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浮生若夢()
2006年年底,我終於,打算要離開北京到深圳了。
衝著誰?
當時丫頭在深圳,弟弟也在深圳,我是尋親來了。
話雖這麼說,丫頭和我在北京也見過面(關於見面的,我在後面再羅列幾篇),自然不是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去投奔的,這一點她也清楚。
再說了,我自己在北京和一大老爺們住在一起,他很不修邊幅,弄得我人不人鬼不鬼的,在一起吃飯都不自在。
那幾天,大學同學小葉子出差回京後立馬開始跟我聯絡,聽說我要離開了,該吃吃喝喝,可是他們幾個都在上班,沒時間。要不,我說送站吧,我一個人也拿不了那麼多東西。一問,才知道他週五就離開了。
接下來是同學cr,這傢伙如果下班後趕緊過去,勉強能趕上,我再告訴同學cc,這邊還有一哥們,三個大男人送站,我應該可以空著手上車了。何況,買的是臥鋪,車上人也不會太多。還好。
北京的幾個老鄉聽到我走的訊息後,積極張羅著要吃次飯,我說要不行就取消了。
小然在電話裡很清楚地告訴我,那不行。
他們,其實大都從網路裡走到現實中的幾個朋友,當時的心情有點低『迷』吧,不想叫太多的人,也不想讓太多的人知道我要離開北京。我在算,我要是在群裡一說我要離開,要不要吃個飯送行的話,20個人是保守數字。
搞那麼大,也沒必要的,心裡『亂』『亂』的,這一次,我想了一下,週四的聚會,肯定要超過10個人。這些老鄉們一個比一個熱情。
謝謝!
此一別,不知何年還能見面。
現在,再用回憶的角度去看那次老鄉聚會,整整15個人吧,好感動!
我那幫老鄉對我特好,2008年下半年,我再去了趟北京,接風時,大概23個老鄉聚會接我;送行時,好像是14人。
他們對我的好,先記在這裡。不扯別的,繼續說離開北京那段輝煌歲月裡的零星記憶——那幾天,北京的一個護士朋友老發簡訊問我,有沒有時間,見一次,我說這一別是永別,你不來我打死不去。
結果,沒等到她,倒也不遺憾,吃吃喝喝,還得名正言順讓我花錢,我哪有那麼傻呢。
本來,離別就那麼簡單。
在離開之前,該見見誰呢?
那幾天,還是和一哥們吃了頓飯,他也是聽到我要走的訊息後才跟我聯絡的。他的帖子在天涯的首頁上掛了很久,強人一個。一聊才發現那哥們是個很有思想的人,經歷也很豐富,可是我不爭氣,聊著聊著犯困,三四個小時後,他看出我的睏意了,就道別了。
再說說深圳。
某個週日,丫頭和我弟弟一起張羅著搬家,我後來才聽到丫頭給他炒了三個菜,做了一個湯,感覺很溫馨。
搬完家後,從攝像頭裡看了個大概,比我這個地方要好多了啊,呵呵。
搬完家後的第二天夜裡,丫頭到1點的時候才回了一條我的qq資訊,我說你怎麼還沒睡呢?
她說,她看著我們聊,看著看著就睡著了。這個所謂的聊,就是在群裡海闊天空地吹牛皮,丫頭不說話,也不表『露』身份,她只看著我聊天而已。
在“看”之前,她給我說了句話,你玩你的吧,我沒事。後來就自己睡過去了……心裡有點歉疚。
又一晚,見她遲遲不上線,發訊息問她,她說,到原來的房東那邊拿路由器去了,聽的我心裡酸酸的。
真心想來,丫頭的肩膀上的確扛了不少東西。
而我總是這樣輕描淡寫地享受著丫頭為我做的一切一切……她在北京的時候,連續吃了半個月的面,那是陪我吃的;到那邊,找工作的時候,還在考慮和我弟弟的距離,或者考慮我的事情,說已經給我買好這個買好那個了,問我還需要什麼等等,讓人感動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她有著超乎自己年齡的成熟與善解人意。
比如,我告訴她,我說我洗了頭後有點感冒。
她就說,那你別洗了,到深圳我給你洗。
我發了一個笑臉過去說,我的頭啊,我爸洗過,我媽和我妹洗過,你就不用洗了吧。
她問我,為什麼。
我說,怕你以後不給我洗了,失落啊。還不如趁早就不給我洗呢。
她說,你胡說。
心裡有夢,也許日子就好過了呢。
感謝丫頭為我付出這麼多。
敲到這裡,自己都笑了。那段時間,丫頭換了新單位,她想用單位電話給我打長途,但又不敢大聲說話,有時候只說不到一分鐘就匆匆結束通話。
我突然感覺自己能包容一切了。哈,看看,自己多偉大。
兩年前的那幾天,真叫一個『亂』。
我,我弟弟,我家丫頭。三個人都不咋的,我從一家文化公司辭職兩三個月後閒得抓風。我弟弟也剛到深圳找了份能混飯的工作,丫頭也是剛剛找了一份月薪不高的新工作。
弟弟知道我要到深圳了,特意取了一些錢出來。
這所謂的一些錢,其實是全部家當吧,就在我要到深圳的前一天拿出來放到錢包裡。他洗澡的時候,別人不知道用怎樣的手段進了房間,把褲子都拿走了,手機、錢包、銀行卡、身份證一切東西都沒了……
當時他告訴我,一夜未眠。
我本想發威的,但後來還是氣消了。一個人在外面不容易呵,何況弟弟從來沒犯過這樣的錯誤。他為了給哥哥一點面子,將兩三千現金丟了不說還要搭上手機、錢包等一系列關乎身家『性』命的東西,那真不是一般兩般的淒涼了,我還發什麼威呢!
畢竟要辦身份證,後來我輕描淡寫地告訴了老爸,他先是責怪,被我說了幾句後,他倒通情達理。那你在網上告訴他,讓他辦個卡後告訴我賬號,我先打一點錢過去,這是天災吧,誰也沒辦法的呀……
我說,不用了,過幾天我就去那邊了,沒問題的。
後來,老爸若有所思地告訴我:你們可別打那女孩子錢的主意啊!
我有點不可思議了,記得初戀吧,那時候是陽春白雪的戀,我就用了人家女孩子幾百塊錢,這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因為分了,錢也沒法算那麼清楚的。
但老爸聽到這件事情後,鄙視了我很久,再後來,我一提到女孩子、女人,不管怎樣,他都會神經緊張地警告我:不要花人家女孩子的錢。
喲,這可咋整。
這就是當時的一些情況,2006年年底,我要離開北京,兩個地方都發生了好多事情。大概,凌『亂』地記錄一下,這些就是回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