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孝清原任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級),於2001年調任省紀委常務副書記,2003年又被選為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朱孝清外表清瘦儒雅,曾經專攻法學,在《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過大量的論文。不僅精通法律,而且作風正派,為人剛正,敢於與歪風邪氣作鬥爭。在省紀委的工作時間不長,但使他進一步認識到發揮職能優勢反腐敗的重要性。擔任省檢察院檢察長後,他又鮮明地提出,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反腐敗力度,要鼓勵和提倡檢察機關獨立辦案。
楊秀珠弟弟楊光榮案發後,朱孝清就該案多次聽取彙報,並作出批示,要求抓住案件線索,深挖嚴查,擴大戰果。當有證據表明該案與楊秀珠有關聯後,省檢察院迅速介入此案的調查。
現在,案件又正朝著越來越對她不利的方向發展。
劍刃離她越來越近,於是,她開始用出“黃鼠狼放屁——出後一招”,悄悄地於2003年4月20日帶著女兒、女婿、外甥,從上海出境,在新加坡小憩幾天後,改換名字飛往美國。
2003年5月13日,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召開常委會,決定對兩名廳級幹部進行立案調查,其中一名就是楊秀珠。省檢察院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於5月底將躲避在外的高雲光等人抓捕歸案。透過對高雲光等人案件的深入偵查,從中獲取了楊秀珠貪汙犯罪的證據,遂於2003年6月16日
對楊秀珠立案偵查,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釋出紅色通緝令。目前檢察機關正在加緊對楊秀珠的犯罪事實進行徹底偵查,有關部門也在全力對楊秀珠進行追捕。
2004年2月24日,作為楊秀珠畏罪出逃“導火線”的楊秀珠弟弟、原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楊光榮受賄案,由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據查,2003年2月,鹿城區檢察院在偵查個體配電櫃經銷商周道聽行賄案(已判決)和市電力系統受賄窩案中,發現該周推銷的變壓器不僅是電業系統需要的,而且房地產開發公司對它的需求量也極大。經檢察機關周密偵查,周道聽初步供認了向溫州市電力及房地產行業多人行賄4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但偵查中,周道聽吐而不快、顧慮重重的反常心態,即引起機智敏銳的辦案人員警惕,經對其有關業務往來情況的深挖細查,發現周道聽還有可疑的業務往來沒有交代。辦案人員順藤摸瓜,乘勝追擊,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周道聽如實地交代了向楊秀珠弟弟楊光榮行賄這一原本不敢交代的問題。去年2月26日清晨,楊光榮在家門口被守候多時的該院反貪局偵查人員逮個正著,在與楊光榮隨後的“短兵相接”中,楊光榮面對鐵證交代了收受周道聽錢財的犯罪事實。鑑於案情重大,鹿城檢察機關當天就對楊光榮進行刑事拘留。辦案人員透過審訊,對每一筆經濟往來進行細緻的核對、甄別,認定了楊光榮的受賄事實,並於
3月10日決定對其依法逮捕。鹿城區檢察院在昨天的起訴書中認定:2001年下半年,被告人楊光榮在擔任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應變電櫃代理商周道聽的要求,向鹿城區電力實業有限公司推薦,在自己公司開發的市區東南大廈工程配電設施上,採用周道聽代理的變電櫃產品,致使周最終得到了這項業務。事後,周道聽為感謝楊光榮的照顧,送給楊光榮好處費18萬元。據此,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光榮身為國有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有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3月23日上午在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法院當庭宣判:楊光榮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法院經當庭查明,2001年下半年,楊光榮在擔任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應變電櫃代理商周道聽的要求,向鹿城區電力實業有限公司推薦,在自己公司開發的東南大廈工程配電設施上,採用周代理的變電櫃產品,致使周最終得到了這項業務。事後,周為“感謝”楊光榮的照顧,送給楊光榮“好處費”18萬元。
我們相信,隨著國際反腐敗公約的簽署生效加上中國反腐機關的努力,楊秀珠等外逃貪官必將在國際刑警的協助下抓捕歸案,並接受正義的審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