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深夜來客
因為多出來的幾個人,所以夜辰霆,夜烆齊和林怡夜晚不用輪流看守。
月黑風高月明星稀,只可惜樹木太高大,看不見明亮的月亮,只能看得見灰灰灑灑落下來的月光。
樹影餘暉,樹影斑斕,說的就是此刻的景象了吧。
時不時幾隻小鳥歡快地叫著,為這一個安靜的夜晚增添了些聲響。
“咔嚓咔嚓~”
木材燃燒的聲音顯得那麼突兀,守夜的是白無瑕的人,兩個人如同兩尊冷麵大佛一樣,矗立著,一動不動。
若不是看著他們身上有細微的浮動,還真的容易給人錯覺,他們就是石像而非真人。
一夜無波,很安全的度過了,大概再走一個白天,他們就抵達下一個村子了。
鎮遠縣,是一個富有地方特色的鎮子,風土人情非常的好聽,說這裡的官員都是清官。
吃的用的和鎮中百姓一樣,出來住在官府裡面,其他的就像這裡的平常百姓一樣。
“哎,你們聽說了嗎?這兩天鎮上里居然發生了命案,到現在都還沒有破案,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結束,現在搞得人心惶惶的。”
“對啊對啊,這兩天夜裡都不敢出門,家家關門閉戶,連燈都不敢亮起來,也不知道是誰那麼大膽子,竟然這麼殘忍地殺害了女孩。”
“就是啊,那張家嫂子這麼些年來人也非常的好,待人和善,怎麼就遭此罪孽了呢?”
林怡他們的馬車剛剛走上大馬路上就聽到了一些富人們在討論殺人案件。
“殺人……”
林怡眸光一暗,該是說自己點子好呢,還是點子不好呢,才剛剛從林子裡面出來,居然就遇上了殺人案。
罷了罷了,畢竟自己是做這一行的還是停下解決完再走吧!正好在這裡購買一些需要的東西,馬車裡面的東西都已經用的差不多了。
“就在這裡吧,停留兩日。”
林怡對著夜辰霆說著。
“好!”
“今天晚上就在這裡休息,後天一早走!”
夜辰霆撩開簾子,對著駕馬車的暗一說到。
“是!”
暗一得令,在路邊隨意詢問了一個富人客棧所在之後就朝著客棧走去了。
“小怡兒,你是不是又要驗屍了!”
慕曦兒興奮,林怡那一首讓人眼花繚亂的驗屍手法自己至今還記得。
正想著什麼時候還能再看看呢!沒想到運氣這麼好,才剛剛出來,居然就遇上了殺人案,那就證明了這丫頭肯定又要驗屍了。
“嗯!”
如果說這個案子已經破了的話,那倒不必在此停留,但是聽到那些夫人的言語,這個案子並沒有破。
那就值得自己去看一下到底是什麼樣的案子,這裡的官員拿著沒辦法呢?
“太好了!”
慕曦兒聽此激動的站起來,但是卻忘了這是在馬車上,結果就打到了額頭,立馬就紅腫了一個包。
“都跟你說了,小心點,小心點不小心吧,你看中了一個包你是不是自己做,是不是活該你自己說?”
夜烆齊一邊心疼地揉著那個包一邊數落著某個人。
而某個人此刻正可憐巴巴的撲稜撲稜的眨著兩個大眼睛看著夜烆齊。
“行了行了,我不說你了行了吧,你別這樣看著我,但是下次自己注意一點好嗎?分一下場合可以嗎?這是在馬車上,不是在平地上隨你亂蹦!”
夜烆齊怎麼可能罩得住這種眼神看著自己啊,所以頓時就放棄了嚴肅的言辭。
“知道了,我這不是一時高興,忘記了嗎!”
慕曦兒突然間覺得好丟人啊,自己這麼大個人了,人家說一孕傻三年原先自己還不信呢,結果現在信了自己當初那麼聰明的人,那麼威風凜凜的人,現在居然變成了這副熊樣。
我能說不認識自己嗎?太丟人了,真的太丟人了天哪,還好馬車上的都是熟悉自己的人,要是被以前那些兄弟看著自己現在這個樣子的話,那丟臉不丟到家了呀,太可怕了簡直。
“拿這個給她擦一下,很快就好了!”
林怡無奈,明明都已經三十多歲的女人了,怎麼像一個幾歲的孩子一樣。
但是不得不說自己還挺羨慕她的,有人寵著她,雖然自己也有,夜辰霆這個人雖然不善言辭,但是在某些細節之間,他真的很讓自己感動。
“好的!”
夜辰霆拿過來,輕輕莫了一點摁在慕曦兒的額頭上。
“唔,好舒服啊!”
慕曦兒愉快的說著。這個藥膏是林怡自己研製,塗抹在傷口的地方,沒有其他要那樣刺激的疼痛,而是冰涼冰涼的,非常舒服。
“主子,今天我們就在這裡落腳了!”
暗一跟著那些婦人的指示,找到了客棧,這個客棧不大,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而且環境很不錯,恭乾乾淨淨的。
“好!”
夜辰霆等人陸續下了馬車,看著眼前這個福來客棧,撲面而來的淳樸氣息,很是舒服。
“要要幾間上好的客房!”
暗一對著老闆說著,零一站夜烆齊身後,白無瑕的人和林寂的人都在林怡身後,老闆一看,就知道這幾個人不是尋常人。
“好的客觀!”
老闆是一個老爺子,兩鬢斑白,笑起來和藹可親。
“妮子,帶客人去客房!”
老爺子對一個粗布麻衣,扎著兩個小辮子的女孩喊著。
“好的,爺爺,客觀,請跟我來!”
小丫頭很熱情,說話奶聲奶氣的很是可愛。
這家客棧一共有三層樓,最頂層就是最好的客房。
林怡一間,夜辰霆一間,夜烆齊和慕曦兒一間,至於其他人嘛,自然是不用住在客棧裡面的。
他們是護衛,晚上要守著,不然出點以為怎麼辦?
“掌櫃,官府在哪裡?”
林怡隨便換了一身衣服,收拾了一下之後下來問道。
一身玄色衣衫,金頭髮高高豎起,一身男兒裝的打扮很是英氣。
“從這裡往左邊直走不遠處就是了!”
老爺子知道這個是剛剛那個金髮女孩,因為她那一頭頭髮很好看,記憶比較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