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橋風雲錄-----正文_第五十節 張倩亂入


冬日最燦爛的陽 強寵閃婚小妻 花都最強兵 天衍劍聖 徵天 陪師姐修仙的日子 重生之嫡女妖嬈 網遊之酒師 我在民國當道士 渡靈師 神祈:澀青春系列(獨家 東北農村詭異故事 我這樣愛你 滿世妖嬈 帶著手機當知府 末世之女主養成系統 此愛驚覺已闌珊 生來是王侯 巧乞兒~黃袍霸商 求愛拜金女
正文_第五十節 張倩亂入



正宗聽了好是興奮,剛想答應下來,朱文俊插了進來。“我看今天還是算了,花都沒有準備,不太好,以後會有機會的,那我們趕快回寢室吧,說不定等他們回過神來,又殺我們個回馬槍那就麻煩了。”

於是他們三人回了寢室。“你這是什麼個意思?”正宗關上門後馬上質問朱。

“這是為了你好,不打無準備之仗。而且晚上吃飯,主角肯定是劉毅和黃弦,能凸顯出你嗎?我給你的是單獨的約,還不夠滿足你的需求嗎?”

正宗不說話了,只是默默地打開了手機,欣賞著剛才抓拍的照片。“你剛才可夠行的啊,他們人高馬大的,楞給你忽悠走了。”

“再教你一招。現在的社會不怕膽大的,就怕放不開的。不管自己有沒有這個本事,剛才的這個局面就是要虛張聲勢,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

晚自習上,正宗終於看完了手上的《女人都是水做的》,對於女性有了八個大字的總結: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對於身體力行方面,那就是,什麼都得讓著女孩,遷就她們,包容她們,原諒她們的過錯,賺的錢給她們花,精力都投放在她們身上。

正宗對自己的總結感覺不可思議,如果哪個男孩若真能做到上述這些,那他就不再是個男孩,他就是神。

那到底一個男孩是為了什麼而去追求女孩的呢?是因為喜歡?還是情竇初開期?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或者單純的荷爾蒙作祟所帶來的生理需求?

正宗開始審視自己為何會喜歡張倩。是因為一見鍾情?還是青春期男生的執著?還是不想被拒絕的自尊心在作祟?或者是自我主義的一種表達方式?

正宗有時也弄不懂自己,假如張倩突然從人間蒸發了,自己會永遠牽掛她,還是會轉戰其他女孩?到底什麼叫做喜歡?是不是因為18歲少男們那些永遠都使不完的精力在驅使著?“你這麼喜歡看書,這本就送給你把!”正宗把《女人都是水做的》遞給了顧格,但他一點也不領情。“我從來不看這種無聊的東西,我下載到手機中的小說比這個精彩多了。”

“張一文,這本書送給你,我看你晚自習也挺無聊的。”正宗始終想用這本對自己已經沒有價值的書作為人情給別人。

“誰說我無聊啊,我個小委員當的可忙了,院裡還有實務要我處理呢。”張一文故意努了努嘴,“再說了,

我一個女孩子家家,你給我看這種書,難道是在暗示我不夠女人味嗎?”

正宗一看,誤會更深了,趕緊把伸出去的手縮了回來,把書扔進了抽屜裡。

“剛才吉他社的社長回覆我簡訊了,這幾天他很忙的,各種應酬,各種要約,他和我們定在今天的夜宵呢,晚自修結束你和我們一起走哦。還有張利華,她也想學吉他,可能報名太火爆,想走個後門。對了,別人是吃四號食堂,也就是那個傳說中的教師食堂呦。”

“謝謝文文,你的效率果然是高呀。我們沒有教師卡怎麼去那裡吃東西呢?”

“別人社長很大方的啦,聽到是我的邀約,當然請我們的咯”

正宗豎起了大拇指。

晚自修結束後,正宗和她倆如期赴約。

“嘿,這不是咱們院裡的文藝部的張大小姐嗎?真是越來越漂亮了,榮幸之至啊。”

“王紹傑,你看你說的,人家都不好意思啦,你可是有名的高富帥啊,還說人家。”張一文摸著自己的小臉蛋,顯然每一個女孩對誇獎都是沒有抵抗力的。

“這個是外面的傳說而已,哥不是個傳說,只是個小老百姓。”

“瞧瞧咱們的王社長多麼的謙虛,多麼的平易近人,要知道背後要他幫忙進社團的,追求他的女孩子實在太多啦。”

正宗實在受不了這樣的互相寒摻,又不是在寫劇本,這還沒有進入官場了,小小的年紀都學會了這個,“我先去上個廁所,你們先聊。”正宗找了個很糟糕的藉口,逃離出來了。

“你這個朋友什麼情況呀,屁股還沒坐熱乎,還沒點喝的怎麼就走起了?”

正宗也不管背後的話語,獨自一人去了衛生間。王紹傑說的對,才沒多久而已,所以正宗也沒有東西可以排洩,只能傻傻地站在梳妝鏡面前梳著自己幾根短毛。

“花,你怎麼在教師食堂?”正宗背後發出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張倩,是張倩!正宗的手開始哆嗦,他萬萬沒想到怎麼會在這裡碰到張倩,而且張倩竟然主動和自己說話了,主動的!這是什麼情況?幸福從天而降了嗎?

“我.我正好有事相求,和.和別人約在這裡。”正宗不敢看她的眼睛,張倩今天是有備而來的,畫過眼線、眼影,睫毛也被刷地長長的,翹翹的,粉撲撲的臉蛋特別的討喜。

“哈

哈,是和張一文一起的吧?我看到她了”張倩好似並沒有正宗想的那樣,把自己當成那個YIN夢中的角色。

“不是你想的那樣的”正宗突然不打自招了,思維紊亂了,心臟砰砰地直跳,畢竟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

“我想的是怎樣的呢?”

正宗無語了,只敢看著張倩的鞋子發呆。

這是一雙新款涼鞋,錯綜交錯的枚紅色裝飾條順著張倩的腳爬到了她的小腳裸,使得她的一雙腳看起來很小,很可愛。小小的腳指甲塗著粉紅色的指甲油,大拇指已經掉了一些,看起來塗了蠻久了。

雖然張倩人有點勻稱的微胖,但是小腿以下還是很瘦的,尤其是一雙腳,如果只看腳,推算身高會以為是一個155-160的小個子女孩,但是卻長在168個頭的女孩身上,頗有點小腳破的模樣。

“倩倩~”遠處一箇中年婦女在像張倩招著手,倩倩給她回了個甜美的笑容。

“拜拜~”張倩從正宗旁邊走過,身上的香水味傳到正宗的鼻子裡,讓更動彈不懂,彷彿整個人都停留在這個瞬間,僵住了,只能目送著張倩像個小兔子一樣跳走了。

“哎呦,你怎麼才來,是不是跌到馬桶裡了?”張一文抱怨著,我們和王社長聊得好投機,就差你一個了。”

“是呀,花哥哥再不來,可要變成打醬油的啦”張利華補了一刀。

“什麼?花?你的朋友叫花?”王紹傑明顯對這個話題很感興趣。

當得知得知這個暱稱的來龍去脈之後,王紹傑笑的合不攏嘴了。

“花兄,你這人真是太有趣了!你也和張利華一樣要學吉他嗎?”

“有學電吉他嗎?”

王紹傑皺了下眉頭,“沒有,只有民謠吉他授課,電吉他這種高大上的,我們駕馭不起。”

正宗也不去品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想在大學裡組個樂隊,想做吉他手,所以要學電吉他,民謠吉他我就不學了,畢竟我有古典吉他的底子,雖然水平不算大師,但像<;<;愛的羅曼斯>;>;、<;<;月光>;>;、<;<;阿爾罕布拉宮回憶>;>;這種還是可以彈彈的。”

“那你只可另請高就了,我們這裡供不起這樣的大神。”王紹傑看著窗外,拌著自己手中的紅茶。

(本章完)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