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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至尊-----第284章 小人物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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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小人物的願望

什麼是高手?

高手沒有確定的定義。這大概是由於高手不需要定義,能被定義的,都是庸才。當然,這是很偏激的話。偏激就意味著片面,片面就意味著你很有可能會把大象給看成柱子。因此,偏激的話,向來都不可信。所以,這段話其實就是廢話。

但是高手之所以叫高手,至少有一個基本的衡量——那就是他們要比一般人超出很多。

為什麼會是高手?

原因很多。有的因為透過刻苦練習成為高手,有的因為天賦超人成為高手,有的因為絕好的運氣成為高手,而有的則因為種種莫名其妙的原因或偶然或突然或不知不覺地就成了高手……

高手可以有很多種。這很多種中,有的會讓你情不自禁地佩服,也有的則會讓你不得不產生鄙視——就他那樣的貨色,也可以成為高手?

也許一個人三天就可以成為高手,但之後的三十年卻可能再也無法更上一步。

這更上一步所成就的,叫做絕頂高手。

普天之下,絕頂高手只有一種,那就是天賦加刻苦加運氣的配合。

做一份滿分一百分的答卷,答完後,在心中默算是考了85分還是考了90分的,這是高手;而在心中默算著是考了98分還是99分的,這是絕頂高手。

亞歷克斯在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這輩子不可能成為絕頂高手。因為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他的天賦不好。別人看一遍就會的劍法他看三遍還模模糊糊,別人施展一遍就熟練的劍法他苦練十遍還是老走形。

第二個原因,他吃不得苦。總以為身為劍士就已經是傻人了,若是還整天傻不呆愣地勤修苦練,別人練的時候你在練,別人玩的時候你還在練,別人吃飯的時候你在練,別人的時候你還在練,那不是傻上加傻,成了個傻鳥了?

第三個原因,他的運氣特差。他去店裡買劍,若是隻有十把劍的店中有一把劍不合格,那他不管是隨手一拿,還是精挑細選,總之,不管這過程是怎麼樣的,最終,被他買回去的,肯定是不合格的那一把。他去森林冒險,若是這個森林中活動的魔獸一共就只是從一階到三階計的話,那他在外圍隨便逛逛,碰到的就肯定是那三階的。

這三個原因加起來,讓他早早地就對自己是否能夠成為劍師絕望。

不過還好,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在磕磕碰碰中,不知不覺地他就成了高階劍士。還有,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的運氣很差,但是他的命,好像很硬。恁百般折騰,就是掛不掉。

然而和他在一起的人,就往往會搞得很差。

因此,雖然已經成了高階劍士,但沒有人願意和他組隊。所有因為看中他實力而把他招收進去的傭兵團,都會在兩到三次任務之後把他給踢出來——如果那個傭兵團還存在的話。

最後,搞來搞去,實在沒地方可混了,亞歷克斯便做了最悲慘的行當——趟大沙漠,也就是為來往於東西兩大陸作貿易的商隊作護衛。

不知是不是因為所有在沙漠上行走的人都是命比較硬的傢伙,他在這裡混了很久,居然沒有再坑害人。所以,心中對此有點安慰的亞歷克斯,便死心踏地,在這裡混了下來。

和許多商隊裡的人都混熟了之後,商隊裡便會經常有人這麼問他,‘夥計(兄弟、年輕人、大哥、小傢伙),你怎麼會想到到這裡混的?有沒有考慮換個地方?’

而亞歷克斯的回答往往都是這樣的:‘我和你們不一樣,我是高手,到這裡來只是為了歷練。十年過後,我就從這裡退休啦。’

時到如今,一晃眼間,十年已經過去。而亞歷克斯也已經從一個二十歲的小夥,變成了一個三十歲的壯漢。

雖然才三十歲,但是由於常年在沙漠行走,讓他看起來倒分外有點四十歲的樣子。

“其實在這裡混也不錯,這裡說起來危險,其實,真的算起來的話,還不如到森林裡去捕獵魔獸危險多。這裡惟一讓人受不了的,就是食物太難吃了,不是乾糧就是肉乾,除了咬不動之外,嚼到嘴裡還全都一個味兒。所以許多時候我都懶得吃兩樣,只吃肉乾,不吃乾糧。”

聽他這話,同是護衛的隊伍中就有人開始嘻嘻哈地笑。

“那,老大,聽說你這次回去就退休了,有沒有想過要做些什麼?就整天坐著吃躺著喝然後等死麼?”年輕溜溜一看就是剛混進來的小傢伙倒是很有長遠打算,問這話,大半是為他自己將來退休以後幹什麼作參考了。當然,這話的風格也明顯開始帶上了傭兵們惡打趣的模式。

“嘿,小傢伙,你還真別說,有人請我去靠鼻子吃飯呢。”亞歷克斯裝高手的樣子還是蠻像樣的。

“靠鼻子吃飯?亞歷克斯你又吹牛了。我還沒聽說過有什麼人是靠鼻子吃飯的,倒是聽說過在南方有人讓豬用鼻子在地上找蘑菇的。”一個大漢笑道。

“豬怎麼能和我相比……不對,你怎麼能把我和豬相比……也不對,呸!人家可是說好了,一個月十個金幣,請我去給他們聞香水的。”和豬比來比去始終覺得不大對勁的亞歷克斯不賣關子了,直接說出了答案。

“香水?聽說香水很貴的!”小年輕憧憬地說道。

“什麼很貴,是非常貴,非常非常非常貴。我前天還聽老闆說過,最好的香水要一萬金幣一瓶呢。”一個也是二十來歲樣的傢伙說道。

“什麼?一萬金幣一瓶?我的神啊,一萬金幣,那得是多少?”小年輕驚駭並咋舌道。

對於一萬金幣是多少,在場的傭兵還真沒有幾個能有正確的概念的。

“其實,一萬金幣一瓶也不算什麼。聽說在大陸的八大商會聯合舉辦的拍賣會上,有香水賣到十萬金幣一瓶的。喏,就這麼點大的瓶子。”這位‘看起來’年在三十左右的男子,一邊說一邊把兩手的食指並起來,用以形容那香水瓶的大小。

“不是吧?那點瓶子才能裝多少香水啊!還不一次就用光了。”這一次大概這個意思的話,是好幾個傭兵一起說的。

“嘿,這你們就不懂了。要是拿過水袋去裝香水的話,誰買啊,一輩子都用不完。越貴,量越少,才越有人買。一次就用完,那就是頂級品。你想一想,就那麼往身上輕輕一噴,譁,十萬金幣沒了,那多刺激啊!人家那才叫檔次。”亞歷克斯到底是有過見識的,上次來請他的人很是給他講了關於一些香水的事情,因此為番話說下來,很是不同反響。

“哇,亞歷克斯大哥,我現在相信是真的有人請你去聞香水的了。將來要是混的好了,可別忘了小弟啊。”小年輕倒是很能說的開。

“呵呵。”亞歷克斯笑笑,不說話。

他心裡很是期待的,已經有點等不急了。上次請他的那人,為了籠絡他,還順便帶他去看了一場拍賣會。雖然聽說那只是不上檔次的拍賣會,但已經足夠讓他震憾得無以復加了。

想著現在這樣天天白天被太陽烤得要死夜裡又被凍得要死走那麼多路吃那麼多天豬都不吃的東西的情況下,一趟好幾個月才贈六七個金幣的活,亞歷克斯真是索然無味。

上次進拍賣場的時候,請他的那個人隨手就是扔給門童一個金幣的那一幕,徹底地灼花了他的眼睛。那小門童,一天得收多少金幣啊。

想到這裡,亞歷克斯心念欲熾,拿起水袋,仰天對著太陽狠狠地喝了一個痛快。

這將是最後一次,像這樣喝水了。

這個世界上,有的人是裝在這大水袋裡的水,而有的人,是裝在那鑽石瓶子裡的香水。

我成不了香水,也成不了鑽石瓶子,那我至少也要成為能夠經常看到那鑽石瓶子和香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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