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頁(承接)就這樣,我用五百萬金幣和總計一百三十一把“寶劍”和“第一軍團”結成了友好夥伴關係。
林風元帥透過他的關係,將我們“中華商行”列為了“第一軍團”的高階軍備採購指定單位,並且給我們辦了一張軍用“通行證”。
有了這張“通行證”,今後整個“青原帝國”任我們“中華商行”行走,而不用擔心過關稅收又或者某個勢力刁難之類的麻煩。
當然“中華商行”和“第一軍團”的合作關係,也將會在明天,不應該說是今天(寫到這個時候,已經是凌晨的零點三十六分了)公佈出來,這對我們“中華商行”下一步的傾銷計劃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也可以將那些對我們“中華商行”眼熱的勢力不敢隨便動手。
因為之前和林風元帥的約定,我們之間的關係就算是他的親侄子、我們的城主大人林南天都不瞭解。
因此,白天林南天才會如此地不給我面子。
現在這個苦果我只能自己嘗。
不過,明天,又錯了,應該是今天白天之後,恐怕我們的城主大人對我對我們“中華商行”將會是另一種態度了。
不過雖說林風元帥給了我很大的幫助,特別是我直爽地將藉助這位元帥大人的勢力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別的勢力侵犯的要求提出得到對方的滿口答應的同時,我也簽下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其中最讓我後悔的還是除“今後每年向‘第一軍團’提供一百萬金幣經濟援助”之外最讓人鬱悶的每個月提供“寶劍”三把的條件。
說實話,我當然沒有將自己手中所有的合金裝備交給林風元帥,白痴才會那樣做。
而好像也知道我的心思的林風元帥一開始的時候,直言讓我每月提供十把“寶劍”;並且,在找到我所說的“鈦”和“鎢”之後,免費為其打造這種“寶劍”,甚至更加出色的元珠裝備。
後者,那是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反正根本不存在那種天然合金以及礦石,答應了也無所謂。
可是前者就完全是不同的一個概念了。
我自己每一個月的生產能力也是有限,畢竟這種事情需要嚴格保密。
除了魯赫之外,也就是我的幾個家臣知道其中的事情。
在這樣的情況,我們自己每一個月都只能生產二十件左右的合金裝備,分出一半出去還不是要我的老命?於是我就開始和這位元帥大人以及軍需官於鵬飛討價還價,把剛開始的十件壓低到每個月三件;原本沒有限定的時間,也被我定為一年時間。
這樣加起來也就是三十六件罷了,還在我的忍受範圍之內。
與此同時,我不得不答應再次用高價購買了“第一軍團”控制下的幾個所謂的“富礦”。
不過不用具體查探,我都知道這些礦藏絕對不是什麼好貨色,一如之前我買下的那些。
唉,現在想想,我都覺得有點憋屈。
實際上,林風元帥以及所屬的“第一軍團”幾乎沒有付出半點代價(“通行證”不用白不用),可是得到的卻是大量的金錢和堪稱“寶劍”的一百多件兵器。
這樣的好事上哪找去?也只有我這樣的送錢送劍的,為的也就是藉助林風元帥以及“第一軍團”的名頭。
具體的發展,還是需要依靠自己,而且在今後發展過程中同樣仍要面對無數的危險。
說起來,還真不知道劃不划算。
就到這兒吧,時間太晚(早?)了,睡覺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