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瘋老人這瘋話,墨夜猛然道:“我不相信!,哪有什麼神的存在,我從來不相信!”他這話好像是說來安慰自己,但心中隱隱認為是真的,因為自己曾親眼看見過白龍,身上莫名其妙的左臂裡可能還有一條黑蛇,這些,好像只能用神話才能解釋。
“呵呵,我開始也不相信!”瘋老人笑道:“後來我卻相信了,因為學會了化氣成形!”
“你內力這麼高深,怎麼不可以化氣成形?”墨夜不認為這個是相信神存在的理由,他自己都不知道懷疑神的存在是為了什麼,是自己根本不相信,還是逼迫自己不要相信?
“哈哈,你害怕了!”瘋老人越來越像一個清醒的人,指著墨夜道:“這個世界裡,一部分神住在天界,一部分神住在一個叫崑崙的空間,那裡由西王母統領,魔鬼本是一家,但仙族奴役了豐都的一部分魔族,這部分魔族被他們稱叫做鬼,由十殿閻羅和判官統治著,十八層地獄全是用來鎮壓反抗的魔族的監獄,另一部分魔族則在魔界,東海里有通道直通那裡,而仙族住在蓬萊三島,和兩個神人一起守護著魔族之門,防止魔族入侵,而在我們人界裡,不僅江湖沒有消失,武功也在,道術也在,還有妖怪,更有遠古時代的媲美神一樣的荒獸存在,例如龍!”
越來越荒誕的東西在他的口中說出來,好像是一篇詭異的神魔小說,墨夜這才明白,自己幹什麼和一個瘋子較真呢,當下搖搖頭,道:“你先別扯那些,你先跟我說你的化氣成形是什麼?”
瘋老人嘿嘿一笑,道:“你看過電視嗎?那裡面的妖怪隨手一招,就能出現各種兵器.,有一種方法就是我這種化氣成形!”
墨夜按了額頭,認為自己快被這瘋子弄得瘋了,連電視都能扯上。
瘋老人再次用蟻語傳音對墨夜道:“法不傳六耳,你可聽清楚了,我將傳授你的東西為御靈決,全天下就我一個人有,御靈的意思就是駕馭靈力,靈就是精神之力,在精神之力下,調動一切力量進行各種變化,便能夠產生不同凡響的效果,例如我用靈力調動內力,就能凝聚成劍氣!三月可小成,百年才可大成,希望你不斷精進!”說完,再跟上次一般自顧自的唸了起來,墨夜儘管不相信,但仍一一記在心裡。
瘋老人傳完功法後,便嘻嘻笑道:“我再幫你熟悉下金剛不壞神功!”墨夜這次看見他的笑容就早有防備,飛星步急運,想要逃開,但只在瘋老人的攻擊勉強撐過十招,最後仍被他擊打得口吐鮮血,昏迷過去。
又不知道過了多久,墨夜悠悠醒來,發現自己躺在了先前那個角落裡,旁邊仍坐著前兩天看見的兩個乞丐,斷手的乞丐見墨夜醒來,便和藹的笑笑,遞給墨夜一個燒餅,墨夜已經一天兩夜沒吃東西,餓得不成樣子,當下接過就啃,另外一個乞丐又去消防栓那擰了一碗水給他喝了,墨夜這才感覺好了點,便對兩人道:“謝謝你們了!”
“沒事!”斷腿乞丐烏黑的臉上lou出笑容,道:“你趕跑了那群小混混才受了那麼重的傷,照顧你一下是應該的!”
“呵呵”墨夜笑笑,正打算說話,卻發現自己的正前方傳來吵鬧聲,放眼看去,街道中央的涼亭周圍被一大堆逛街的客人圍了個圈,一個個伸長脖子看著裡面大聲鬨笑,不知道有什麼熱鬧好看,便問兩人:“兩位大叔,裡面是什麼好笑的事情?”
“那個啊,哈哈,是一個精神病老人在那!”斷手的乞丐舞動著那隻完好的手,笑道:“警察正拉他走呢,糾纏了半天,他抱著涼亭的柱子就是不肯鬆手!”
聽了這話,墨夜猛然響起那個瘋老人,道:“他是不是面孔僵硬?穿著精神病院的病號服?”
“不是!”斷手乞丐道:“他穿著一件不知道拿來的戲袍呢,腰間掛著把木劍,說是午時三刻在這個涼亭和人青梅煮酒,論武決鬥!”
“難道不是他?”墨夜懷疑是那個瘋老人,幸好傷勢已經好得差不多了,至少能自由活動,便往人群擠去,他現在髒得不成樣子,身上又是血跡斑斑,圍觀的人看見都是紛紛避讓,讓墨夜很容易的擠出了一條大道,直達人群中間。
墨夜一抬頭便瞧見中間有兩個警察和一個老人糾纏,警察在下邊正哭笑不得的看著涼亭上邊,那老人抱著涼亭的柱子竄到了離地兩三米的地方,無論旁人怎麼喊也不下來,
墨夜看清了老人面目後,知道他便是晚上教自己武功的瘋老人,老人身上的病號服不見了,乾巴巴的身體上披了件寬大的俠客衫,俠客衫十分老舊,甚至有些被老鼠撕咬後的痕跡,腰間用一根紅色塑膠繩穿過腰間綁了把劍在屁股後頭,劍外邊用木製劍鞘包著,估計裡邊也是把木劍,確實是能讓捧腹的好笑料。
一個警察對著上面喊:“喂,你再不下來,我們就上來扯了!”
瘋老人看了那警察一眼,道:“男子漢大丈夫,說不下來就不下來!”此話一出,所有人更是鬨笑出聲,墨夜在一邊靜靜的看著,不覺得瘋老人悲哀,卻覺得這些人悲哀,這把爛木劍在他的手上揮出,不會比aK47差。
那個警察也笑了,轉頭對正在打電話的同伴道:“問清楚了沒,知道是哪個精神病院跑出來的吧?”
“不是c市的!”另一個警察道:“局長問過了市內所有醫院,沒有哪個醫院跑出了精神病人,不過,離這三百多公里的Z市在前天晚上凌晨2點左右跑出了一個病人,身上穿著病號服,年紀跟這個差不多,至今還沒找到!”
墨夜此刻內力略有小成,兩個警察說話時雖然聲音不大,仍被他了個清清楚楚,心裡大致確定跑出去的病人就是這個瘋老人了,他2點跑出醫院,3點多就到了自己面前,一小時之內跑過三百多公里,比跑車還快,這是什麼樣的輕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