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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之無盡-----第六十二章 毛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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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毛人的故事

從毛人記事起他就生活在狼群中。

他看到的第一個模糊的輪廓也是狼,他的眼鏡是黑白分明的,沒有任何的彩色,所以他看到的毛髮都是一個顏色,從自己的眼中望著自己與其他狼一樣毛髮他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不是一隻狼!

而這個狼群裡的成員也從來沒有把他看成是一個異類。他與一群狼崽子爭搶著同一只母狼的母乳長大的,母狼從來沒把他和自己的其他後代分離開來,母狼給他們相同的母乳,給他們帶來相同的食物,教給他們一樣捕獵技巧。

當他長的後他也是跟著狼群一起去捕獵,為自己的種群做出自己的貢獻,但從那一天之後一切都不同了。

那一天一個更強大的種族來到了他們的領地,發動了戰爭,他們的狼王戰死了,狼群中最強大的狼也都死了,母親也戰死了,新的種群的王命令帶走了所有剩下的幼狼和食物,除了他!

從那天之後,他知道了自己的不同!

他不是狼!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所以為了尋找自己,他在魔鬼森林裡遊蕩,像是一個孤魂野鬼,沒有歸宿,沒獸關心,反而形單影隻的自己成為了其他魔獸眼裡的食物,走到哪裡都有魔獸要吃掉他,所以他不停的逃,不停的戰鬥。

漸漸的在這期間,他發現自己根本不怕疼痛,每次受傷之後他都會飽飽的吃上一頓,找個隱蔽的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覺就能恢復了,所以之後他不再逃,但是還在不停的戰鬥,為自己的食物戰鬥。

最終他發現了與自己相似的魔獸,那是一種被稱為人的生物,他們也和狼群一樣是群居的,但是隻有幾個、十幾個或者幾十個人在一起,並不是像狼群一樣是個上千的大族群。而且人這種魔獸也不在同一個地方生活,他們總是捕殺各種各樣的魔獸,然後離開離開魔鬼森林,他從來沒有離開過魔鬼森林,他也並不願意離開。

而且人的給他的感覺並不好,他見到的第一批人是四個人一起的,但是他看到其中一個人殺光了另外三個人,然後扒光他們身上的東西離開了,他很奇怪,並不是到了沒有食物的時候,為什麼要殺了他們,而且既然殺了他們卻不是把他們當成食物,那為什麼還要殺他們呢。

他看到的第二批人是幾十個一起的,在碰到比自己弱小的魔獸時他們一哄而上,殺光之後卻又為了一點點東西,自己人也是劍拔弩張,若是碰到比自己強大的魔獸,他們卻讓幾個人去送死,然後其他人一逃不復返。他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他發現人太自私、又懦弱、又太弱小。

在魔鬼森林弱小就代表著要被消滅,不團結就會被欺負,所以他不願意當人。在自己孤獨的晃盪幾年之後,他有重新找了一個狼群,此時的他更善於偽裝,身上的氣息更像是狼,他在這個狼群潛伏下來。

在這幾年中。

他和林狐學會了狡詐,他和魔熊學會了勇猛,他和飛鷹學會了一擊必殺,他和人類學會了說“好吃”兩個字,他和……

他學會了很多,但是他發現自己對鮮血的渴望越來越強烈,尤其是對狼王的心臟處的精血,這種感覺是他不能控制的。

最終他吃掉了自己藏身的狼群裡面的狼王的心臟並離開這個狼群,與此同時他感覺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強大,對這種強大的感覺他感到自己身心的愉快,他愛上了這種感受,第一次他感覺到自己活著是有意義的,不受控制的他又選擇了另外的一個狼群。

在這個新的狼群裡他看到了與自己一起吃著母乳長大的狼,現在他是這個狼群的狼王,此時它已經不認識自己,它正像著原先母狼教給他們的知識一樣,帶著自己的族群開始強大。本來他是想靜靜的離開的,但是心裡的慾望的本能最終戰勝了理智,他出手殺死了自己狼兄弟,吃掉了它的心臟。

隨著自己實力的增強,狼王的心臟已經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了,所以他來到一個擁有狼皇的族群,但是這個狼皇很是強大,自己差不多,而且它還擁有三個狼王,上千只林狼,這是他待過的最大的一個族群,所以他隱藏了下來,等待著一個機會。

終於在這個族群集體去狩獵幾個人類時,他的機會來了,他輕鬆的吃掉了狼皇的心臟。當他想要吃掉那個人類的心臟當點心時,他的命運再次被改變了,他被一個彷彿永遠不會被打敗的人輕鬆打敗,然後成為了另外一個的人俘虜!

接著他第一次在殺死對手之後,沒有來得及享用自己的食物就暈倒了,這對他來說是極大了浪費。接著他第一次感覺到了精神上的痛苦,雖然只有短短一瞬,但是他感覺到了,清晰的感到這無與倫比的疼痛感覺讓他以為自己會死去,但是他卻來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

他成為了一個人!

他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戶家庭,他的腦子依然不靈光,見人不會說話,每天都是痴痴呆呆的,整個村子的人都不喜歡他,即使是他的父親,每天見他也是板著一張臉,除了她,他的母親!

母親做什麼都帶著他,生怕他出一點事情。白天他受到同村人的嘲笑,母親總是安慰他,趕跑那些人,而他這時總喜歡趴在媽媽懷裡看著這個世界,因為此時這個世界是溫暖的。夜裡母親總是起來幾次來看他,生怕他一不小心又把被子踢掉,當他生病時母親乾脆就和他睡在一個房間裡照顧他,從他出生母親在也沒有睡過一天好覺,就是為了照顧他。

直到一年的冬天,自己闖了大禍,父親發了大火要把他趕出家門,母親卻揹著一個包裹和他一起離開了這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村子,來到一個附近的小城。

他不懂,自己與其他人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其他人都不喜歡自己,因為自己的原因,母親努力工作著卻在一個月中換了七份工作,最終整個小城都容不下他們,而此時媽媽卻累病了!

他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人生病了要去看醫生,他卻知道自己會餓,媽媽一定也是因為沒吃東西才會這樣,他這樣想著,所以他就揹著媽媽在小城裡挨家挨戶的去要吃的,但是那些人看到骯髒的自己,自己背上因為病危而臉色發白的母親,像是遇到瘟疫一樣瘋狂的把他們趕走,最終他惹怒了所有的人,城裡計程車兵把他們趕出了城。

他踩著厚厚的雪,揹著媽媽來到城外的林間,他停了下來,因為他已經三天沒吃飯了,實在是走不動了。把媽媽背靠著一棵樹下,他就這樣跪在地上呆呆的看著媽媽,媽媽整個人已經消瘦的猶若人幹,但是依然還睜著眼睛。

“孩子,我死了你該怎麼辦啊!”

說完這最後一句,媽媽死了,而他好像是聽懂了,他第一次完全的理解了媽媽的意思,腦袋彷彿開竅一般,他明白了很多事情,知道了很多事情,眼淚從他的眼中不停的滑落,他想把媽媽埋葬起來,但是他卻不能動,因為他的腿已經結成了冰,他的人生也走到了終點,在他大徹大悟之後。

“媽媽,再愛我一次好不好!”

所以他來到第二世!

這一世他來到了一個富裕的家庭,而他的腦子雖然已經不再痴呆,自己卻經常地發呆,像是在等什麼人一般。而他特別的怕雪,每次下雪他總是躲在房間的最角落用被子把自己包的嚴嚴實實的,整個人不停的顫抖,像是感受到什麼最可悲的事情一樣。

這一世他的親生母親死的早,父親在開始也很關心他,尤其是在母親死後的幾年,但是當他只是平平庸庸的活著,總是站在陽光下呆呆的感受著溫暖,他的父親漸漸放棄了他,不再關心他,他的父親不知道,在溫暖的陽光下等著媽媽回來就是他最幸福的事情。

後來,他有了後媽,雖然也關心他,但是他總感覺不到溫暖,甚至有點討厭她。最終他又離開了家庭,他也不知道問什麼要加一個“又”字,但是他在城外的林間建了一個房子,在哪裡發了一輩子的呆,等了一輩子,在死的時候卻什麼也沒等到。

在死的時候,他又一次大徹大悟。

“媽媽不會回來了。”

第三世,他做官做到首輔!

第四世,他做生意做到首富!

第五世,他打遍天下無敵手!

……

第十世,他擁有了整個天下!

從第三世開始他都是天才,無與倫比的天才,第十世更是擁有了整個天下,他擁有了整個天下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其實什麼都沒有!

他又一次大徹大悟。

“這不是我想要的世界!”

十世輪迴,他大徹大悟十次,終於坐在靈魂樹下的毛人睜開了雙眼,他從靈魂之樹的世界回來了,他頭上的透明枝條也漸漸收去,斂去了光芒,變得和其他的枝條一樣,與其他的枝條一起律動起來,彷彿在為毛人的迴歸的喝彩!

此時他的眼睛不再痴呆,深邃的猶若大海,彷彿有著看破世間的智慧,經歷過人間滄桑。

慢慢的,他用盡全力的才站了起來,他的身體因為長時間的不動彷彿已經生鏽一般,看著身體上落滿灰塵的毛髮,他費力的晃動著身體,抖動掉上面的灰塵,然後他看到了眼前的黑霧!

看著那模糊不清的臉,他跪了下來,像是一個虔誠的信仰者!

“魔鬼,我願做你的兒子,能給我起個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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