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歲增長,對透骨眼雖不再討厭,卻仍是白紗覆眼,能不用就儘量不用。
試問,誰會喜歡在巨集偉輝煌的宮殿中看到骷髏林立?誰會喜歡登高遠眺時,在滿目蒼綠下看到滿街的骷髏?更何況兒時定力不佳,看了骷髏會做上三天的噩夢,她當然是能避就避。
從小,她就有個模糊的念頭——要隱居。越大,念頭就越清晰。她知道,自己不是個很熱情的人,有那麼點雲淡風輕的xing子吧。
她淡泊名利,她寵辱不驚……所以,她討厭責任,更抗拒成為新一代的土尊。
十八歲時,她下定決心,趁夜遠走,找個有山有水沒有靈的地方隱居,如此就不會有成堆的骷髏礙她的眼。偏偏,古骨族五星尊長只世襲,不傳讓,加上辰門舌粲蓮花兼死纏爛打,害她一時腦袋發熱承襲了土尊之位……悲慘的回憶呀。
她不想隱居了嗎?
當然不是。如果說隱居是圖個清靜,那麼成為土尊,傲視全族,位高權重,同樣能圖清靜。
為什麼?
呵,土星骨宮之內,她一句話丟出去,誰敢有膽子在她眼皮下晃呢,對不?她愛把土宮整成什麼樣都行,種種千步香養養百葉竹,挖個大水池養魚養蛟養黑蛙……哦,她那隻頑皮的黑蛙名叫卷耳,古骨巨蛙種之一,可愛極了。
“隨隨你在想什麼?”
耳邊一聲輕問,鎮隨想也沒想地答道:“卷耳。”
“咯啦!咯啦!”
這是破裂的聲音——美男子的心裂成碎片,補也補不回。
“隨隨啊,我好歹也是你的情人哪,你未來的相公,你不想我,卻去想那隻不可愛的黑蛙?”男人負氣的聲音響起,下一刻,她的臉被一隻手扳向右邊,對上一雙含幽帶怨的眸。
情人?對呵,這個比女人還美豔三分的男人,是她的……心愛之人。
白玉般的五指緩緩攀上他光潤的尖下巴,感受著他冰涼的肌膚。柔軟的指腹一一撫過他的頰他的眼他的眉,在額心逗留片刻,再沿著俊挺的鼻樑滑下,徘徊在淡白的脣角。
他們明明是朋友啊,怎會成了情侶?
四年前,他二十四歲,她二十一歲,那一天,他說他心儀的姑娘是她。老實說,做了十多年的朋友,天天對著這張比自己還美還柔的臉,她是真的沒感覺,只覺得他像一個好姐妹,而不是一個男人。
“怎麼會愛上我的?”——她問。
“ri久生情嘛!”——他答。
從那時起,他對她除了勾肩搭背,在她耳邊追問有沒有多一點喜歡他愛他之外,還多了一個動作——吻她。
從小他就喜歡纏著她,明明有自己的水星骨宮不待,總愛往她的土星骨宮裡跑。她反正是習以為常了,有他不覺得土宮人多,無他也不會覺得人少。她也是真的將他當成好姐妹看的,但,她不排斥他的親近,不討厭他吻她時的感覺,甚至漸漸有了那麼些許的臉紅心跳。如果這就是ri久生情,好吧,她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