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看這洞口,明顯最大隻能容納母狐狸進入。狐狸本身也不大,它們能進的,萌萌都進不去,就別說身材高大的張凡了。
“嗚嗚”小白使勁的在洞穴前的地上挖掘的。
張凡猜想以狐狸的智商,肯定知道兩人進不去的,見小狐狸的舉動:“難道是要向下把洞穴挖大?”
“如果狐狸智商有這麼高,就應該知道這不可能,那就是另有原因。”想到此,張凡也參與到挖掘之中,並招呼萌萌幫忙,水叫她帶著弒神了。
於是,弒神成了挖土的工具。
“原來如此。”
把洞口向下挖開後,一條可供人行人的通道出現在張凡眼前,這就像張凡的貓耳洞,裡面大,外面卻很小。
進入其中,把洞口再次封上,只留下狐狸能夠進入的道路,兩人跟著小白向山洞內部走去。
再次封上洞口後,山洞內比較黑暗,在往前走幾步,就基本的黑乎乎的一片了,只能看到黑暗中小白的眼睛猶如兩盞燈泡那般發著幽光。
刷。
萌萌召喚出了小火。
黑暗中突然出現的火光,嚇了小白一跳。“別怕小白,這是小火。”
向四周看去:“這是!”
山洞兩邊明顯的人為痕跡,山洞是人工開鑿出來的,不過,用開鑿這個詞不對,透過兩邊的痕跡,明顯是一個實力強勁之人,硬生生給轟出來的。
隨著小白來到山洞深處,在沒有什麼發現。
也許那位強者只不過是暫時開了個洞休息,而且應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此時除了兩邊看的出人為開鑿的痕跡外人,卻已經沒有什麼人類生存的痕跡了,標準的動物巢穴,有著一些吃剩下的枯骨,還有糞便之類。
“不對!”張凡一直在留意兩邊的痕跡,到達最裡面後,牆上的痕按卻好像應該還要往裡延伸似的,可是應該延伸的地方卻已經是山壁,以是盡頭。
來到盡頭山壁處,張凡仔細敲打,靜靜傾聽,確實是實的:“那為什麼兩邊的痕跡會有延伸進去了的感覺。”
再次敲擊山壁,並用身體撞擊了下山壁,一切物理回饋的訊息都告訴張凡,這山壁明明存在!
“什麼科學不科學,在這個世界已經有很多事不能用科學來解釋了,萌萌,來,衝著這裡來一拳。”
萌萌慢慢挪步到山壁前,怯生生道:“打踏了可不準怪我。”她還記得上次把礦洞打踏了。
“沒事,哥哥讓你打,你就打。”
張凡笑道,怎麼看怎麼有點像大灰狼在**小紅帽。
而我們的小紅帽卻是很聽大灰狼話的,直接一拳就揮向山壁,然後萌萌根本就沒有感覺到和山壁碰撞,刷一下,直接進入了山壁。
張凡傻眼,敲打著山壁:“萌萌!萌萌!”邊敲打邊貼上耳朵去傾聽。
“靠!”張凡大叫著突然臥倒,萌萌揮舞著拳頭插著張凡頭皮又從牆那邊出來
了。
“啊嗚、啊嗚!”小白繞著出來的萌萌打轉,好像覺得很好玩似的,要萌萌帶著自己也玩。
張凡站起身來,看著萌萌的手,手上的弒神還是毫無光澤:“這手套應該叫逆天,真是逆天,沒有物理相對論的影響,現在連陣紋都能破。”
雖然還不懂陣紋,不過他可以肯定,這堵牆就是陣紋形成的,這個世界任何事都不能以科學來解釋,陣紋能夠實現物理牆,他也信了。
“小白,好玩吧。”萌萌的笑聲在山洞內迴盪,伴隨著“啊嗚啊嗚的狐狸叫。”
思考間,萌萌又進出了一趟山壁,這次是帶著小白進入的。
“走,萌萌,把哥哥也帶進去。”張凡喜道。
“給!”萌萌卸下了一隻弒神手套遞給張凡,讓張凡自己進。
張凡接過手套熟煉的帶上,一拳揮向山壁,在沒有碰到實體的山壁,進入到當中。
萌萌也一起進入。
“哥哥快看!”萌萌指著前方的一具屍骨,卻沒有害怕的聲音,生長在十萬大山,動物的屍骨見的多了,人的也就見怪不怪。
透過小火的光觀察,山壁這邊是一個四四方方的石屋,不用萌萌說,進入石屋最先吸引張凡眼球的就是石屋中一張石**的屍骨,這具屍骨晶瑩透亮,身前必定是一位高手。
“山洞、屍骨、奇遇。”張凡腦子中瞬間閃過小說中的各種情節:“我是不是也能找到一點奇遇了。”
抱著這樣想法,張凡走近屍骨,首先拜了三拜,然後仔細觀察起來。
石屋中除了石床,就是一張石凳,和一張石几,几上都是石頭製作的茶具,看石頭的材質,明顯是就地取材。
石屋中別無他物,在看屍骨身上,已經腐敗的衣服包夠著屍骨,在屍骨的一個指節上有一枚戒指。
在頭骨邊上有一本翻開的舊書,張凡沒有去翻動,怕那書一碰就散了,把頭伸前去看,原來不是書,是日記。
翻開的那頁寫著:“今天,差點死在一隻煉神期巨獸手上,不過也受了重傷,看來需要休養一段時間,進入迷霧森林已經二十七個年頭了,依然沒有找到出去的路,更沒有見到傳說中的天門所在,天門,到底是不是傳說。”
“天門!天門令!”如果這兩個詞沒有聯絡,打死張凡都不行。
他和萌萌進入迷霧森林,是因為耶莫飛鷹說,黑線一直延伸就進入了迷霧森林,既然天門令的圖指向這裡,那麼,天門令的祕密應當是在這裡尋找。
可是就算進入了,他們也不知道如何尋找,但是,按照日記上說的,他們,應該是要尋找一個叫做天門的所在。
“有了這本日記,應該能對我在迷霧森林生存,和尋找天門,有很大的幫助。”
張凡小心的去觸碰日記,就怕碰一下日記就華為粉末了,手指碰上日記,又趕快拿起:“好像沒這麼脆弱。”
小心翼翼的拿起日記,日記並沒有
損壞,張凡先翻到第一頁,第一頁也沒有說明此人是誰,只是寫明瞭這是他進入迷霧森林第一個月,身邊的同伴都陸續死去。
就剩下他一人,所以他開始寫日記,記錄自己剩下生命的一點一滴。
看了前幾頁,很明顯日記的主人也沒有真的記錄一點一滴,甚至沒有每天都寫,而是有重要的事之類記錄一下。
“我現在意動中期,竟然已經能夠戰勝煉神期的靈獸了,這裡,真是個鍛鍊人的地方,可是,還是沒有找到出去的辦法,天門的蹤跡也沒有。”
“好可怕的大雨,連那些煉神期的巨獸都只有逃命的份,還好最近我陣紋又進一步遮蔽了自己的氣息,不然我只能死在這裡。”
“天啊!這隻鳥竟然是傳說中的鳳凰,怎麼可能,那可是傳說中的神獸,他為什麼把我傳送來這裡。”
“這海怎麼無窮無盡似的,我還在迷霧森林嗎?迷霧森林到底有多大,是不是隻要走到頭就能出去,或者就能見到天門?”
“我怎麼又回到了這裡,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我又被傳送了?”
“已經二十五年了,我江飛羽難道真的沒希望了嗎?我不甘,我研究了這麼多年,終有一天能夠走出這裡。”
日誌一直都用的第一人稱,直到這裡,也許是寫的太久日誌了,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一起用上了,張凡也知道了日誌的主人叫做江飛羽。
“竟然隱隱有突破的跡象,我能感覺到,如果還在雜幫,,我就別說觸及天人的門檻了,也許現在都還沒有進入煉神期了。”
“我有感覺,如果突破天人境,這片天地在也擋不住我,可是,我不甘啊!”
一直看到最後一頁,這一頁的字跡明顯無力,寫到後面已經看不出什麼字,而且沒有寫完,看來是他臨死之前的筆記。
只見上面寫著:“我研究迷霧森林的陣紋這個方向是對的,我想我找到出去的辦法了,只要想辦法引動四時。。。。。。”
日記最後就寫到這裡,透過對日記的大略觀看,張凡喜形於色,這可是一個生活在迷霧森林中幾十年人的經驗,對進入迷霧森林的人來說,幫助太大了。
先不急著研究日記,在翻看了下屍骨,除了那枚戒指,在無它物,張凡果斷把戒指取了下來。
“身邊在無它物,一定是有儲蓄物品的裝備,很有可能就是這個戒指。”張凡試著給戒指注入氣,卻沒有反應,又試了多種方法,最終他失望了:“看來這就是普通的戒指。”
拿了人家東西,張凡動手把他屍骨埋了,埋的時候他腦子還在想:“我把你埋了,按照小說情節,是不是應該來一本什麼祕籍、神兵之類的獎勵啊!”
當然,結果卻是什麼都沒有
“我就知道小說作者都是騙人的。”
埋掉屍骨,張凡無所謂的在石**躺下,雙眼望著山洞:“這裡到是個好地方,又隱蔽、又有陣紋保護,可以好好養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