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玲生下了兒子還沒滿月,在月子裡她想到現在的婚姻來之不易,那年經過美容後自己已年芳三十大幾了還沒有成家。雖然火爆招婿沒有成功,可不是她沒有人追求。
那年,自從美容後她簡直換了個模樣,真是美女一個。雖找愛人難,可她找個個把人混混是沒有問題的。不僅如此,她還是個財大氣粗的大老闆,有名的女強人。當然啊,這些人都是看中了她的錢財。只要是這城裡人,誰對那震動臨江城的醜女選婿的事情不知,不是為財來的才怪。管他的,他男朋友與情人都有了,可她就是不高興,整天滿臉地不愉快。男朋友對她百依百順,那小情人暗中唯命是從。在夜生活上她可以說是夜夜擁得俊男歸,更談不上獨守空房了。男朋友正大光明地愛她,無微不至地關懷她。那小情人是她的手下,也是招之即來,來之無私地奉獻。日子一久她慢慢地沒有那**了,她被女強人這名望壓得喘不過氣來,被大老闆這稱號隔斷了周圍的來往。同時她不喜歡男朋友過分的關心,更討厭那小情人的唯利是圖,她多麼想做個十足的女人。可這點周圍的人都不肯給她,把她被推在了大老闆寶座上,女強人的光環裡。她好心煩啊!於是她想到了一酒解千愁。
她想,李白不是有“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煩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長空萬里送秋雁,可以對此飲高樓。”嗎?她不知道記得對不對,反正是一酒解千愁,不如去小酒樓飲上兩杯。想到就馬上做到,這是女強人一貫的作風。
在小酒樓,李美玲點了一盤魚香肉絲、一盤過椒魚頭、一碗三鮮湯,還叫了一精裝小瓶的勁酒。夜色中這臨江的小酒樓真還有點詩意,正好是浩月當空,馬路與城區喧譁離這裡遠著。她淘醉在這夜色中,不覺已喝了半瓶勁酒。可別人廣告早就說了:勁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啊!這不,她現在有點頭暈腦漲,什麼事這時都法沒想了,這個感覺真好,她忘掉一切煩惱哼起了小調,“洪湖水,Lang呀麼Lang打Lang”
“吵死人,媽的!”李美林醉眼一瞧,是個男的。只聽那男的又道:“原來是個娘們。”喝得有點醉意的男人衝著李美玲叫了起來。
李美玲聽到那男的粗獷叫聲也發瘋似地叫道:“媽的,哪條法律不讓唱?老孃非要唱!”她以酒裝瘋,其實她還沒醉,起碼比那個人清白。她現在感到終有人把自己當個母的了,那她索性做個母夜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