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對詞
三人正在房裡聊天,韓墨非回來了,朝我眨了眨眼,下午的時候我便聽玉琴說了,韓墨言把所有的僕人都叫到了前院,一個一個問,看來是韓墨非的建議起到了效果,且不管是不是用這招能不能找到作案者,能看到實施我就很高興,現在看到韓墨非滿面春風,看來收穫還不小。
我讓紅衫和玉琴先下去休息,關上門,給韓墨非脫下外衣,他伸了伸手臂,道:“雖沒找出人來,卻也差不多了。”他笑了笑,“今天清波的那一些話可以判斷出這件事與傅汝成有關,正好,我們也許可以從這件事裡引出傅汝成。”
我聽得興起,忙問他們用什麼辦法。
他輕輕一笑,“傅汝成可能就在王府,只是我們還沒有辦法判斷出是哪一個人,什麼時候讓紅衫去認認。”我點了點頭,笑道:“也只能讓紅衫去認了,他的樣子我可是一點也記不起來了。”韓墨非回頭用指尖颳了刮我的鼻子,笑了笑,並沒有接話。
我默了一下,“那這樣的話,是不是就不去南郡了?”
“去呀。”他漫不經心地應道:“柳如是不一定知道傅汝成的去處,也可能對傅汝成並不瞭解,他是一個怎樣的人,沒人知道。”
“只有見到了他本人,才能知道。”
“是啊。”他笑著坐在椅子上,倒了一杯茶,“所以,一想到他可能就在王府,我就無比興奮。”
興奮,我瞪了他一眼,心想這人不是神經病麼?知道危險在身邊,竟會興奮,剛想問,卻聽到他輕笑一聲道:“我實在想知道,和我看上同一個女人的人,是個什麼樣的人。”
實在很遺憾,我不能告訴韓墨非,你和他看上的不是同一個女人,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女人。也不能說,其實我不是紅袖,借屍還魂那樣的故事,還是讓人留著當野史說吧,一想到那些鬼怪故事附在我身上,我就一陣雞皮疙瘩,算了,我還是當紅袖好了——不,是失憶的紅袖。反正她服了七日散,說她失了大半的記憶估計也沒人不信。
只是,傅汝成呀,你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能讓柳如是如此傾心,只怕也不是凡人吧。
我想起走的前一日,柳如是那樣直勾勾地看著我,對我說:希望你以後別怪我,那樣可憐。柳如是我來這個世上看到的第一個人,我並不討厭她,相反還覺得她是個好人,才貌雙全,若是在二十一世紀,必是男人們心中的夢中情人。所以說女人就不能愛上人,一愛上人無論如何的灑脫都會變成悽切,再不能開心。
我輕聲嘆道:“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悽悽。”微微搖頭,李清照竟那樣厲害,將人的心思全數寫了出來,那樣冷清的詞句,卻是再也找不出第二句了。韓墨轉回頭,從後面摟住我,輕笑道:“怎麼了?”
“想起了柳小姐,她不是壞人。”我轉過身,“她真的很漂亮。”
韓墨非笑出聲來,“自古美人相輕,到你這裡卻變了個樣,好吧,她很漂亮,但是你是不是後悔嫁給我了?”我聞言,手從後面去拍他的臉,還沒拍出去就被他一把握住,輕笑道:“這是什麼,啊,香蹄。”說完嘴已咬上去,我真是哭笑不得。這個男人,什麼時候這麼會**的?
我從他懷裡掙扎出來,“墨非,你到底怎麼想的?”
他卻只是笑,搖了搖頭,才慢慢說道:“你不用擔心柳小姐,她不是小孩子了,自己能一個人出去就證明她作好了準備。我已央丐幫的朋友幫忙找了,相信過幾天就會有訊息。”我努了努嘴,又是高興又是失望,高興的是有丐幫幫忙找人只是一件小事,失望的是不有去南郡,我可從心裡把那裡當作孃家的。
我轉回頭,看到他正在寫什麼,我湊過去一看,竟是我剛才唸的李清照的那句詞,他指著那幾個字,問道:“是這些字麼?”我看了一眼,點了點頭。來這裡這麼久,將繁體字與這個字兩相對照,發現其實兩者還是有許多的相似之處,這樣一對一的去認,加上我又不恥下問,現在竟能裡的書了。韓墨非一直以為我是丫頭,所以不識字也不奇怪,教得倒也盡心。再加上他們的字是介於繁體與簡體的一種字型,很多字與現在的相同,比如那天我見到的那兩塊匾就是現代字,所以我的學習速度幾乎是一日千里,連韓墨非都老是感嘆,若我是男兒身,考個狀元都是有可能的。他這樣誇獎,像我這種容易得意忘形的人,自然是高興得上了天了,若有尾巴估計也翹到天上去了。
他輕聲音一嘆,“雖是隻有幾個字,卻將意境全寫出了。晴兒,這是你作的嗎?”我忙搖頭,別寒磣人了,我要有這水平我早成國學大師了,“不是,是我家鄉的一首詞,你想知道嗎?我可以念給你聽。”
他點了點頭。我清了清嗓子,心裡卻在祈禱,千萬別半路忘了。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
滿地黃花堆積。憔悴損,如今有誰堪摘?守著窗兒,獨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
我一邊念他一邊寫,我覺得吧,這裡的人都十分好學,當初柳清允也是一樣,見著好詞竟那般欣喜,看來全是讀書人的酸腐氣。我湊過去看他的字,如行雲流水,美不勝收,一筆到底,先是行書,寫到後半段:守著窗兒開始,已慢慢變成行草,最後那句,這次第,卻已是完全的草書,我知他的行書寫得好,卻不知他的草書也是一流。
他拿起來看了又看,愛不釋手,過了會兒才嘆道:“只是太悲了,要不然,掛起來都是好的。”
我抿著嘴笑,“你要有豪情的?”
他眼睛一亮,“你還有?”
我嗯嗯兩聲表示得意,“只看你想要哪一種。”
他想了想,道:“我也不想大官,如若有一天能離開這塵世,也是極好的。”他斜眼看著我,“有這樣的詞嗎?”
“當然有。”我想了想,若說棄世,當然是很多的,但想了許久,因為平時便喜歡黃庭堅,他的詞看得稍微多了點,便還是選了他的《水調歌頭》,微一沉『吟』,笑著看了一眼正巴巴瞧著我的眼神,淡笑,“我要念了,還不準備寫?”
清了清嗓子,朗聲誦道:
瑤草一何碧,春入武陵溪。溪上桃花無數,花上有黃鸝。我欲穿花尋路,直入白雲深處,浩氣展虹霓。只恐花深裡,紅『露』溼人衣。
坐玉石,依玉枕,拂金徽。謫仙何處?無人伴我白螺杯。我為靈芝仙草,石為朱脣丹面,長嘯亦為何。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歸。
我念完淡笑著看他,剛才的那些得意完全沒有了,心中只剩下平和,若以後的日子都這般,我念或是唱,他在旁邊寫或是吹,晨昏相對,該是多美好的一件事。他收完最後一筆,抬起頭,對上我正微笑的眸子,過了半天才嘆道:“果然是好詞。”他笑道:“晴兒,你家鄉的人都好才華。”
可不是,我暗笑,上下五千年,經無數人篩選出的最優秀。
他拉起我的手,輕笑道:“晴兒,你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呢,會那樣多的東西,你還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
我眨眨眼,調皮道:“你猜。”
他抬手撫過我的臉,“我怎麼猜得到。”他伸手摟過我,輕聲道:“不過沒關係,以後的日子還很長,我會慢慢發現。”
啊,我長長吁了一口氣,幸福,就是這樣吧。兩人相偎,中間沒有空隙。
我從他的懷裡掙扎出來,輕笑道:“好吧,若是你隱居,我就做菜給你吃,雖然很久沒做了,但我相信我做得不會比王府的廚子差,我會很多菜式,可能你連見也未見過。”我抿嘴輕笑,也學他抬手撫過他的臉,“娶到我,你真賺到了。”
“晴兒?”
“嗯。”
“你很不喜歡在王府生活麼?”
我輕輕笑了笑,“也不是,但是我喜歡自由。”自由,風一樣的東西,人不斷追逐,從古至今,多少年從未放棄,卻真如後人評價莊子:追求自由反而被自由束縛,這是人類一種極致的無奈。自由,是高於生命與愛情的東西,能不喜歡嗎?
我淡笑,又想起了那四句詩,想了想覺得還是不要念了,估計他會抓狂。小心地往他的懷裡偎了偎,以讓自己更舒服。
快入睡的時候,我聽到韓墨非說:“晴兒,明天我就和爹爹說,我們搬去苦竹軒。”我微微一笑,甜甜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