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需要一些元石。”韓林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也是沒辦法,他窮的叮噹響,既然一把玄級上品的割喉刀都直接送,再送一些元石,應該沒問題。
“老僕馬上去拿。”無主僕人還以為韓林提出什麼過份的要求,聽到只是元石,當場就朝著外面跑去。
其實無主僕人本來是想準備送一些元石的,可他哪裡想得到,城主跟小姐特意囑咐照顧的朋友,會窮的連元石都沒?
至於送兵器,也是無主僕人看見韓林佩戴的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寬刀,才臨時起意,拿了五種兵器過來,除開割喉刀之外,另外四把都是襯托,光拿一把刀過來,怕韓林不好意思。
可是他又哪裡知道,韓林恨不得五把兵器都要,只是實在不好意思開口,所以只選擇了割喉刀。
“少主,若是需要元石,找城主要便好,何必找外人?”為首的侍衛聽韓林需要元石,有些不理解的問道。
韓林淡淡一笑,沒有回答,他之所以開口,第一是缺元石,第二,是無主之城跟摘星城不同。無主之城,積累的東西太多了,摘星城胡賜,雖是一城之主,可手下百姓要照顧,自己也不富有。
不多久,無主僕人回來,拿著一枚儲物戒指,恭敬的遞給韓林。
剛剛說話的侍衛,頓時又傻了眼,不說儲物戒指裡面有多少元石,就憑這枚戒指,城主胡賜也未必能夠一下拿出來。
“還是少主英明。”為首的侍衛內心由衷的讚道。
而韓林,拿著那枚儲物戒指笑呵呵的,像是小孩子見到心愛的玩具,不過他也的確算是小孩子。
元石有多少,韓林使用元氣稍微掃了一下,差不多一萬中品元石,這筆數目,放在青空派,都可以讓葉掌門眼紅。
韓林謝了一聲,無主僕人也不敢領謝,笑道“韓林兄弟,還有什麼吩咐,老僕一定讓你滿意。”
“不用了,再拿,瘋人言可真要瘋了。”韓林也是開玩笑的說道。
無主僕人也是一笑:“我去安排酒宴,韓林兄弟稍微休息一下,有什麼事情,讓下人叫我。”
等到酒宴弄好,無主僕人親自相陪,菜餚的豐盛,讓侍衛都是驚訝的合不攏嘴,心想跟著少主有肉吃啊。
“吃完飯,我帶韓林兄弟轉轉,也算是幫城主盡一下地主之誼。”無主僕人客氣的說著,不住的勸酒。
韓林對酒不太喜歡,小喝了幾杯,問道:“歷練的城主都住在這裡嗎?”
“據老僕所知,除開開創無主之城的首位城主之外,往後的都是住在這裡,韓林兄弟有什麼想知道的,都可以問,老僕這些年也沒有痛快的聊過天了,你還是城主第一個邀請的客人。”無主僕人喝的滿面紅光。
他雖為城主之下第一人,可卻是一個大忙人,城中事務需要他一手負責不說,手下的人員,也需要他管理,什麼歷練所,拍賣所等等,他整天也是忙不過來。
好在現在的任務是招呼韓林,他也落
得一個輕鬆,加上親自操辦一屆無主盛宴,更是讓他爽快。
“對了,老伯如何稱呼?”韓林想要問一些東西,卻直到現在連人家名字也不知道,當即便問了一聲。
“叫我阿福就行。”無主僕人倒也爽快,韓林直到現在才問稱呼,他絲毫沒有氣惱的樣子。
“福伯,能說說瘋人言是如何當上城主的嗎?”韓林對這一點有不小的興趣,依照瘋人言那副慵懶的性格,當城主,完全是給自己找麻煩。
“韓林兄弟叫我福伯可不敢當。”阿福連連擺手,最後韓林堅持,到讓阿福從心中喜愛韓林起來。
之前,是因為瘋人言跟白衣女子的吩咐,他不能不好好招待。雖然他在無主之城聲譽不小,可在城主的朋友面前,終究還是僕人。可韓林的一聲福伯,頓時拉近了兩人的關係。
“你叫我一聲福伯,我也高興,但若是城主在場,千萬不可如此叫,以免城主不高興。”阿福雖然心中喜歡韓林稱呼福伯,可一些話,還是要明說。
韓林點了點頭,給阿福倒上酒,兩人接著話題聊了下去。
阿福說道:“當年城主來到無主之城的時候,做的是殺手的買賣,而且規矩很多,看不順眼的生意不接,不是殺強者不接。加上說話瘋言瘋語,也沒多少人找他。
我記得城主接的第一單生意,是一個小女孩找的他,那小女孩看起來只有七八歲的模樣,家人一直住在無主之城,突然父母遭受屠殺,連凶手都不知道是誰。
小女孩終究是孩子,孩子心性才會當時找上城主,用一串冰糖葫蘆就讓城主接了第一單,最後城主查出凶手,當著小女孩的面殺了那人,這樣,城主才有了第一單生意。
就因為這第一單生意,被城主所殺的那人,也的確是個強者,找城主的人就越來越多,名聲也逐漸響亮起來。
只不過城主脾氣古怪,很多生意不接,也算是平穩的過了幾年,直到有一天,前任城主任重找上城主,讓他幫忙殺當時有能力挑戰的對手,城主沒有答應,後來任重使用計謀,差不多跟小女孩那種,反而讓城主接了任務,也殺了對手。
本來前任城主任重的對手死掉,可以安心繼續主宰無主之城,可誰知對手死後,他反而睡不著覺,你知道為什麼嗎?”阿福一直說道這裡,才問了一聲。
“因為怕瘋人言挑戰他。”韓林這點道理還是明白的。
阿福哈哈一笑,道:“也對,也不能算對。按照城主的實力,若是想要挑戰,早就挑戰了,而且小姐一直不讓他當城主,這些事情,整個無主之城都知道。”
“那為何任重還不放心?”韓林有些奇怪的問道。
阿福一笑,故意賣個關子,將酒倒滿,喝了一口才繼續道:“城主以前的職業是什麼?”
“啊!我明白了!”韓林猛拍腦門,原來任重是怕有人僱傭瘋人言去殺他,所以才不放心。
阿福見韓林明白過來,接著道:“任重怕有人僱傭城
主,所以想出了一個辦法,連同整個家族設好陷阱,然後僱傭城主,可結果卻是任重當場被殺,就這樣,瘋人言就成為了新的無主之城城主。”
韓林聽完阿福所講,也是有些感慨,不想當城主的人當上了,有心想要保住位置,千辛萬苦,煞費心機的人,卻弄得人頭落地。
“不過城主行事,還是有些不果斷,任重的族人,男的被斷雙腳,女的卻直接放走,這都是一些隱患,老僕勸過他幾次,可是都沒用,你有機會,好好的勸導勸導他。”阿福說道這裡,也是有些無奈。
聞言,韓林卻沒有出聲,目光在阿福臉上掃了兩遍。
阿福見韓林眼光有些奇怪,知道他心中想些什麼,苦笑一聲道:“韓林兄弟是不是覺得我沒有人情味?是個不念舊情的人?”
韓林沒有出聲,但沉默就表示預設。
阿福再次苦笑一聲,倒滿一杯酒,一口氣喝完,道:“韓林兄弟你還年輕,很多事情不懂。老僕之所以能夠活著,主要是因為無主之城歷來的規矩。但凡是無主之城的城主頒佈的規矩,只要不是太過分,新任的城主都不會廢掉,這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定,誰都沒有打破。”
“那麼說,城主可以換,但無主僕人,卻直到死才換人,也是規矩?”韓林問道。
“正是,這是首任城主頒佈的規矩,雖然一直都沒有新城主打破,可只要是跟隨過以往城主的僕人,也就是留下了一條命而已,跟坐監牢差不多,走又不能走,留下也只是遭人嫌棄。”
阿福有些感慨的說道,回想當初跟著任重,無非就是一條狗,一條可以吃飽的狗,沒有任何尊嚴可言。
“我總共跟隨了四任城主,第一任不說。第二任,第三任期間,我就沒有開心過,我連一個普通的下人都不如,吃的都是殘羹剩飯,這還是他們高興之下我才能夠吃得到。若是換做韓林兄弟你,你還會念及舊情嗎?”阿福說道後面,苦笑的問道。
“對不起,福伯。”韓林還真不知道無主僕人過的是這種日子,不過轉念一想也差不多,誰都不願意接納一個以往城主的舊部,而且還是貼身舊部。
加上首任城主頒佈的不殺無主僕人,但又不能離開,完完全全只能活受罪。
“但瘋人言不同。”阿福再次喝了一杯:“瘋人言雖然說話瘋言瘋語,可對老僕,卻一點也沒有當作外人,什麼事情都交給老僕辦理,卻從不懷疑老僕。”
“這個原因,我只能說是瘋人言太懶。”韓林聞言,脫口而出。
阿福一愣,轉而哈哈大笑:“韓林兄弟,這話我認同,但你千萬不可告訴城主說我認同啊!”
“哈哈,自罰三杯,我就不告訴。”韓林打趣的笑道,舉起酒罈子,幫阿福倒滿,兩人連續喝了三杯,都是哈哈大笑。
邊吃邊聊,兩人都甚是開心,酒足飯飽之後,阿福興致更高,拉著韓林,道:“韓林兄弟,走,我帶你去看看,歷屆城主留下來的一些精心設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