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黑夜-----第5章 東漢普敦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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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東漢普敦鎮

《HotelKid》5,斯蒂芬·劉易斯的童年回憶。我記得曾經在書店草草地看過封底的書評,似乎是個洋洋大觀、紙醉金迷的世界。對於一個在裡面度過整個童年的孩子,這種生活,是即使在大蕭條時期也呼之即來、享用不盡的冰激凌聖代。但對於一個三十幾歲,對美食沒有多少熱情的男人來說,能呼之即來、享用不盡的東西恐怕就遠不止這些了。

“我是不是應該買斯蒂芬·劉易斯的書來了解你?”我嘲笑似的問他。

“我沒有那麼老,童年也不在時代廣場。”他回答,想了想又說要帶我去個地方。

我說好啊,帶著饒有興趣的表情看著他,跟著他上車,坐到副駕駛位上去,不管是要去哪裡。嘴裡是自言自語:“反正最壞的也已經發生不是嗎?”

“最壞的?我以為是最好的。”他說,坐到我旁邊,發動車子。

最好的或是最壞的,對我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兩樣。很久之後,我才意識到,儘管留長髮穿裙子,日子過得看似很保守,但有些地方,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女孩子。我長了一個男孩子的腦子,搶來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並不是完全屬於第二性別的。正因為如此,念中學的時候,我才會對教導主任關於女孩子要小心謹慎的訓誡嗤之以鼻;正因為如此,我面對他作出的一個又一個願賭服輸的決定。

LyleUltan說的地方是濱海的東漢普敦鎮。一路上,他的右手如果不在排擋杆上,就在我身上。而我在每一個遇到紅燈的路口和他接吻,讓一切看起來越來越像一場徹頭徹尾的豔遇。

兩個多小時之後,到達東漢普敦鎮地界。天氣晴朗,秋意已濃,車道上落葉繽紛,這個夏天喧鬧的避暑勝地已經好像一座空城。繼續朝海邊開,直到車子折進一座白色的房子。他告訴我這是他父母的房子,他小時候有幾個夏天在這裡過。二樓的大露臺可以看見空無一人的沙灘和灰藍的海水,屋後的游泳池水早已放空,池底落了不少枯葉,屋子裡的傢俱全都蒙著白布,顯得荒涼蕭瑟。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對一場徹頭徹尾的豔遇來說,一切都很完美。

他說有東西要給我看,而我困得要死。在車上坐了兩個多鐘頭,前一天晚上的瞌睡全上來了。於是他給我鋪床,幫我脫衣服,我不再理會他說些什麼,把臉和身體一起埋在一堆藍白相間的被子裡,一分鐘之內睡得熟得不能再熟。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我睜開眼睛,發現自己一個人躺在**,旁邊放著一本黑色絲絨封面的舊影集。我坐起來,拉過一個胖枕頭墊在背後,拿起那本影集,翻開第一頁就忍不住笑起來——童年的LyleUltan,不確定是多少歲時拍的,但肯定不超過十歲,有赤膊穿條紋游泳褲戴著游泳眼鏡在海灘上的,也有身穿印著學校名字的運動衫騎腳踏車的……

微笑在我臉上,同時也在心上越堆越多,多到覺得溫熱沉重。接下去,一張只有一個面孔的特寫,讓一點點不知道來由的眼淚不自覺地沁出來——一個頭發亂蓬蓬的小男孩,皺起鼻子,朝照片外面吐著舌頭,那表情看起來就好像在對著全世界吐舌頭,說:“去你的。”

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來,那種刺痛的熟悉的回憶的感覺,來自我四歲或是五歲的時候拍的一張照片,照片裡的我做著和他幾乎一模一樣的表情。不同的只是,他是在東漢普敦的海灘上,而我正從上海靜安公園一棵梧桐樹斑駁的樹幹後面探出頭來。想起來的那一瞬,我興奮得要命,好像終於找到了我們之間一點相似的地方,而且這個相似點不是今天的,是很久以前的,那個時候的我們都比現在更單純、更快樂,彷彿在許許多多年前我們就註定會相遇似的。

雖然,這樣俗套的念頭,我只會私底下偷偷地想想。那天晚上,我還是打電話回上海,讓爸爸從小時候的影集裡找那張照片,寄給我。但是,短暫的魔力在等待國際郵件到來的那幾天裡逐漸消失了。我和Lyle,仍舊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站在深不可測的鴻溝兩邊。

Lyle沒有看到那一點莫名其妙的淚水,而且自始至終也不知道我流過那麼一點點眼淚。他走進房間的時候,我放下影集,跪在**,向他伸出雙臂。他過來抱住我,低下頭長時間地吻我。我還是像第一次那麼緊張,不知道該自己脫掉內衣,還是留著讓他來脫。不過,我多少有點長進,最終選擇了後者。

天逐漸黑下來的時候,我們沿著海灘散步。沙灘在這個季節顯得堅硬冰冷。我們看著遠處水天相接的地方逐漸變成醉人的紅色,而後夕陽落下去,夜色漸濃,月亮升起來,在黑沉沉的海面上顯得特別的大而明亮。在那之後,我再也沒有在別的地方看到過那麼大那麼亮的月亮,完全不像夜空裡巴掌大的圓盤,而更像一個實實在在近在咫尺的星球,好像不用巴別塔,只要爬上一棟四十層的辦公樓再伸伸手就能夠得到似的。我們在沙灘上坐下來,沒有人講話,好像怕聲音的震動會打破某個易碎的東西。我一次又一次重複同一個動作——捧起一手細沙,再讓它們順著手指的縫隙流下去。而他在我身後,嘴脣輕輕地吻過我的脖子,夜晚的微涼讓我對他的體溫感觸尤深,至今記憶猶新。

不知道幾點鐘,我餓了,魔咒也破了。我說:“你送我回去吧,我明天還要上班。”

保時捷時速一百七十九公里,我們很快就看見紐約那片冰冷的燈火通明的天際線。兩個人在城市角落裡的小餐館吃晚飯,我狼吞虎嚥,而他慢悠悠地告訴我,他作為“HotelKid”的經歷。和斯蒂芬·劉易斯一樣,他也有一個任酒店經理的父親,上小學之前幾乎都在蒙特卡羅、阿伊克斯或是嘎那的大飯店裡度過。一九七六年回到美國的時候,他幾乎不會說英語。

“一九七六年!”我存心嘲笑他,“你真夠老的。”

“你那個時候還沒有出生。”他承認。

我點頭:“連出生的隊還沒排上呢。那年我爸爸二十一歲,已經在一間工廠工作了三年,一個月大約掙四美元。”

他沒有對四美元這個數字表現出太多驚訝,那會有點不禮貌,而且反正是完全沒有關係的另一個世界的事情。

“那一整年,我的父母都在打離婚官司,持續了兩年或是兩年半時間,我記不清了。”他繼續說,“我‘酒店孩子’的生活打那個時候起中斷了,不過二十幾歲的時候又開始了。”

“究竟是什麼東西在吸引你?”我問他。

“很多東西,我的父親,他是最沉著最有風度的人,每個人都喜歡他,也喜歡我。”他說,“而且,在那種大飯店裡,任何事情打個響指就能做到,任何東西想要就能得到。”

我想得沒錯。我揚起一邊嘴角笑了一下,問他:“他現在在哪裡?你的父親。”

“洛杉磯的某個地方。”他回答,不帶多少感情。

那天之後,我們經常在一起。我下班之後去他的房間,一起在房間裡吃晚餐,然後。每次都只待幾個小時而已。我沒有放任何東西在他那裡,衣服也從來不在酒店送洗。

差不多兩個禮拜之後,我那張吐舌頭的照片寄到了,卻已經錯失了時機。我覺得很沒有意思,到最後也沒有拿去給他看,隨手夾在一個可以翻頁的相架裡,放在公寓的角落。偶爾看見了會有些遺憾,後悔那個時候沒有用手機把他的那張翻拍下來,因為我真地真地喜歡他那個表情。

某次和他的時候,我突然起了一種愚蠢的念頭。這個念頭讓我開始嘗試吃避孕藥,只因為我想和他在一起,有那種真正極致親密的接觸,甚至不能容忍避孕套零點零六毫米橡膠的厚度。直到很久之後,我終於知道,那根本沒有什麼兩樣,至少我的身體沒有**到那個程度,體會不出兩者之間的差別,甚至是在的那一刻。而且那次嘗試後來證明是失敗的,我不適合普通的長效避孕藥,整整一個月都斷斷續續不規則地出血。

一天晚上,漫長的叫人窒息的**之後,我們失望地發覺我又出血了。我主動提出來給他Blowjob,一開始他還客氣,但後來實在擋不住**。當然那也是我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在那之前,我覺得要我這樣做簡直是不可能的,覺得很噁心很低賤。但事實證明,我完全做得到,也願意這樣做,只因為物件是他,甚至絲毫沒有壞的感覺。我從來沒有想到,會在那樣一種姿態下,發覺自己愛上了一個人,一直以為那會是在一種絕對浪漫絕對純潔的場景當中發生的。我沒有對他說“我愛你”,但是,真的,我愛他。

過程不算很壞,結果卻也並不美好。儘管主觀上不反感,但我的身體在提抗議。最後的熱流刺激到了我的喉頭,我沒忍住,全都吐在他身上和床單上,我披散下來的頭髮上也弄到一些,吐完了還是不停地乾嘔。我說對不起,他也不停地說對不起,對不起,抱我去浴室,幫我洗頭髮,然後一起洗澡。我想,雖然我很差勁,但是在他眼睛裡,我和他曾經有過的那些女人多少有些不同吧,哪怕是最最微不足道的地方。

洗完澡出來,我說我回去了,他無論如何不讓我走,而且已經快凌晨兩點了。於是,我第一次在他那裡過夜,然後絕望地發現我們是兩個不大適合睡在一起的人。無數小說電影電視劇裡描述,男人女人如何如膠似漆地抱在一起睡覺。在我們身上,全是胡扯。他一點也不喜歡有人長時間枕著他的胳膊,搞得他手都麻了。而我也不喜歡一個熱乎乎的身體貼著我,讓我不能自由自在的翻身打滾踢被子。

兩個人都不太習慣,很久都睡不著。我在黑暗裡對他說:“我覺得我們就像《漂亮女人》裡的朱麗亞·羅伯茨和理查·基爾。”

他笑了一聲,回答:“你不是妓女,我也不是****分子。”

“你不是****分子。”我重複他的話,然後嘲笑他,“你連‘華’在哪裡都不知道。”

“我知道的,我去過很多地方。”

“不,你不知道。你明白我指的是什麼,不是地理上的。”

很長時間的沉默之後,他問我:“如果我給你錢,你會要嗎?”

“會吧,”我想也沒想就回答,“這樣對我們兩個都會簡單一點。”

第二天早上七點鐘,我的手機鬧鐘響起來的時候,我們兩個各自佔據了那張超大號四柱床的左右兩邊,中間床單冰冷,隔著至少一尺半的距離。那天他不用巡視餐廳的早餐情況,迷迷糊糊地醒了一下,看著我起床梳洗穿衣服,說完拜拜就又睡著了。床頭櫃上並沒有裝著鈔票的信封,我不知道應該覺得安慰,還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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