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兩個詞形容街球的話,恐怕這兩個詞是最合適的——
自由和個性。
這不僅是形容街球,同時也是在形容打街球那些人的風格。
規則?
那是用來打破的,只有最華麗的動作,最賞心悅目的表演才是打街球的那些人要的。想象力、創造力就像是打街球的氧氣一樣,大膽、瘋狂更是每個細胞中都必須要存在的元素。
在美國,你打街球,你不能給觀眾帶來視覺感官衝擊,你不具有觀賞性和娛樂性,那觀眾甚至根本就不會看你的表演。
兩人對壘。
你把球砸到對方頭上,彈回到手裡;你把球從對方**穿過,羞辱對方;你直接把球扔向籃板,待對方扭頭看的時候,卻發現球已經彈回......對方越氣憤,這對壘就越好看。
來吧,氣憤吧,越氣憤越好。
要的就是這些。
華麗麗的戰吧。
激起你的氣憤,讓你怒火中燒,我再打敗你。
只有這樣才能讓所有來看你比賽的人不虛此行,只有這樣才能一下子讓現場**澎湃,只有這樣觀眾們才會為你驚聲尖叫。
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街球對決!
拉夫阿爾斯通和泰隆埃文斯都是打街球的箇中高手。
他們各種讓人看不到球影的運球,就是連NBA球星都辦不到的事情。
當然,就像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每個街球高手的特點都是不一樣的,同樣,阿爾斯通和泰隆埃文斯的特點也是完全不同。
阿爾斯通更崇尚的是自己對於籃球最本能的靈感,他每天刻苦的訓練,不是為了刻板的把今天訓練的東西展露出來,而是為了在球場上純粹即興的將腦海中某一刻靈光一現的動作使出來,不管是他的‘偷天換日’,還是‘瞞天過海’,還是他的招牌的跳步運球,還是各種無解的轉身,那都是他即興的在當天的比賽中發明出來的。
面對不同程度的防守,面對不同的人,這些動作渾然天成一般的就從手中變了出來。
球迷們看到這樣的動作會無比驚喜,會一個比一個叫的大聲。他使出這樣的動作,也會更加大膽和瘋狂。
這就是他的本能,這就是他**裸的喜歡打街球的原罪。
而泰隆埃文斯崇尚的則是無所不能,因為他在籃球場上能打五個位置,所以他控球,他傳球,他扣籃,他自己砸板助攻自己扣籃,你個子高,沒關係,我可以虐你,扣你,玩你。你小個子,控球出色,也沒關係,我照樣可以虐你,過你,玩你。
我會把球繞過你的脖子過你;我會用我的轉身讓你分不清我的下一步動作過你;我會突然將球消失在你的視線中過你;我會告訴你,我要過你,但過掉你之後,我再等等你,然後再過你,並告訴你,過你、虐你就是我生命中的意義。
只要我在球場上,我就是掌握你命運的人。
......
不同性格的人擁有不同的特點,所以這可能也就是為什麼泰隆埃文斯不去打NBA的原因之一。
也所以不同特點的人,面對相同的狀況可能會有不同的表現。
就拿現在來說——
泰隆埃文斯面對揹著手防守的本傑明大爺,他非常訝異,這是在防守嗎?
他突然一個加速,衝進了內線,然後順勢來了扣籃。
嗯?成功了?泰隆埃文斯都不敢相信自己這麼輕鬆的就完成了進攻,他急忙回頭,發現本傑明大爺連動都沒動。
這個時候,他突然鬱悶了。
本傑明大爺這根本就是不防守嘛!
他很搞不懂本傑明大爺為什麼不防守,他不放守,那自己做運球轉身,各種繁複的運球動作還有什麼意義?
這個時候,如果是阿爾斯通的話,碰到這個狀況,可能會該過你的時候照樣過你,該得分的時候照樣得分。
但是泰隆埃文斯就不同了。
他有些抓狂,撓著自己的頭皮,對本傑明大爺說,“你倒是防守啊,你不防守,這比賽怎麼打?拿出你最厲害的防守嘛。”
本傑明大爺微微一笑,然後也不理泰隆埃文斯,直接跑到了一側的三分線外。
他知道,交換球權,該自己和吳越進攻了。
吳越持球準備進攻。
他對本傑明大爺的表現很滿意,其實這場比賽在吳越看來,與其說是跟兩個街球王在打比賽,不如說是在做一道‘解答題’,而且是一道過程並不複雜的解答題。
吳越之所以讓本傑明大爺消極防守,甚至是不防守,就是看準了泰隆埃文斯的特點,泰隆埃文斯是那種,你越搶,你越防守,他就會打的越起勁的人,你不搶,甚至不防守,他可能就會覺得索然無味,覺得說,靠,我做這麼多動作,你不放守我,那做這些多動作還有什麼意義?
於是,在面對本傑明大爺的時候,泰隆埃文斯指定會很沉悶。
他難道會在如同雕塑一般站立的本傑明大爺前方做出繁雜的動作?以展示自己多厲害?顯然那樣的行為很奇怪。
當然,他可以傳球給阿爾斯通,讓阿爾斯通來做動作,過吳越,戲耍吳越。
可是,阿爾斯通傻嗎?不傻,本傑明大爺都不防守,放著那麼輕鬆的得分機會,你不得分,傳給我幹嘛。
這樣的話,就算泰隆埃文斯真的覺得比賽勝利重要,用最簡單的過人,不,相當於練習三步上籃一樣的手段得到分數,他心情肯定也會相當鬱悶。
而在自己一方進攻的時候,因為相對於阿爾斯通和泰隆埃文斯,自己有身高體重的優勢,加上自己臂展長,就只用背身單打的方式也能得到不少分,就算泰隆埃文斯或者阿爾斯通會補防過來,不是正好有本傑明大爺在三分線外空出來了嗎?
本傑明大爺很準,所以投進的話,就是一下子得到2分了。
最壞的情況,防守本傑明大爺的人不過來補防,那麼他們一分,自己一分,這樣下去會是他們先拿到11分,但是在第9分的時候,自己是可以嘗試三分投籃,拼一下的。
這是最壞的情況,以他們兩個人的性格來說,不會不過來補防,而且假如泰隆埃文斯防守本傑明大爺,他更應該會過來補防,因為他進攻面對本傑明大爺的時候,已經非常沉悶也非常無聊了。
更何況他們兩個還都想打敗吳越......
另外一點,之所以讓本傑明大爺‘防守’泰隆埃文斯,是因為泰隆埃文斯的三分不準。
跟諸多街球手一樣,他們的投籃命中率並不高,三分也會更差一些,但是因為阿爾斯通一直想打NBA,所以這幾年一直有練3分球,所以不能讓本傑明防守阿爾斯通。但是泰隆埃文斯就不一樣了,他知道他自己的三分不準,肯定不會亂嘗試,就算他一分一分的得分覺得很煩躁,想嘗試三分,他投進最好,但是假如他投不進,那就相當於給了自己和本傑明大爺主動權。
很複雜,也很簡單。
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來,就算一下子看不出來,打幾個回合也就看出來。
......
“噢,本傑明大爺背手根本不防泰隆埃文斯?”
“就這樣放泰隆埃文斯得分嗎?”
“本傑明大爺是在打比賽嗎?邁不動腳步?”
“這樣比,吳越和本傑明大爺怎麼可能贏呢?”
球迷們看到本傑明大爺像是樹樁一樣站在原地一動不動,根本就是等著泰隆埃文斯從自己面前過去得分,他們驚呆了,這是在站崗?還是在防守?
他們猶如丈二的和尚一樣摸不著頭腦。
球場上。
吳越持球進攻,面對的是阿爾斯通的防守。
按照原來的策略,他背身一點一點的打著阿爾斯通。
阿爾斯通進攻的時候,有花樣繁多的手段,但是防守吳越這樣一個身高體重,包括臂展都優於自己的人,他只能咬咬牙,死死的頂著吳越的腰。
可是,沒用,吳越已經離籃筐越來越近了。
“我來補!”泰隆埃文斯放棄防守本傑明大爺直接揮著手臂補防了過來。
“來的好。”吳越沒想到第一個回合泰隆埃文斯就過來補防了,他又在原地牽制了一會兒兩個人,然後一個擊地傳球,傳給了外線的本傑明大爺。
本傑明大爺已經在三分線外原地不動的站了好長時間了,他就是在等待著吳越的傳球。
啪。
球到。
本傑明大爺接過球,像剛才的三分比賽一樣,將球扛到了右肩,然後全身用力,將球朝著籃筐扔了出去。
唰。
球進。
2:1。
“Yes。”本傑明大爺學著年輕人一樣振臂喊了起來,然後揚起頭,朝天哼了一聲,看你們還小看我老人家了不。
“乾的漂亮。”吳越笑著迎上來,跟本傑明大爺擊掌道。
“那是。”這時,本傑明大爺已經有些明白吳越的策略了,於是問道,“還有,剛才我背手防守的動作是不是很威武?”
“嗯嗯嗯,威武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