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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迴韓國-----第653章 韓娛“明規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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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3章 韓娛“明規則”(上)

第六百五十三章 韓娛“明規則”(上)

韓娛圈表面雖然光鮮,卻是整個世界的娛樂圈當中最亂、最黑暗的。

到底有多亂?沒人能具體說得清楚,不說各種隱藏在陰暗角落裡的骯髒交易,只說擺到明面上來的五大“明規則”,就可以管中窺豹,讓人汗毛立起了。

韓娛圈五大明規則之一,做藝人先當練習生,管理嚴酷,幾乎沒有自由。

韓國的藝人大多在小學或者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稱為“練習生”。而培訓週期一般是兩到三年,從十四五歲開始培訓,到十六七歲成熟期出道。這個培訓的過程是非常嚴格的,從聲、臺、體、表,包括化裝造型都要學習,而且有嚴格的考核,不合格的會隨時被淘汰掉。而且在訓練的過程中受到責罰,甚至是打罵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練習生最多的時候需要連續訓練二十個小時。如此高強度的訓練,經常會導致練習生髮生骨折事件。

練習生訓練幾年之後,如果沒有出道,就會被送去陪酒,結局和理想天差地遠。更甚的,有的經紀公司表面上包吃包住,事實上卻是把宿舍當成招待所,每次都讓富商入內“選秀”,不知情的練習生被公司以練舞為由,帶到滿是鏡子、鏡頭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動作,以供“驗貨”。

韓娛圈五大“明規則”之二,簽訂“奴隸合同”。

經過漫長的等待和魔鬼般的訓練,一些練習生最終被經紀公司選中進行包裝,簽約出道成為藝人。但這僅僅是開始,韓國藝人的生活並不是想象中那麼光鮮亮麗。而導致韓娛圈“黑幕重重”、藝人不堪重負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奴隸合約”。

誰都知道,藝人是個吃青春飯的行當。合約期一旦超過10年就相當於歌手演唱生涯的全部時間,對於歌手的人格上的主體性和經濟活動會產生嚴重的限制。

公司是韓國規模最大的經紀公司之一,其旗下籤約歌手的第一份合同幾乎都是十三年年限。韓國的藝人多,經紀公司也多,而大型經紀公司只佔整個娛樂圈的百分之十左右。其餘的都是中小型公司。公司的合同尚且如此,那些沒有名氣的小公司中的偶像組合和練習生們的現狀會怎麼樣,很多人都無法想象。對於那些中小型經紀公司的練習生們而言,和公司簽了合約,就相當於把自己的整個人生抵押給了經紀公司。

另外,在所有經紀公司的合約中,都明文規定有“欲與異往。應事先和公司商議,然後接受指揮監督”這類明顯侵犯個人隱私的條文。更過分的還有:交代家庭成員是否有人負債。是否曾有醜聞。談戀愛之前需申報備案。所有私人問題不可隱瞞。個人出國也必須透過經紀公司的批准等條列。

在收入方面,不僅是小公司,大公司對藝人收入的抽成比例也非常高,一般為七三開或八二開,更甚的,還有九一開。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是拿不到錢,甚至有的連基本生活都很難維持。買車?不要想了,很多藝人連坐公交的錢都不一定有,為了省出那點公交費用在休息期間去市區走走。不少藝人不得不省衣節食,從公司配給的餐費中摳出來。

以李孝利還有宋慧喬的名氣,在入股和跳槽ZX集團之前,都只能開得起一輛韓國產的現代跑車,就知道韓國的藝人們受到的剝削該有多嚴重了。

還有公司旗下的天團“東方神起”,據說他們的合同中,在專輯收入的分配一項上。最開始的合同規定是,單張專輯銷量達到50萬張以上的情況下,在發行下賬專輯的時候成員每人能得到一千萬韓元,摺合人民幣五萬多塊。銷量在五十萬張以下的情況下,一分錢都拿不到。後來東方神起名氣起來之後,這一項雖然修改了。然而成員的專輯銷售分配利潤仍然不過是根據銷量每人佔0.4%到1%之間而已,其它的,全部都被公司拿走了。

人都是有慾望的,藝人也是人,當他們出名之後,必然會對公司的合約不滿,從而導致跳槽之類事件的發生。為了防止此類的事件。經紀公司都對其旗下的藝人們制定了超高的違約金條款。如果藝人想跳槽,其違約金會高到他們沒法償還的地步。不說其他更黑的公司的,只說相對來說還算是比較“正常”的公司,其旗下藝人的違約金金額為總投資金額的三倍,總收益的兩倍。如此高的違約金,如果藝人背後沒有人撐腰,也沒有公司願意墊付,誰能拿得出來?所以想跳槽,可以,乖乖等第一份13年合約到期後再說吧。

像李孝利,她跳槽到ZX集團的時候,ZX集團支付給了DSP公司二十億韓元。這還是因為DSP公司清楚夏侯仲英的底細,不敢得罪他。而李浩英當時也想賣他個人情,好日後相見才達成的。二十億韓元對現在的李孝利來說當然不是問題,但是對於認識夏侯仲英之前的她來說,不要說二十億了,連兩億都很難掏得出來啊。

韓娛圈明規則之三,強迫藝人整容,工作強度大。

整容是必修課,不僅韓國的普通人如此,藝人更是如此。

在練習生階段,每個人都要定時接受鏡頭測試,就是在舞臺上讓鏡頭拍攝前後左右各個角度,然後由專業人士給出評估,測試結果就是判斷藝人出道前是否要接受整容的依據,他們將視具體情況接受部分整容,這樣在鏡頭中的每一個側面才能完美無缺。

這條規定沒人能逃得掉,就算對整容很不感冒的夏侯仲英也不能免俗,雖然他對韓國的整容很詬病,但卻不敢讓自己的公司脫離這個規則,成為什麼純天然無汙染的綠色藝人集體。沒辦法啊,旗下藝人不夠漂亮不夠帥氣,吸引不住粉絲,就競爭不過別人啊。所以為了錢袋子著想,還是讓他們成為轉基因的產品吧。

在韓國,電視臺不多,只有那麼幾個,但是綜藝節目卻多達上百個,其比例之高,達到令人咂舌的地步,可以說,把韓國稱為綜藝之國都不為過。

韓國的藝人們多如牛毛,競爭非常激烈,生命週期也非常短暫,久不亮相,管你之前多有名氣,照樣會很快就會變成路人甲路人乙。

比如夏侯仲英,自從被抓回國內之後,除了他和俞月蓉訂婚的時候有訊息傳到韓國被媒體報道出來之外,就沒傳出過任何的新聞了。現在讓他站到首爾的大街上,估計能很快認出他來的,也不會有幾個了。

為了不被公眾遺忘,韓國的藝人們除了要完成錄製唱片、拍攝影視劇等正常工作之外,還要接受公司的安排參加各類節目。連李孝利都不例外,雖然她是韓國歌謠界的一姐,亞洲天后,也還要經常跑節目去亮相,製造各種新聞及緋聞以保持名氣不墜。

大部分的藝人,一天只能睡三到四個小時,其它時間,不是在節目中度過,就是在路上度過。有媒體曾刊出過一份公司SJ組合的工作日程表,他們的工作量幾乎接近24小時。

如此高強度的工作量,不僅藝人自己受不了,連開車帶著他們滿地跑的司機都受不了,所以,在韓國時有藝人發生交通事故的事件發生,都是因累而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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