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必正面色沉吟了一下,他立馬給方十一給出了答案:“如果工程進展順利,我想大概一年半左右吧。畢竟你也知道,像我們做工程建造的,有句話叫欲速不達。有的工程方面,為了各個方面安全的考慮,有的時候,我們只能放慢速度。”
“一年半?嗯!時間也不算是很長。”對此答案,方十一倒是很滿意。
匡必正一雙眼睛半是眯起來,“怎麼?莫非你很趕時間?若真是如此的話,我可以跟工人們商量一下工程的進展。那個決定權在你的手中,看你自己的意思了。”
方十一立馬擺手:“我看還是不要了吧!我覺得他們現在的進展速度就很好了。我剛才只是隨便問問而已。”
方十一一抹鼻子,接著又是說:“匡叔,我也不打擾你了,有時間我們在聊。”
眼看時間已快到下午,可是方十一併沒有在接到馬翠花的電話,他心中不禁是有些疑惑。
方十一隻好駕著車子往回趕,一邊撥打著家中的座機電話。
電話並不是馬翠花接聽,而是李蘭。
“是小蘭啊?對了,翠花姐在嗎?你讓她接聽一下電話。”
“翠花姐?咦?真是奇怪了,翠花姐不是被你節接走了嗎?我剛剛就看見她上了車。真是奇怪了,剛才那人不是你嗎?”
李蘭的話頓時讓方十一面色一變:“小蘭,你剛才說什麼?我接走了翠花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現在正往回趕呢。你可是看清楚了,翠花姐真的被人接走了?”
“是啊!我剛才就在露臺上,發現翠花姐上了車。我還以為那人是你呢!糟糕,這麼說來,翠花姐到底上了何人的車啊?那人到底想要對翠花姐幹什麼?”
“小蘭,你現在聽我說,你想不要慌,你可是看清楚了,那車子是什麼顏色,還有車款,車牌號你看清楚了嗎?最後他們往那條路開去?”怎麼會發生這樣操蛋的事情?緊緊握著電話的方十一,他瞬間就想要把電話給摔爛了去。
難道馬翠花自己打的去的醫院?若非如此,她之前怎麼會多此一舉給他打電話?從而勞煩他載她去醫院呢?
事情必然是壞菜了。
方十一為此判斷,那開車之人,馬翠花必然是認識他,不然馬翠花豈會輕易上陌生人的車?
最後李蘭告訴方十一說,馬翠花上的是一輛白色轎車,至於開車人長什麼樣,車牌號,她就不知道了。
掛下電話後,方十一心慌的不得了。
為了能夠在第一時間之內搞清楚事情的起因發生經過,方十一立馬給江南雲打了電話,請求幫助。
江南雲也是豪爽,她馬上聯絡了在交通局的弟弟江中華,將城市中的中心監控路段給調取出來,逐一排查可疑的車輛。
只是一番盤查下來,當中的收穫並不大。主流道,每天穿梭中的車輛形同螞蟻,密密麻麻般。何況他們又不知道車子的車牌好,如此刷選,等同大海撈針般的困難。
得到此訊息後,方十一的情緒快要接近崩潰了。原本以為,他對馬翠花的保護措施,有大長老跟三長老隱匿中“監控”保護,根本無需他擔心。
可是尼瑪的誰知道,最終還是被他人鑽了空子。
馬翠花竟然是在他的眼皮底下給人載走了!
媽拉個巴子!
那人到底是誰,他到底想要幹什麼?
難道是之前那個傷害馬翠花的凶手?
方十一一路駕著車子,瘋狂的在市區主道上搜索。一路下來,他腦袋中不斷在排除著可疑的人物。
最後,方十一終於是想起了一個人。
明叔,那個在庭院中修理花圃的老頭子。方十一從接觸他第一眼,他就發現此老頭子一直都很古怪。
來不及在做思考,方十一趕緊一踩油門,拼命地趕回金沙公館。
……
國道上賓士著一輛白色轎車。
“明叔,我怎麼好像感覺這一條路道不是開往市區人命醫院的?你是不是弄錯了方向啊?”副駕位上的馬翠花,她一直
瞅著窗外的景物,眉目也是蹙了起來,“奇怪了,這路道怎麼越走越偏僻啊?”
明叔嘴角扯出了一抹冷笑,他低沉說道:“呵呵!你還不算太笨,一眼就發現這不是開往市區的路道。這可是國道,下了國道後,那便是山林了。”
“明叔,你到底想要幹什麼?這好端端的,你怎麼把車開到這裡來了?”馬翠花面色一變,她忽然才是發現,那個人是明叔嗎?
他彷彿就換了另外一個人。
明叔一挑眉目,繼續說道:“怎麼?你到現在都沒能想起我是誰嗎?不過也是,你已經失去了記憶,以前所發生的事情,你通通都忘記了。啊!真是可憐。”
“你不是明叔!你到底是誰?”馬翠花忽然間就感到了害怕。
這人似乎對她的過往很熟悉,她好像也是認識他。
可是,他到底是誰?為何她一直都想不起來了?
“呵!我就是明叔,明叔就是我。瞧你的樣子,不管你如何的努力回想,你始終都記不起我來了吧?”
明叔忽然一手撕開了他臉上的一層皮,隨之露出了一張年輕的臉蛋。跟他之前那佈滿皺紋的臉蛋,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啊?你……戴了人皮面具?怎麼會呢?”這一刻,馬翠花徹底震驚!
明叔竟然是一個如此年輕的人?他根本就不是一個老人。而是臉上貼上著一張人皮面具。現在的科技,真的是恐怖如斯。
一張薄薄的面具,竟是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全部容貌?真的是太神奇了。
“你……到底是誰?”
此刻,馬翠花能夠感覺到,車廂中的氣息一片冰冷。
“呵呵!你真可憐!那天晚上,我可是告訴你了。不過看在你已經失憶的份上,我不妨在告訴你一遍。我姓楊,名寶忠。即使我現在告訴你我叫什麼名字,想必你也想不起我是誰了吧?”
沒錯!
明叔的身份就是楊寶忠。
可惜那天晚上,他沒能把馬翠花給殺死。只是讓她出了一場車禍,僥倖撿回了一條性命。
馬翠花失憶了?
一直關注著此事情的楊寶忠,他為自己沒能殺死馬翠花的事情一直心中耿耿於懷。
後來,終於被他逮著了一次機會,他從楊寶忠的身份搖身一變成了明叔,一個只會修剪花圃的老頭子。
他用了數日的時間,熟悉了金沙公館的每個角落,當然也是包括他們每個人的作息規律。
果然是功夫不負有心人。
今天,終於被他逮住了最佳的機會。他打著方十一的幌子,說是方十一的意思,前往載著馬翠花去醫院複檢。
目的得逞之後,楊寶忠是沒有必要在遮掩自己的身份了,將他的鋒利爪子給暴露了出來。
馬翠花一直在努力回想著眼前所見到那一張陌生的年輕臉孔,可是始終,她還是無法想起,他們之間到底有什麼瓜葛。
“呵呵!柳小姐,我看你還是不用白費力氣了。不管你怎麼努力回想,你都想不起我是誰對吧?我奉勸你一句,你還是省點力氣吧!哈哈!那個一直守護在你身邊的男人呢?我承認,他一直以來都很緊張你。可惜啊,百密一疏,你終究還是再度落到我的手中。”
這一次,他絕對有信心要將她給殺死。上次是意外,僥倖讓她給逃脫了。而這一次,只要他的車子賓士上密林山區,他可以將任意**了。
“你說吧,你到底想要幹什麼?”馬翠花經過剛才的害怕後,她心情亦是逐漸冷靜了下來。
儘管她努力的在回想中,腦袋也是出現了一些零碎的片段。那些事情的發生,很熟悉,可突然間就是陌生起來。斷斷續續的畫面,根本就無法將此聯絡起來。
“呵呵!我上次沒能把你給殺死!那麼這一次,柳小姐你說說看,你覺得我會怎麼來對待你呢?哈哈……”
聽著楊寶忠的冷笑聲,馬翠花是更加鎮定了。因為她知道,她必須得冷靜,她不能慌亂。
看此情況,她根本是無法對外求助,只能倚靠自
己了。
馬翠花瞅看了外面一眼,驀然發現車子開始拐上了偏偏的山區路道。一旦車子駛入了正在的山區,那樣一來,她的處境是更加危險了。
“馬翠花,你也不要怨恨我。其實像你這般美麗的女人,把你殺死了,的確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可是我又不得不那樣做,誰讓你是那小子最在意的人?你要怪的話就怪……混蛋!你要幹什麼?”
馬翠花冷不丁的一把搶奪了楊寶忠駕著的方向盤。車子猛烈的打了一個顫抖。
“可惡!你個賤人!趕緊鬆手!不然我們都會沒命的。”楊寶忠面色大變,他不停的跟著馬翠花爭奪方向盤。
馬翠花狠狠的咬住嘴脣:“我不放!死都不放。”
橫七豎八都是死,不如給自己爭取一個活命的機會。萬不可給他把車子開像密林區,人跡罕至的,到時候即使她喊破了喉嚨也是無濟於事。
兩人在相互爭奪方向盤,車子一會兒像左拐,一會兒衝上了右邊。曲美線條的賓士中,驚險刺激連連。
“你個賤人!趕緊放手。”
隨之拍的一聲,楊寶忠騰起一巴掌狠狠掌摑在了馬翠花臉上。無端被一巴掌打來,頓時讓馬翠花一陣的頭暈目眩。
不過,她的雙手,依然是死死的抓在方向盤上,一刻也不鬆動。一巴掌算什麼?自己能否活命,致命關鍵可是主導在方向盤上啊。
死都不放!
“賤人!放手!”
“不放!死都不放。”
“啊!”
轟隆一聲巨響!
那失控的車子,終於無法抵抗住他們兩人的相互爭奪,像那絕提的洪水一樣,失控的朝著一個滑坡撞了下去。
直到車子狠狠的撞擊上一株大樹上,在巨大的衝擊波下,車子瞬間都變形。
馬翠花最後的感覺是,她的腦袋在短短瞬間不斷湧入了打量的畫面。那一張張熟悉的臉孔,逐一在她的腦海中呈現出現。
額頭上滲透出來的灼熱血液,將她的雙眸給染紅。
……
一個下午的搜尋,時間持續到了晚上。
這段時間的過度,對於方十一來說,他就是在煎熬中度過的。不過遺憾的是,整個江城大大小小地方,他幾乎都掘地三尺了,到頭來竟是一場白忙活,沒有馬翠花的任何訊息。
江南雲也是發動了小分隊加入到了搜尋中,馬翠花依然是石沉大海,沒個訊息。
時間,一直持續到了晚上9點鐘。
垂頭喪氣的方十一,他忽然間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
正是這個電話,讓方十一看見了一絲希望的曙光。電話是市人民醫院打來的。
“喂!你好,請問你是方先生嗎?”
“對!我就是!請問你有什麼事情嗎?”那時候的方十一,他一臉茫然神色。
“哦!是這樣的!我們醫院接收了兩個出車禍的患者。一男一女,兩人傷勢都很重。爾後我們發現那個女患者的手機,只存有你這號碼,患者情況很危險,我們需要聯絡到她的家屬,請你到我們醫院來一趟吧……”
……
半個小時後。
江城市人民醫院。
一道人影火速飛奔而至。
“醫生,那患者是否叫馬翠花?她現在的情況怎麼樣了?有生命危險嗎?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待要進入手術室的醫生,無端被一個年輕人給一把揪住,連續追問了他好幾個問題。一時間,此手術醫生他竟是不知道該如何來回答那個問題先了。
“那個誰……請問你是患者的什麼人?”手術醫生推了一下眼鏡框,當下就有些忌憚眼前這人高馬大的年輕人了。因為他真的擔心此人會一下子把他給撕爛了去。
方十一一晃神色,急忙又說:“我是她的……”
他是她的什麼呢?剎那讓方十一找不到一個更加貼切的措詞了。
“我是她男朋友。”如果非得需要一個符合身份關係的話,方十一覺得,此答案最為貼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