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星期六,農曆立春。不管在黃曆裡面,這是不是個好日子,那天我跟Lyle結婚了。
早晨八點不到,最後的準備工作開始了。妝化的很淡,很快就好了。梳頭比較費時間,因為我的頭髮直的打滑,髮型師花了差不多一個小時一綹一綹地夾卷,在腦後梳成一個稍有些蓬鬆的髮髻。我一直就想把頭髮梳成這樣,從前也試過,但從來沒有成功過。禮服後面開得很低,在戴上頭紗之前,大片後背露在外面。儘管實際上,那個時候的我比之前任何時候都要腫,從某個角度看上去,鏡子裡面的我還是有點像埃德加·德加練功房裡的舞蹈演員。
我的三個伴娘,一個靠在窗邊上,一邊喝著咖啡一邊抽菸,嘴裡調侃著這個那個;另一個兩隻手的拇指在Blackberry的鍵盤上飛舞,別人跟她說什麼都是心不在焉地回答:“嗯?你說什麼?”我笑著想,她們跟我應該可以算是同一個風格的。三個人裡面,只有Victoria恪盡職責,在旁邊陪伴,兩隻手託著腦袋,看著我梳妝打扮。
“要是你去年結婚就好了,我那時候剛剛減肥成功,比現在瘦,只有九十四斤。”她對我感嘆,轉頭又去向化妝師討教,怎麼才能把睫毛夾得更翹一些?化妝師可能把她當成了目標客戶,熱情地教她,又給了她一張名片,叫她婚期定下來了就給他打電話。
小姑娘笑起來,嗔怪似的說:“我?結婚?我還不到二十歲呢!”
但事實上過去的一天裡面,她已經說了無數次,她結婚的時候要定哪家酒店,穿什麼樣的衣服,捧哪種顏色的花束。我的那兩個同學其實比她更接近結婚的年紀。不過,在大多數人的眼睛裡面,女孩子就是分成兩種的,只有結婚夢想的,和有結婚之外的夢想的,跟漂不漂亮沒有多少關係。而我又算是哪一類呢?我是否還有一絲一毫的機會,在將來的某一天變成為我曾經夢想成為的樣子,Rona那樣的人呢?
婚禮開始的時候,天空陰沉清冷,氣溫仍舊很低。將要舉行儀式的聖公會教堂面積不大,禮堂裡到處是白玫瑰、積雪草和香檳色緞帶紮成的花球裝飾,一隊著白袍的童聲唱詩班手持白色蠟燭演唱,燭光溫暖搖曳。我在禮堂門口解下那條雪白的貂皮披肩,紅毯盡頭,Lyle看起來文雅英俊,看到我的第一秒鐘就露出了由衷幸福的微笑。爸爸帶著我過去,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三個人都多多少少顯得有些緊張。
身披白色生絲法袍的牧師問到:“LyleUltan,你願意娶這個女人為妻,從今天開始聖潔的婚姻生活,無論順境還是逆境,富貴或是貧窮,健康或者疾病,愛她珍惜她直到生命盡頭嗎?”
而他回答:“我願意。”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他的聲音一如既往的清晰乾淨。
同樣的問題,問到我。我幾乎有點結巴了,但終於還是說出來:“我願意。”
我們交換戒指,聖歌齊頌。任何人都會被這樣場面感動,每個人都願意相信這些詞句是真的。我的眼淚從臉龐滑落,Lyle替我擦掉,做出口型,不出聲地對我說:我愛你。
至此,一切皆是完美。如果可以,我希望那個時刻可以永駐而不逝去。
婚宴上用的冰雕是丘位元親吻普塞克34。像是個隱喻,又有點不太吉利。不過,我跟Lyle都很喜歡那個造型,而且神話最終的結局還是好的。Nicole和Cheryl-Ann也覺得它夠別緻,遠比常見的天鵝或是海豚上檔次。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可說是各得其所。想要結婚的結了婚,想要擺排場的擺了排場。連Victoria也如願跟一個叫Howard的帥哥交換了電話號碼。跳過第一支舞之後,我們準備出發去機場。許多人過來道別,爸爸媽媽過來抱了抱我,對我說小心身體。我裝作不耐煩的樣子回答“知道了”,其實是怕流下眼淚來花了妝。回過頭,看見一隻握著一副寶藍色緞子手套的手,好像不經意似的擦過Lyle的手背和衣袖。Lyle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倒是我抬頭看了一眼,周圍都是賀喜的人群,連個背影也沒看見。
我抓住最近的一個現場指導,要他安排車子送我父母和伴娘回家。他回答早就準備了,再一次讓我覺得這場大戲裡面,我根本就是個不明就裡、不知所措的客串演員。我回休息室去卸妝換衣服,走進電梯的時候,發覺Lyle已經不在我身邊了。我突然覺得,這個時候開口問別人他在哪裡,很傻很尷尬。不自覺地想起剛才那隻手,手很白,手指修長,乾淨好看,指甲修成弧度優美的橢圓形,只帶那麼一點點尖,塗著透明的珍珠色指甲油……就像拍電視劇那樣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是認真的,而且下一秒鐘就開始在暗地裡自嘲:結婚不過幾個小時,我就像許許多多要面子的已婚婦女一樣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努力維護純潔、幸福、理想化的家庭形象了。
這樣或者那樣的想象繼續著,直到我推開化妝間的門,看到朝向花園的落地窗開了一扇,狹長的窗簾在冬天的冷風裡向房間中央飄散,Lyle就站在窗邊,聽到開門的聲音回過頭,向我伸出手來,把我拉到他身邊。他喝過一點酒,嘴裡有酒精和玫瑰香葡萄的氣息。他擁抱我,吻我的樣子讓我覺得自己剛才的念頭很可笑。
似乎過了很久,我對他說:“要來不及了。”
“會等我們的。”他喃喃地回答。
大多數時候,我們兩個人中間,我總是比較現實的那一個。
我們飛越大西洋,抵達聖莫里茲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
我不太理解旅行手冊上說的“清爽的香檳氣候”指的究竟是什麼,不過,我們在那裡度過的三天時間,每天都是乾冷而晴朗的。天空總是一成不變的碧藍,朝任何一個方向看過去,白雪皚皚的山巒似乎觸手可及。森林蒼翠,湖泊純淨,托馬斯?曼35曾經說過那裡是地球上極少數能讓他覺得幸福的地方之一。但我在那裡的每一天卻都在為同一件事情發愁——那個時候,Caresse在我的肚子里長到十八週半,就在婚禮之前的兩三天,我開始能捕捉到胎動的感覺,儘管只是一天當中的某些時候,而且還是隱隱約約的,就像蝴蝶扇動翅膀那樣細微,但它確實在那裡動了。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之後,那種感覺突然停止了。整整三天,它一下都沒動過。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第一次懷孕的人都會有相似的感覺:一開始,我覺得不是懷孕而是誤診,然後開始懷疑它可能長得不大正常。十六週之後它總是不動,又害怕它是不是已經死了。我總是覺得會留不住它,看不到它足月出生的那一天。雖然,在知道它存在之前的那一個多月裡面,我又跑又跳還做過瑜伽,加班熬夜,吃飯有一頓沒一頓,的時候百無禁忌,它也過的安安穩穩地,一點問題都沒有。反正,不管怎麼說,在聖莫里茲的那三天裡面,我時時刻刻都在為Caresse擔心。
每天我都說很累,不舒服,並以此為藉口在**躺上大半天。累是真的有點累,但更主要的還是不想錯過肚子裡面任何細微的動靜。我沒敢跟Lyle說,不知道他知道了會是什麼反應,是無所謂的笑我胡思亂想,還是鄭重其事地帶我去醫院檢查?我們是為了這個小孩子結婚的,如果它有個什麼三長兩短,事情可能會變得很諷刺。
因為它,Lyle變得從來沒有過的殷勤親切,寸步不離地陪了我三天。大多數時候我們都在房間裡吃飯,從陽臺上眺望白色和冰藍色的遠山。每天晚上入夜之後,會有一條蜿蜒璀璨的燈帶一直深入到山谷裡去。除了欣賞這些推開窗就能看見的景色,我們幾乎沒出去遊覽,最遠只到酒店樓下和附近商店餐館而已。聖莫里茲是德語區,但店員和侍者們總是跟我說英語,跟Lyle說法語,只因為我們看起來不一樣。在那裡的最後一個晚上,Caresse還是沒動靜,我慌了,忐忑不安地告訴Lyle。他開頭還安慰我說肯定沒什麼問題的,過了一會兒伸手過來放在我有些圓鼓鼓的肚子上,又把耳朵貼在上面聽了聽,他也開始擔心了。
於是,我們到達洛桑的第一件事變成了看醫生。
一箇中年男醫生給我檢查,告訴我一切平安無恙,用鐘形聽診器就可以聽見胎心音清晰平穩,每分鐘大約一百五十五次,接著又問:“十九周了,你們想不想知道性別?”
我們幾乎同時回答,Lyle起先說不想,聽到我說想,又改了口。於是,在那個由無數山坡和無數深谷組成的小城市裡面,那個水晶球裡的童話之城,我們手拉在一起,第一次看到Caresse的臉,也終於知道,它是個女孩子。超聲波照片印出來有七寸那麼大,一片溫暖的橙色裡面,細小的五官柔和而含糊不清,眼睛閉著,一隻手做著個招手似的動作。
可能是超聲波吵到她睡覺,離開診所之後,她又開始動了。
蜜月旅行在兩週之後草草結束,既沒有滿一個月,也沒有太多甜蜜的感覺。
白天,我每個小時都要去一次廁所,其餘時間總在抱怨天氣太熱、鞋子太緊。在日內瓦,我們幾乎逛遍了聯盟路上的每一家店鋪,只為挑一雙舒服的鞋子。而Lyle一次又一次地從店員手裡接過鞋子,跪在地上幫我穿了又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