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眼》故事6:《血債》
2005年1月25日下午4點30分,座落於本市虹橋路2272號2號樓8樓的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內發生一起命案。天寧公安分局民警在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了現場。
(天寧刑偵支隊技術室主任章**:現場有一具男屍,頭南腳北地躺著,比較凌亂,噴濺的血跡以及撞壞的門鎖)
案發現場包括總經理陳百輝的辦公室,並一直沿伸到門前的過道。現場凌亂的程度給人感覺這裡剛剛經過了一番激烈的混戰。由於事情發生得相當突然,就連坐在門口的祕書小張也說不清到底命案究竟是怎麼發生的。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祕書張某:我當時很害怕就看到一個人滿頭是血發生沒有多長時間我門出不去很害怕就在想哪裡能夠躲)
據張某說,這個倒在地上的男子她並不認識。當時他是和一個姓邱的女子來公司要債的,他們一共來了四個人,在這場惡鬥中除了地上的男子,另外三個人都受了傷,已經離開了現場。
很快,警方在天寧區中心醫院找到了另外受傷的三個人。
據他們說,天海協創舵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百輝曾在半年多以前向邱某借款50餘萬元人民幣。事發當天是邱某應陳百輝所邀前去拿錢的。
(被害人邱某:因為我很多朋友都知道我有這樣一筆債務,拖了很久了,因為數額比較大,殷某問我要不要一起陪著去,怕有什麼意外)
殷某是邱某的好朋友。當天下午,他不但自己去了,還找了自己的兩個朋友。
(被害人譚某:當時殷某和我說是來拿錢的,不是來要錢的,我覺得這個很正常,說好了拿了錢以後大家晚上一起吃飯)
(被害人萬某:如果當時他和我說是來要債的,我不會來的,我在外面看得太多了,我可不想惹事)
邱某當時並沒有計較殷某多叫了兩個朋友一起同行。就在他們四個人進入總經理辦公室之後,不僅陳百輝沒有準備好錢,而且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完全出乎了她原來的意料。
(被害人萬某:當時談的時候,姓武的副總經理走了進來,他當時邊走進來邊說,誰想打架,我混了那麼多年,怕過誰,當時殷某就問邱某,說這件事情和他有沒有關係,她說沒有,沒有麼殷某就讓武總出去)
(被害人邱某:手腳可能有些重,我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門剛關上沒有幾分鐘,突然武總就帶人衝了進來,就一會兒的工夫直接拔刀)
那一刻,時間似乎都被噴濺的血液所凝固了,邱某隻記得對方是兩個年輕的小夥子。沒過多久,殷某就倒在了地上,萬某和譚某也失去了反抗能力。
(被害人邱某:沒有後悔藥吃,我現在寧可不要這些錢,錢能夠把命換來麼)
(被害人萬某:莫名其妙的,怎麼回事都不知道)
(被害人譚某:簡直不能想象,他們好像太不把這個社會當社會了)
(天寧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偵查員:我們調查後認為,整個案件中的關鍵人物是公司的副總經理武某,因為這兩個行凶的男青年是他叫進來的,而公司裡的員工對他們都一無所知,找到武某,也就能夠找到犯罪嫌疑人)
經過警方連續12小時的工作,武某、郭俊、呂莊先後被抓捕歸案。連同公司總經理陳百輝一起,四名犯罪嫌疑人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但是,對於這起案件的發生,他們卻有著自己的說法。
(犯罪嫌疑人陳百輝:當時他們來的時候也是很凶的,我也有些害怕,他們說要怎麼樣怎麼樣)
(犯罪嫌疑人武連才:當時是他們先動手
打我的,我覺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
(片花)商務樓內突發血案天寧警方迅速出擊十二小時擒獲元凶
慘劇究竟為何上演偵查人員仔細探詢瞭解案件背後真相
由於第一現場是在總經理室內部,除了動手的人之外沒有旁觀者。在陳百輝和武連才看來,邱某顯然是有意帶著三個男子來找茬的。對此,公司的另外一位副總卻有著不同的表述。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當時邱某說,她想去美國,債務的事情想交給朋友辦。我說你的朋友人怎麼樣,不要鬧出矛盾來,她說人不錯的,是公司裡面做的)
邱某說的這個朋友就是殷某,這次來協創公司,她原本是想把他引見給陳百輝,以便今後聯絡和合作的。
(被害人邱某:如果當時是想來打架的話,你說會這樣來麼,會不帶凶器麼?)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我當時還聽到邱某在走廊裡邊走邊說,讓他們火氣不要大)
如果說邱某等四人此行的目的只是來拿錢,那麼事情又是怎麼會起變化的呢?
(被害人邱某:碰到誰都會生氣的,當時殷某問陳百輝,你今天又沒有拿錢,你準備什麼時候還錢呢,他在那裡也不說話,也不理睬你)(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他做人失敗就在這個地方,借錢的時候膽子大,還錢的時候就沒有膽子了,最好有個什麼洞能夠鑽進去)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祕書張某:當時經理在打電話,讓他停下來,走到房間門口被他們一下子拖進去,看上去很凶的)
陳百輝的態度讓邱某變得惱火起來。在她看來,陳百輝當初借錢時候的態度和現在判若兩人,而且,原本說好不到1個月就還的這筆款子已經拖了7個多月。
(被害人邱某:當時借的時候一直說好話,後來第二筆錢因為沒有預約我是走了6家銀行才取出來的,沒有想到借走以後就沒有聲音了,一拖再拖,我現在自己的工作沒有心思做,三天兩頭來這裡)
邱某說,每次都是陳百輝提出讓她來取欠款的,可到時間等了半天就是拿不到錢。這樣無休無止不講信用的舉動,也讓邱某相當惱火。
(被害人邱某:做人太沒有道理了,每個人都有脾氣的)
那麼,陳百輝為什麼欠債不還呢?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我們公司的賬上一共只有0.38元,欠的債估計是2700萬元)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出納:我們公司是沒有收益的)
其實這些情況是公司上下皆知的祕密。不僅如此,公司員工的工資也已經拖欠了半年。而作為外人,邱某自然不知道。
在公司創立之初,這些問題並不存在。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2000萬元你能夠花多長時間,就算你亂吃亂喝你能夠花多長時間,他居然在7個月內全部用完)
(片花)千萬資金流向何處良好創業平臺竟然最終落得一敗塗地
不堪迫於債務壓力聘請保鏢明哲護身反而惹得禍事上身債務
厲某說的這2000萬元是公司在銀行的第一筆貸款。陳百輝將這些錢全部用於專案開發了。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代某:前期根本就沒有一個測算過程,計劃思考,投資的可行性等等,都沒有,教訓也沒有吸取)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專案有好多,但都沒有做好,錢都是扔掉的,我和他說,我們的公司剛剛起步,戰線不能拉得太長,資金鍊要斷掉的)
陳
百輝幾乎啟動了所有和鴕鳥相關的產業專案.可最終沒有一項是成功的。貸款用完之後,他又開始四處借錢。在施展渾身解數圈錢的過程中,透過朋友介紹結,陳百輝結識了武連才。
(犯罪嫌疑人陳百輝:他是開舞廳的,說錢的的方面可以幫助我的)
武連才的真實身份是一家夜總會的老闆,並不是什麼正經八百的生意人。他的目的是想利用陳百輝的公司搞融資。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代某:武總的事情陳總不讓我們多加過問的)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厲某:陳百輝曾經有一句話,只要能夠弄來錢,不管什麼方法,他都認可,如何利用時間差買賣食品,搞融資)
(天寧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偵查員:其實這是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是不允許的)
可即使是這樣也沒有幫助陳百輝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倒是眼看著到了年底,債主們紛紛上門要債。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祕書張某:有的經常來和我們都熟了,像上班一樣的)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代某:整天看到討債的,煩,怨)
那麼,1月25日這天不僅不是邱某第一天上門要債,而且還是陳百輝和她訂下的還錢時間,為什麼偏偏就在這天發生血案呢?
原來,案發前一天,也就是1月24日下午,公司就已經來了四名不速之客,他們是陳百輝的另一個債主派來的。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總經理陳百輝:當時他們很凶,說有刀有槍,說是要綁架我,我很害怕,就找來了武總,因為他平時在外面見多識廣比較能搞得定。)
武連才當時就找來了自己在社會上的朋友,趕跑了這幾個討債的人。而被成功解圍之後的陳百輝,沒想著怎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或者尋求法律的幫助,據武連才說,他反而又提出了要求。
(天海協創鴕鳥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副總經理武連才:當時他說這幾天來要債的人比較多,他怕出意外,讓我找幾個人來保護他,我因為正好在和他一起開發一個專案,不希望他出事情,所以就幫他找了)
郭俊是武連才朋友的兒子,呂莊是郭俊的同學,他們現在都沒有工作,就是武連才把他們找來保護陳百輝的.這兩個人都因為打架鬥毆曾經被依法勞動教養過。在接受武連才佈置“任務”的同時,他們還準備了兩把刀。
(犯罪嫌疑人郭俊:當時拿刀想只是為了嚇唬嚇唬別人)
(犯罪嫌疑人呂莊:我根本就沒有想到去用)
如果這些真是他們的想法,那麼顯然和後來的行為背道而馳。當武連才因為被殷某推出門外而惱羞成怒一聲令下時,他們根本不假思索就揮舞著尖刀衝向了殷某等人,這時候哪還有什麼“嚇嚇人家”?在他們看來,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不重要,自己受人所僱,就該替人解憂。
(天寧公安分局刑偵支隊責任區刑隊汪副隊長:無論對方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哪怕是來上門討債的,都應該運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加以解決,這種置他人人身安全、他人生命於不顧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2005年2月,犯罪嫌疑人陳百輝、武連才、郭俊、呂莊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執行逮捕。
其實,做生意做買賣有時難免會發生或大或小的債務糾紛,問題是,應該如何正確地來對待這些債務糾紛。如果不是透過正當合法的途徑來解決客觀存在的債務糾紛,而是按照陳百輝、武連才的做法,法制觀念淡薄,不講誠信、不講規則,那麼,其結果可想而知。但願,殷某之死能讓更多的人警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