時的情形。
沈安瑾不由得眼睛一熱,那一身男裝的綏陽長公主向前緊走兩步,又突然轉身朝身後的侍女吩咐了一句,接著那侍女便端著兩個泥壇隨著綏陽長公主上前來。
“咱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景,你可還記得?”綏陽長公主開口問沈安瑾,沈安瑾閃著淚眼,點點頭:“當然記得。”
“初次相見,你我相言甚歡,你是綏陽活了19年唯一的朋友,今日
你要走了,但我不覺得這是訣別,所以我不想弄得淚眼婆娑,所以你也不許哭。”最後這句話說的急切,一邊說一邊抹去沈安瑾眼裡的水汽,一邊又深吸一口氣,將聲音裡湧出來的哽咽吞嚥回去,才繼續說道:“你就要走了,我心裡很捨不得,非常非常捨不得,現在想來,我想和你做的許多朋友之間做的許多事都沒有完成,別如說,和你痛痛快快的喝一次酒,和你一起手牽手逛街,和你……”
還想再繼續說,可是想做的事情又何止一兩件,最後只轉身拿過侍女手中的酒罈子,那酒罈子只有一隻拳頭大小,模樣倒是和平常酒肆裡大堂裡擺的那些酒罈子一邊大,不過勳貴人家雖然好這酒肆裡的酒,但是又嫌棄去酒肆掉了身價,所以這種小罈子包裝的酒罈子就應運而生了。
綏陽長公主手裡拿的正是這種,也不用酒碗,只揭開酒罈子上的紅油布,然後仰頭將那清冽的酒就倒入口中,雖她是個女子,可因為身著男裝,平日裡為人又好爽灑脫,是以這個喝酒的動作作出來破顯得行雲流水,英氣逼人。
一罈子酒倒完,綏陽把另一罈子酒,遞給沈安瑾,沈安瑾接過酒罈,學著綏陽長公主的樣子也仰脖喝了個痛快。
卻一點都不知道身後看著的喬逸南眼神裡的無奈,還有喬逸軒眼神裡的驚訝。
喬逸軒湊到喬逸南身邊,用手肘拐了拐自家皇兄說道:“誒,皇兄,看不出嫂子還有這酒量?啊?”
喬逸南卻不理他,心想著這沈安瑾現在喝的爽快,可是她的酒量他還是知道的,況且喝醉了,酒品卻一般,上次抱住自己又是耍蠻,又是嬉鬧。雖然單獨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喬逸南是頗喜歡沈安瑾衝自己露出那小狐狸的撓人樣兒,但是這裡這麼多人跟前,縱使他臉皮厚能扛得住,可若是沈安瑾酒醒了,知道了發生了什麼事,只怕這丟臉的事情只能怪到自己身上來了。
那廂沈安瑾一罈子白酒下肚,雖然有些眼暈,但暫時還能保持清醒,只聽綏陽長公主說道:“青山不改,綠水常流,就此別過了……”
說完轉身走向路邊的一匹棗紅色大馬,翻身躍上馬頭,再看一眼沈安瑾,然後就轉了馬頭,朝著城裡方向去了。那兩個絕色侍女也騎馬跟在後邊,馬是好馬,一轉眼就只留下了小點一樣的背影,還有風捲般的灰塵。
沈安瑾喝了酒的腦子還有些遲鈍,看著那個背影不知如何反應,喬逸南上前環住沈安瑾的肩膀,低聲說
了一句“走吧”,然後沈安瑾就順著喬逸南的力道,走到了馬車邊,正要上馬車,突然聽到一個悠揚的笛聲凌空飄來。
沈安瑾頓住,順著笛聲看去,只見高山之處,仍舊是那個白衣袂袂的身影,在渾厚蒼茫的天地之間,顯得尤為單薄,他也不看她,目光好像飄得很遠很遠,只有笛聲越來越近,卻又因著距離被風割破,成了殘笛,卻讓沈安瑾聽得更加難受。
這首曲子她是聽過得,當時還是在塞雨國時,有一日,沈安瑾去華錦樓吃飯,華錦樓裝修別具一格,有武館佈置的雅間,也有花團錦簇的牡丹閣,還有文人最喜的墨香閣,那日沈安瑾正好挑了那間墨香閣,裡面佈置到頗為雅緻,還有一個案桌,上面鋪著筆墨紙硯,而牆壁上掛著的字畫都是前來吃飯的客人留下來的,當時見沈安瑾看那些字畫看的入迷,季如風便提議自己也留下點東西。
自己本想推辭,但是看著季如風期冀的眼神,便退卻不過,雖然自己書法不好,但是以前上大學的時候,也算是報了一個書法社團,後來穿越過來以後,又下狠心練了會字,是以眼下的一手毛筆字,雖然稱不上是好字,但好賴也能入眼,只是寫什麼呢?自己當時學的是理科,於文科的那些詩詞歌賦是一概不通,只能把以前上學的時候背過的一首唐朝詩人岑參的一首送別詩抄上去。
“千里黃雲白日曛,北風吹雁雪紛紛。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沈安瑾還記得當時季如風讀完這首詩的時候讚賞的眼神,只是她不敢託大,只說是以前見一位讀書人寫的,默默記下了,自己卻沒有那麼些文采。
可季如風仍舊很喜歡,還拿出笛子普了一首曲子,也就是那個時候,沈安瑾第一次知道季如風還會吹笛子。
那首曲子沈安瑾只聽過一次,她本以為,自己根本不會記得,但是眼下,聽到那曲子就從那人那裡傳來,沈安瑾卻一下子就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也憶起了那首詩,那首詩當時季如風問自己,詩名是什麼?沈安瑾想著原本的名字《別董大》是不適合的,便臨時編了一個《送友人》的名字。
眼下他又為自己吹奏了這曲《送友人》,裡面有一個名句“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這本來是沈安瑾最喜歡的一句,可是眼下這句詩卻讓沈安瑾心裡更加發酸,不知是不是酒勁上來,暈溼了眼睛,沈安瑾只覺得眼前模糊,腳步虛無,卻仍舊咬咬牙,然後使出全部力氣,爬上了馬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