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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神仙-----第一百零九章 魔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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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魔元功

第一百零九章魔元功狗急了要跳牆,兔子急了會要咬人。

能夠發現這句極有哲理化的理論之人,真乃是大才也。

因此,人在絕境之時,往往會爆發出平日裡無法預知的能量,俗稱潛力。

凌霄就是這麼一個幸運的傢伙,潛力正處於被激發狀態。畢竟,身處這妖異的神魔地,天曉得哪天自己就一命嗚呼的消失在宇宙之中。

強大的壓迫力,迫切的求生能力激發了凌霄的潛意識,曾今那位靠著牛逼哄哄的老爹凌洪,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的“混蛋小神仙”如今乖乖的憑藉著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化險為夷,至於曾今那骨子裡的囂張跋扈早已經拋到九霄雲外。

沉穩,冷靜,聰明,果敢,一切不符合那個“混蛋小神仙”的字眼如今正好相得益彰的出現在凌霄的身上,真讓殞命仙界的父親和母親甚至師兄弟姐妹們看見,也覺得自己死的不冤枉。

那個不可一世的小混蛋,已經開竅了。

可惜啊,事情總是朝著壞的方面發展,魔族高手已經出動,發現凌霄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凌霄坐在一處隱祕的山洞之中,周邊已經被強大的靈力布上了一層結界,封閉了外界,仔細鑽研著魔族至高**“魔元功”。

這本**凌霄雖然喜歡,但是思索再三之後,骨子裡還是帶著一種強烈的排斥性。這並不能怪凌霄,這方面原因歸於啟蒙教育毒害了凌霄。在仙界之時凌霄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有關魔族嗜殺成性,凶惡歹毒等等負面訊息和新聞。

因此,凌霄心中的這種排斥的威力不下於讓無產階級崇尚資本主義社會,讓資本主義尊重馬克思主義,讓和尚念《聖經》,讓虔誠的基督教徒讀《金剛經》等等。

凌霄不算是一個墨守陳規的好孩子,隱約中帶著一股強勢的反叛性子,當全部領會這強大的魔元功之時,心中還是像北京二環路塞車一樣,堵得慌。

“呼!”

凌霄深沉的呼了一口氣,目光帶著些許無奈的仰望著天空,他確實不知道該不該研習這詭異的魔族**。而且上面有一條關於提升魔元功的方法,這法子…他孃的著實有些駭人聽聞。

吞噬!吞噬元神。

魔元功分為三個層次,倘若按部就班像個乖寶寶一樣提升精神力,一層也需要幾百萬年的時間,若是將魔元功提升三層的時候,哪怕凌霄是神仙,估計也老的放不出屁來了。

而**上介紹,提升精神力最快的方法就是吞噬元神,像魔族那樣張開血盆大口,一口吞下別人的元神。

方法是挺瀟灑的,也是屬於男人的行事風格。凌霄此時也算模模糊糊明白了,為什麼仙界有人崇尚魔族**,說那才是男人的天下。

當時的凌霄不以為意,認為那傢伙是被西王母這個妖婦逼得喘不過氣了,現在想想,這魔族並不是一無是處,最起碼,是個男人都想喜歡魔族這種人神共憤的吞噬法子。

一口一個,多瀟灑!

男人骨子裡就帶有著天生的反叛。絕不是西王母那個妖婦可以理解的。凌霄現在才明白,若是仙界讓一些衝動的漢子掌權,那仙界不早已經成了第二個魔域?

如今,凌霄對西王母有些刮目相看了。這個漂亮的老女人似乎還是有那麼一點優點的。

不不不!

凌霄急忙甩了甩頭,他怎麼能將萬惡的西王母評價的那麼好?不可以!老妖婦就是老妖婦,漂亮也不頂用!

“練就練,怕什麼!”

凌霄深呼一口氣,骨子裡的叛逆立刻就決定了自己的未來走向,手腕一翻,掌心中升起一朵璀璨的靈力,素手輕輕捏動法決,全身立刻閃爍強勁的光芒,拇指大的斑點匯聚胸口處,旋即活物一般挪動。

凌霄放開神識仔細的感受著腦海中那團煙霧的狀況,按照魔元功介紹,當精神力凝聚成元嬰狀之時,魔元功第一層則煉成。

然而,煙霧凝結元嬰狀,總是透著一股邪乎勁,並不是像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般輕而易舉,況且這還是魔族精神力的頂級**。

縱然難如登天,可世俗有句話說得好: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凌霄做事項來都帶著一股不屈的倔強勁,遇強則強,算是對凌霄性格最好的評價。壓力越大,動力越大,大到一定程度時而也可以火山爆發一次,瀟灑的來個烈火焚城的誇張手筆。

算起來,凌霄也屬於那種欠抽型的傢伙。

此時,凌霄十指瘋狂跳動,催動著法決,讓腦海泥丸宮之中的精神力蠢蠢蠕動,越發強勁的靈力湧動後,泥丸宮中那團煙霧像是雕刻的木段,木屑四處飛濺,一個人形雛形慢慢的顯現。

然而,如預期設想那般,泥丸宮的那團煙霧在凌霄費勁九牛二虎之力之時終於像停滯的火車一樣,熄火了。

“呼!”

凌霄嘆了口氣,放開神識無奈的觀察了一眼泥丸宮之中的煙霧精神力,那團煙霧,就算是睜大眼睛看,勉強能看出一點人樣,只不過,這點芝麻粒大小的成就讓凌霄不禁微微搖頭:“難不成真的讓我吞噬元神嗎?哎!”

吃慣了熟食,硬逼著吃生東西,總是有著一股噁心想吐的感覺。凌霄苦澀的搖頭,他自認為自己這一輩子不算是個好人,除了世俗界那些低俗的殺、燒、搶、掠之外,自己乾的壞事也不少。

不過,還真沒幹過吞噬別人元神的事情。

可是,若是不吞噬元神,魔元功就會立刻罷工,保證讓你吃的比豬差,睡得比鬼晚,起得比雞早,幹得比牛累,辛辛苦苦的修煉之後得到的也只是比蝸牛還慢的進步。

這就是魔族得天獨厚的**,屬於男人的行事風格。

吞噬,活生生的吞噬。一口一個元神,要的就是這種爽快的形勢準則。

畢竟,在生死由天不由己的神魔地之中,凌霄可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活多久,雖然骨子裡強勢的不可一世,但是,拗不住這神魔地之中太過強大而變態的高手。能活著走出神魔地…那已經是奇蹟中的奇蹟了。

凌霄雖然這樣想著,心中那股不屈的熱血也慢慢的燃燒了起來。拳頭死死捏住,不屈的望著天空:“我一定會走出神魔地!!殺了狗日的肖楚南。掃平修真界,打入仙界!滅了西王母那個妖婦…”

罵人總是爽快的,爽完之後,凌霄深呼一口氣,手掌一翻,掌心中立刻閃現一柄三寸金色小劍。

凝視著手中的玲瓏神劍,凌霄心中立刻閃過一抹強大的自信。凌霄發現,精神力和兵器某種程度上是掛鉤的,精神力越強,操縱的越是精確,甚至能增幅兵器的威力…

想著想著,凌霄一狠心,強迫著自己接受了吞噬元神的這種人神共憤的舉動。

唰唰唰!

一道道清肅的聲音引起凌霄的注意,慢慢放開神仙般強大的神識朝著天空釋放去,腦海中立刻清晰的浮現出兩位魔族高手。

仔細辨認之後,凌霄發現這兩人最高元嬰期六層,最低元嬰期三層。且兩位魔族之人眼神遊離,雷達似的朝著四面釋放著精神力,像是在搜尋著什麼,凌霄沉思了片刻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凌霄咧嘴笑了笑:“這兩個傢伙應該算是落單的吧。”想著想著,凌霄眼中閃過一絲別樣的光芒,輕聲道:“就拿你們練練手。”凌霄縱身一躍,立刻閃電般消失不見。

“這裡也沒有,到前面去看看。”那位元嬰期六層的魔頭輕聲道,顯然有些不爽這種雞毛蒜皮的找人差事;“要是再沒,我們也回去,太無聊了。”

“大哥,藍尊者可是說了,抓住那群修真人就當是我們的賞賜,直接吞了他們的元神,到時候,我這停滯了幾百年的實力就可以再進一步了。”

“但願能夠走運一點,抓住一個也行啊。”

“你們是在找我嗎?”鬼魅的聲音著實將兩兄弟嚇了一跳,急忙轉身,看見樹梢上靜靜站立一位藍衣青年,二人同時驚呼道:“就是他!”

凌霄聽聞,優雅的笑了笑,腳尖輕點身子弧線落下,筆直的站在地面。手指勾了勾,笑道:“有本事就抓住我,我就站在這。要是沒種就趕快走,去搬救兵去,我知道你們魔族項來都是孬種的玩意。”

“混蛋!偉大的魔神殿下不會饒恕你。受死!”凌霄明顯就是故意激怒著對方,而魔族這群人滿腦子都是吞噬元神那種原始動物的本能,似乎腦子都不太靈光,讓凌霄頗為鄙夷,凌霄真有點猶豫要不要吞了他們像大便一樣的元神。

想著,想著,凌霄就有點噁心的嚥了咽口水,連看對方一眼都覺得自己像吃了蛆一樣噁心到家了,兩位長相勉強過關的傢伙,也讓凌霄有種想狂扁他們的衝動。

“他孃的,為了提升功力,拼了!”凌霄打定注意,以最快的速度解決了這兩個倒黴的傢伙,縱身躍起,手中玲瓏神劍嗚嗚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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