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吧,我也是學了很久才學會在人前哭泣。我也是痛了很久才學會讓人知道我痛。
不管強者還是弱者,神仙妖jing還是人類,只要有心,都需要一個出口。必須有人告訴我們,我們為什麼活著,為什麼存在於這個不公平不明白不美好的世界。生命必須有一個目的,就像命師告訴我那塊水晶是我的命運一樣。
我不滿,但是接受。因為我可以不用再去尋找,因為我心中的空洞可以暫時得到填充。
烏芙絲,如果你認為cynosure是你的出口,那麼不要放棄愛他,因為愛一個人,本就是自己的事。
身後傳來腳步聲,烏芙絲掙開我,低下頭擦眼淚。我沒來得及回頭,身體已被擁入懷中。
梁今也笑道:“原來槍法這麼簡單,改天我來教你,一學就會。”
那男子哼一聲:“凡人恐怕沒你這狐狸的學習能力。”
cynosure只道:“該上路了。”
他領先就走,烏芙絲追過去,那男子大聲道:“反正順路,一起走好了。”一面真的大步跟上。
梁今也沒有動,我奇怪地看他,月光靜悄悄地照著,他的眼睛黑白分明,異常清亮。
“怎麼了?”
“……最近突然覺得,你離我越來越遠,所以想抱住你,不讓你走。”
我笑,“這麼說話倒像是情話了,騙子,你該不會愛上我了?”
他只看著我,說:“你要我愛你嗎?”
“只要你說,我就愛你。”
我們已經東行了七天,一直沒能脫離森林的範圍。
所謂“我們”,包括一位神仙,一隻狐狸,一條母狼,一個凡人,再加一個死巴著不放的黑衣男子。
託梁今也的福,我很快和他混熟了,知道他叫ray,是狼王的近身侍衛,更勁爆的身份是狼王為烏芙絲選的未婚夫!不過這個身份一點保障沒有,烏芙絲棄父出逃,而他揹著狼王來追逃妻,罪名怕也輕不了多少。
現在是正午,雖然沒有表,但大太陽在中天投下熱烈的光,我的肚子咕咕叫都說明了這個事實。
我們在森林裡找到一彎淺淺的溪水,附近只有低矮的灌木,抬頭能看到久違的天空,用手捧水,清澈得看得清掌紋。
旁邊的烏芙絲把臉浸進水裡,喝飽了水就抬起頭甩水,我躲避不及,水珠濺了一頭一臉。
“喂!”我叫。
烏芙絲只睨了我一眼,繼續甩頭,再看不遠處的ray也有同樣的動作,簡直打翻他的酷哥形象。
我懶得和狼計較,站起身,隨手拉過樑今也的白衫擦拭。
這隻狐狸的衣服永遠都雪白雪白,乾淨得像洗淨消毒再烘乾熨平整,簡直可以拿去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