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在山洞裡的加布茲還看著護手裡突然出現的金色靈魂回不過神來,駱芬格因為剛剛的爭執一氣之下出去找野味,不在山洞。 是以現在山洞裡只有加布茲和艾斯蘭蘭還有窩睡在角落的安塔託。
那個金色的靈魂發夠了感慨回身看見加布茲,愣了一下,皺起眉頭道:“難道是這小子麼?”他上下打量的同樣在打量他的加布茲,但是兩人誰也不開口。
終於,靈魂怒了:“喂,是你祈禱我出現的嗎?”
加布茲看著他,依舊沒有說話。
靈魂索性以坐的姿態飄在半空狠狠的瞪著加布茲,跟他耗上了!
加布茲不知看出了什麼,起脣道:“你是,鍊金術師?”
“嗯哼,”靈魂高高在上地乜斜了他一眼,叫你小子剛剛不搭理我?
無奈的搖搖頭,為什麼現在的老人們都或多或少有往頑童方向發展的趨勢呢?他接著道:“在下剛剛多有失禮,還請先生勿怪。 只是,這個護手是位老人家……嗯,給我的,所以我不知道這個護手裡面藏著,我是說有一位,先生?”
那個金色的靈魂本就已經孤獨了好長時間,見那人終於給他點反應,姿態做夠後轉頭問加布茲:“別人給你的!?怎麼可能!”
加布茲微微道:“在下絕無半句謊言。 ”
靈魂思索了一陣,終於嘆氣:“也罷。 既然我的護體在你手上,也算我們有緣。 小子怎麼叫啊?”
後面這句有著明顯語病地問話,加布茲只當沒有注意,誠實回答:“加布茲※#8226;安德魯。 ”
“安德魯?”靈魂皺起眉頭,不知是不滿加布茲普通的姓氏還是什麼,又看了他兩眼,才說:“好吧。 安德魯。 算了,還是叫你加布茲好了。 以後你把我帶到你的右手上,我睡了幾千辰不想再呆在包袱裡啦!”
加布茲眼睛有光一閃而過,他沒有接受或者拒絕這個詭異出現的老人的要求,只是說:“還不知先生如何稱呼呢?”
靈魂頓了一下,似乎沒想到加布茲會反問他:“你不認識我?”
加布茲搖搖頭。
“不可能!”老人在空中站起來,“就算他們把我當禮物一樣給了別人,也是看準了鍊金術師才給的!身為鍊金術師。 你竟然不認識我!?”
見加布茲用沉默的方式證明了自己降低了很多地知名度後,靈魂清了清嗓子,“聽好了,我就是傳說中開創了五金熔和法,並且發明了二十三種金屬排列方式!我煉製的卷軸,一旦出工,立刻被一搶而空!怎麼,你還想不起我是誰嗎!?是哪個混小子教地你鍊金術?《鍊金之門》第一章就是說我的!我。 我!我,阿爾加啟德※#8226;萊布羅飛亞!”
艾斯蘭蘭清醒的意識到隨著這個有點暴躁的靈魂說話,他臉上的汗水已經排滿了腦袋,真搞不懂這個老爺子,死都死了還計較這些幹嘛?直接告訴主人他叫什麼不就完了?矮人又看著他處變不驚的主人,深覺得主人的修養已經達到了非常神聖地地步。
在老人終於把自己的生平講完之後。 加布茲很淡定的請老人回了護手,畢竟現在老人的情況跟水澈的克里桑一樣,管你生前是救世主還是造世神,死了就是死了,靈魂的力量永遠比不上生人的精神力。 大爺您還是先回去補充補充力量再出來聒噪吧!
山洞在老人不情不願的消失後,馬上沉寂陰暗了下來,天還淅淅瀝瀝地下著雨,加布茲看著外面,突然他站起來,看見遠處有幾個黑點在雨中以不可思議的高速略過。 直覺告訴他。 那個和他肖似的背影。 就是他!
輕聲囑咐艾斯蘭蘭照顧好安塔託和科學,加布茲冒著雨奔向剛剛人影閃過的地方。 他的步伐很優雅。 但是步履急促,不一會他就追上了前面一心飛奔,沒有發現自己被跟蹤的那隊人。
領頭地是個有著深棕髮色的青年,也許是因為整日奔波,他的下巴有了密集的鬍渣,後面跟著的是清一色穿著黑色軟甲計程車兵,加布茲一路跟蹤,發現領頭人步伐輕浮似乎受了傷。 他皺起眉頭,在目送那一隊人進了真雀國直隸城市的行政大樓後,才緩緩回身。
看著陌生的城市街道,加布茲自嘲,竟然追了這麼遠的路。 難道是因為,他還沒有釋懷麼?在回去的路上,加布茲顯然不會再用那種迅速地步伐,晃過兩個山頭,他接到了水澈地水晶聯絡。 得知水澈和康妮已經順利到達真雀國的加麥厄城以後,他和駱芬格通了信,商量了一下決定一起去加麥厄城匯合。
在加布茲到達前,聖樂之都還如往日一樣平靜,而小吃地出現卻在這個寧靜的城市裡xian起了巨大的風浪。
看!風神的神獸!這是加布茲和駱芬格走在加麥厄城聽到的最多的議論。 但是沒有一個教徒敢走近小吃,甚至連小吃因為被路邊的東西吸引走向他們,他們都會如見了鬼似的躲避開。
又回到這裡了。 加布茲看著西山口水澈和康妮的身影,心裡不知是什麼感覺,這個西山曾經是三王子的駐地,他在這裡,第一次見到這個女孩……
“你個傻蛋!”駱芬格突然大叫一聲給了水澈一個巨大的暴慄:“你聽誰說的魔劫鎧甲有頭盔的!比修斯大人不是曾經跟你說過嗎!魔劫鎧甲沒有頭盔,因為頭部是他的弱點!!”
康妮擔心的看著水澈腦袋上瞬間鼓起地腫包,不知道怎麼解釋。 倒是水澈很怡然。 悠悠道:“哦?比修斯大人?加布羅列小姐,我怎麼記得是某個在散沙落葉和我結識的女孩子告訴我的呢?我記錯了麼?”
駱芬格語塞,緩了半天才說道:“那不是一回事,一回事。 總之!魔劫鎧甲是沒有頭盔的你這個傻蛋!如果真的是在蘭公爵府找到的,那也只能是護腿!”
康妮看看水澈,又看看駱芬格,有點糊塗了:“那。 我們弄得這個,是什麼?”
“魔劫鎧甲啊。 ”水澈還是笑:“我也是路上才猛然想起來的,當時印象模糊就記得有這麼個鎧甲便順手摸了來,路上突然記起有人說這個鎧甲沒有頭盔,才覺得不對勁,”她眼底洋溢著濃濃地得意,似乎在等別人繼續問。
這種承前啟後的事只有康妮會做:“那你怎麼確定他是?”
“首先,他能**人。 接著他有魔力,再者,他不是頭盔!”水澈這回把得意全寫在了臉上。
康妮驚叫了一聲:“不是頭盔?”那她看見地是什麼?小貓嗎?
水澈認真的點點頭:“這不是頭盔,魔劫很聰明,他知道自己的弱點。 所以就用護腿偽裝成頭盔,所以說,魔劫戰甲不是沒有頭盔,而是頭盔和護腿不能同時出現!”
看她一副尾巴翹上天的模樣。 加布茲不禁覺得好笑:“行了,這些話一會再說,咱們先找個安身的地方,把這些天的事情互相交待一下。 ”
駱芬格看不管水澈囂張的樣子,可是一時無法滅她地威風,只好不吭氣的同意了。 水澈和康妮奔跑了半天才找到的城市。 身體本就乏到了極點,對加布茲的提一句雙手贊成。
但問題又來了,他們這群窮光蛋,住哪?
……
“沒想到啊沒想到,”水澈倚著軟墊,享受的喝著薔薇七世,這酒苦澀難當,她真懷疑三王子是怎麼把它喝下去的。
康妮軟軟的抱著被子,突然有種想哭的感覺,這裡地每一件傢俱都有著萊越貴族的氣息。 讓她分外想那個已經不會再存在的家。
駱芬格研究著加布茲的護手。 嘴裡唸叨不停:“什麼狗屎運,一枚金幣買的?這玩意就是一枚魔幣都買不來……”
加布茲此時不在屋裡。 科學和安塔託還是閒適的睡在軟**,小吃正在啃一個蘋果,整個房間充滿著舒適和安靜。
是地,舒適和安靜,很難想象以他們現在的經濟狀況竟然能舒適的呆在某一個地方,可是事實就是這樣。
躲在三王子曾經的西山大本營裡的水澈等人,現在正享受著萊越皇室的待遇。 這三王子也夠狠的,花了五辰時間修建的大本營,竟然在一朝夕內全部拋棄,他就不想著把城堡裡的名貴物件再運回萊越麼?哪怕是派個人在這裡看著也是應該的嘛。
偏偏當水澈已經做好了看見廢墟地心理準備後,進入她眼睛地竟是一個沒有什麼變化的城堡,這可真是絕對地衝擊。
加布茲當時解釋,可能是三王子派過人留守,但是因為萊越政務太忙所以沒時間管理這邊,以至於這些看守覺得仕途無望,紛紛在城堡裡捲了些不起眼的財物跑人了。 而城堡周圍有著高密度的結界普通乞丐或者流浪者還進不來,所以城堡這才保留下來。
不一會,外出採購的加布茲和艾斯蘭蘭回來了。 一人抱著三大袋子食物。
“換了多少錢?”水澈現在猥瑣的像一個暴發戶。
“五十金幣。 ”加布茲平靜的說,渾然不覺他倒賣城堡財物時多麼可恥的行為。
水澈小臉垮了:“這麼少?”她以為賣不出魔幣的價錢,怎麼也得賣個一兩百金幣吧,竟然只有五十金幣。
“夠了你,”駱芬格把護手給加布茲:“五十金幣夠咱們花的了,再說,要是缺了咱們還可以再賣,有什麼。 ”看她那滿不在乎的模樣,艾斯蘭蘭差點跪地膜拜了,他們到底有沒有一點犯罪的意識!?
是夜,酒足飯飽以後,所有人都留在了一個很大的客房休息,因為城堡過於大了,水澈認為分開休息很不明智,萬一晚上有什麼事不能很好的照應。
加布茲率先同意了水澈的提議,眾人在城堡洗漱過後就聚在一個屋子打算把連日來收的苦用一晚上好眠補回來。
事實證明,這只是個空想。
半夜,城堡裡窸窸窣窣的聲音越來越大,起初水澈以為是老鼠,但當老鼠說開人類語言的時候,她才意識到,原來,發現這塊寶地,不止他們!
加布茲是第一個呆不下去的,立刻就要起身探查,水澈搖醒其他人,輕手輕腳的推開房門。 循著聲音發現來人起碼有四五個,而且都聚在了頂層的三王子臥室。
水澈機警地給他們上了結界,防止他們的氣息洩lou被人察覺,緊貼在一起的幾個人快速上了頂樓。
在王子臥室外,水澈透過門縫看見了一個打死她也猜不出的人——威爾克斯※#8226;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