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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水主藏-----雜評--_我們被稱為寫手,而不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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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評--_我們被稱為寫手,而不是作家



看到秋水大哥處對於網文的反思評論很多,大感英雄所見略同。有鑑於一篇長評被吞,因此只得以發文的方式放出來,與各位湊個熱鬧。

其實想說這些想法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不過最近大家的聲音又激起了內心的一點熱情,不吐不快,索性全都說出來吧。

作為一個寫手和一個銀行的理財經理,我覺得這二者之間是絕對有共通之處的。

現在什麼都講市場,我們也不能把寫作這件事情拋開市場看,既然有市場,勢必有客戶,而讀者,就是客戶,我們作為網路寫手的,寫出來的東西能否有讀者,關鍵看是不是對讀者的胃口,換言之,就是受不受客戶歡迎。

可是我們的讀者真正需要些什麼?

我們作為寫手又應該寫什麼?

不知道大家對於寫作是怎麼看的,對我而言,一直認為寫作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在小時候,覺得作家都是神祕莫測的,他們的思想高度是我不能企及的,而他們則代表著整個時代的文化前沿,指引著方向,是整個社會的座標。

因此,我向來認為寫作的目的不外乎引導整個社會的輿論和思想導向,文章是用來洗滌人的靈魂的,文學並不一定要歌頌什麼是真善美,但是一定要教會人們如何分辨好壞。我們看大家的小說也好,散文也罷,不一定要學他們的思想,不一定要學他們的文字,只要能明白一些道理,便是好的。

十年前,我那時還是個高中生,加入榕樹下寫作,當時覺得這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而當時絕大多數在榕樹下的寫手,也沒有想過靠這個來賺錢,甚至當時的編輯們也都是義務的。可以說,那時的網路文學在萌芽階段,但是是純正的,美好的。

當時的寫手博取的只是一些點選率,推薦率,純粹與滿足感掛鉤,並不涉及金錢。於是愛好統領了一個文學時代,也湧現出了許多優秀的寫手。不過那時,因為網路文學監管不是太嚴,很多寫手也純以文字取巧制勝,故事情節也以寫奇、寫怪獲取眼球效應,可以說,是現在某些網路小說中暴力與色情的起源。但縱是如此,當時的寫手們心中是有個度的。不過我還記得非典時期,當時因為中學不開門,所以回家休整了一個多月。那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泡在榕樹下,結果發現網上開始逐漸有了反思網路文學的苗頭。現在已經不記得是誰寫的了,我只記得有一篇文中提到:現在一篇網路小說中如果不寫到“血腥”、“上床”幾個字,彷彿這篇文章就登不出來,即使登出來了,也沒有人看。

當時我還當是笑話一樣把這句話和幾個朋友說,沒想到時至今日,已是一語成讖。

後來逐漸網路文學加入了金錢的元素,我當時比較單一,只混榕樹,並不涉足晉江、紅袖等處,對於其他的也不好說什麼,但獨是榕樹,也已開闢了以錢衝雞蛋和鮮花的板塊,導致幾大社團每天都以互砸雞蛋為樂,甚是熱鬧。不過當時社團發的還都是以短篇故事和散文為主,文字清新,故事純美

,可惜思想性並不高,而當時讓我頭疼的是文人相輕或者互相吹捧的風氣逐漸瀰漫了整個榕樹,另外盛行的則是抄襲。當時因為這種風氣,我所在的社團曾經掀起過至少兩次較大級別的罵戰,讓喜歡文學的人已經覺出了其中有一些變質的味道。

而那時,初期的網路寫手中的大神們諸如滄月、江南等,已經漸漸撤離了網路板塊,轉向實體書或者雜誌方向發展。而事實證明,果不其然,金錢乃萬惡之源,一旦文學接觸到了市場經濟,必然發生質變。

從06年到10年,我這段時間沒有再上網,結果再回到網上時,發現這個世界已經不是我所熟識的了,而不過二十餘歲的我,彷彿一夜間老了很多,許多新名詞都不認識。

“YY”、“種馬”、“後宮”是最常見的詞。於是翻了幾篇所謂大神的文,覺得口若嚼蠟,不由要自己問自己一聲:現在的網文,究竟是怎麼了?

於是問題重回到一開始的兩個:我們的讀者真正需要些什麼?我們作為寫手又應該寫什麼?

另外,我還要加上一問:是不是讀者需要什麼,寫手就要寫什麼?

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這當然是供求關係決定的。網路文學給所有人提供了一個平等的寫作機會,我們發表文章,只要不觸及一些**詞語,那麼可以說限制是越來越少,可以寫得天馬行空,可以寫得全無邏輯,這也就導致網文從數量上來說,是絕對的供過於求。

既然供過於求,想要賺錢,想要讀者從浩如煙海的小說中看到我們寫的這一篇,勢必要對讀者的需求做出讓步,因此網文不斷地向讀者的需求靠攏。而人性,本是貪婪、懶惰與享受相結合,因此金山銀山、美女如雲、不勞而獲,自然伴隨主角應運而生。

作為一個市場人,作為一個理性人,每個人都要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這些都是無可厚非的,更何況現在的讀者不是追求越快看到精彩處越好,而是追求的越快能宣洩自己的情緒越好。厭世也好,暴力也好,色情也好,這是對現實社會中光明一面宣傳說教的太多,引起的抗逆反應。當下我們的傳統教育總是避諱講人性深層的黑暗,導致拿過多的真善美去掩蓋醜惡,結果被掩蓋的這些東西反而拿真善美當做肥料,根扎得更深,生長得初期不明顯,但越到後來生長得越快,而已難抑制。這是教育的一大悲哀。我們作為個體人,沒有人有能力去逆轉整個潮流,也沒有人有能力為整個社會負責。

因此我們被稱為寫手,而不是作家。

可是,難道我們的心中沒有成為“作家”的追求麼?帶著“今日有酒今朝醉”的觀念的人不在少數,可是,我相信我們這些人中,總有許多,是不希望若干年後,當別人說起我們時,只是提到:他寫的這本書主角代入感很強,你看了之後,可以盡情的YY裡邊的情節,非常爽。

當然最不想見到的,則是我們的孩子以後拿著我們的書,憋著嘴說:爸爸/媽媽,你的書沒有某某的好看,他的

書裡邊有什麼樣子的體系,主人公有多少多少錢。

那麼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呢?

人為社會人,尤其是以寫作為生的人,更知道收藏訂閱來之不易,向之低頭在所難免,畢竟大師者如古龍,一開始寫文時也會為了生計而照著當時最熱銷的路子來,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一定要放棄什麼。

目前中國的網文最活躍的一批寫手年齡大多沒有超過三十歲,而要一個十來歲乃至二十幾歲的少年寫出曠世之作,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外因內因交織在一起,勢必造成當下的網文充斥著編造虛華,不切實際。我們的人生閱歷尚淺,單憑一心熱血寫作,往往文章會走入極端。而一旦有人成功,後邊的人往往不願意另闢蹊徑,而寧願走著相彷彿的這條路,但殊不知,這只是將自己的才華過早得透支在一些無謂的文字中。當腦海中充斥著渾渾噩噩的主人公成神情節時,是在麻醉自己的神經,也是在麻醉讀者的神經。這會帶來一時的歡愉和收穫,但並不長久。

不過如果單單是依靠網文來謀生,目前為止,也只能走這條道路,在不斷摸索中前進。可是如果不需要網文謀生,只以此做寄託,那麼至少要對自己的愛好也罷,興趣也罷,負些責任才是。

或許這只是我的一廂情願,可是真心希望能有一批寫手意識到這一點。每年沉迷在網文中的孩子成千上萬,我曾有一個大學同學在大四時不分晝夜的在網上看各種暴力小說,最後畢業論文也耽誤了,導致險些不能畢業。一個孩子,從出生到上大學,這其中有多少是家長的心血,而在應該積極向上,奉獻社會的時候,反而沉淪在各種不切實際的冥想中,雖說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可是不能忽視這些小說中的內容對他的影響。

到這時,我又想加上一問:我們所寫的小說,是不是一定要有意義?

我不是想說教,也不是希望大家都寫如何根正苗紅的內容,但是作為一名寫手,是不是應該在寫作時賦予筆下的文字一些思想性?試問純粹的種馬小說也好,YY小說也好,除了用於發洩以外(我連娛樂大眾都不願意提),還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在這個社會中生活了這麼久,也知道一切事情不是隻有是與非,所有的人不是隻分好與壞,但是我們的文學中,對人性的探討實在是少得可憐。

當然,這種畸形的現象並不只存在於網文中,也出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重重的限制,種種高壓線,讓我們不得不遠離人性的追索,而只能簡單地描述著一切浮華的表面。乃至於現在的一切娛樂節目也好,歌也好,電視劇也好,除了紅色大團結,就是家長裡短,風花雪月。於是整體的文學氛圍是浮躁的,很少有人能夠再沉下心去寫東西。為什麼05-06年的寫手還能夠用7年時間來寫不過一二百萬字的文,而現在網路小說動輒就上千萬,真的有那麼多能寫麼?我很懷疑。

這篇東西倉促而就,其中措辭比較激烈,情緒也比較激動,若有不妥處,還請各位指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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