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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中國人-----四 時尚問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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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時尚問題 2

從上與從眾

的確,“合群”才是最重要的。

什麼是“群”?“獸三為群,人三為眾”。獸為群(如羊群),人為眾(如民眾),合起來就叫“群眾”,也就是像羊一樣跟著“牧羊人”(君)、跟著大家一起走的“人眾”。於是,中國人的變通趨時,又有兩條原則。一是“從上”,二是“從眾”,——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最後變成三個人。

其實,時髦幾乎從來就是“從上”的。“上有所好,下必從焉”,歷來如此。“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吳王好劍術,國人多傷疤”,審美風尚的形成往往源於上流社會的好惡與倡導。“一叢高鬢綠雲光,宮樣輕輕淡淡黃,為看九天公主貴,外邊爭學內家裝。”(王涯《宮詞》)宮廷、豪門、都市,從來就是形成時尚、領導潮流的“頭羊”。

這是有例的。比如“長冠”(又叫“齋冠”),是一種竹皮冠,相傳是劉邦發跡之前發明的,所以又叫“劉氏冠”。劉邦發跡之前,不過是個混混。雖然謀了個“泗水亭長”的差事,也不過是個試用的吏員。他頭頂上的那個竹皮冠,又能怎麼樣?只因為它是高祖早年所造,後來竟被定為官員的祭服,而且爵非公乘以上,還沒資格戴。又比如“花鈿”(又稱“額黃”),是一種兩眉之間的裝飾。它的緣起,據說是南北朝時,南朝宋武帝之女壽陽公主一日仰臥簷下,一朵梅花正好落在額上眉間,染成顏色,拂之不去。宮女們見之奇異美觀,便競相效仿,蔚為風氣。李商隱《蝶》詩云:“壽陽公主嫁時妝,八字宮眉捧額黃”,說的就是它。最可笑的是“點痣”,原本是天子後宮嬪妃,月事來臨時,不便奉承龍恩,又不便言說,便以硃砂點面為標記,傳到宮外,競也成為一種裝飾了。

顯然,“從上”就是“崇上”,而“崇上”也就是“崇尚”。一個社會崇尚什麼不崇尚什麼,誰說了算?難道是老百姓不成?當然是“上面”說一不二。何況“跟著上面走”,大家也心甘情願。下層社會對上流社會總是盲目崇拜的,再說也“保險”。因為一方面,懲罰總是“自上而下”的;另方面,也“刑不上大夫”。這樣,從上,就可以避免承擔始作俑者的風險,即便錯了,也不會被視為奇裝異服而受到追究。更何況,在中國古代社會,無論飲食起居、服飾裝扮,宮廷較之民間,都市較之鄉村,上層較之下層,總是更豪華、更排場、更精美、更先進。跟著上面走,就既保險,又可“得風氣之先”,何樂而不為呢?

“從眾”的心理也如此。中國人做事,對錯先不論,只要是“大家”都這樣做了,便先有了三分“合理因素”和“保險係數”。即便果真錯了,也毋庸憂慮會受懲罰。因為“法不治眾”,懲罰總是針對少數人的。要打擊和能打擊的,只是“極少數”、“極個別”膽敢出頭的“分子”。至於“群眾”,則只是教育問題,頂多問個“盲從”之罪。但“盲從”其實是無罪的。因為既然是“盲”,當然也就“看不清”。看不清就不知道,不知者不為罪。何況看不清的,又不止一個兩個,可見不容易看清。是非本不易看清,咱們又有點盲目,哪能不犯錯誤呢?話說到這份上,你就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下去了。

中國人喜歡“從眾”,還因為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的價值都要由群體來確證。這樣一來,群體和他人,便成了鑑定衡量自己言行是非對錯的標準。群體和他人可以做的,自己也可以這樣做;群體和他人都不做的,我們自己就做不得。比如阿Q欺負小尼姑,明明是“非禮”,阿Q也要強詞奪理地說:“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實和尚何曾摸過?又有誰說和尚摸得?沒有。可見是胡說。但阿Q卻非得假定和尚摸過摸得不可。因為只有如此假設,他的非禮才是“從眾”,也才合理合法,心安理得。

既然說話辦事,都是跟著別人跑,用別人的眼睛看事物,用別人的腦袋想問題,按照別人的發生做事情,則一旦犯了錯誤,亦往往不假思索地便把責任都推到別人的身上,委過或遷怒於別人。比如阿Q,捉不到可以咬得很響的大蝨子,便遷怒於王胡;捱了王胡的打,又遷怒於假洋鬼子;捱了假洋鬼子的打,則又遷怒於小尼姑,並把所有的賬,都算到最後才見到的小尼姑身上:“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麼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到了你!”可惜阿Q早生了幾年,又沒有文化,否則他的“調戲”吳媽,完全可以委過於讀了當代某作家的書。然而阿Q也不幸,只好怪小尼姑的臉上,不該“有一點滑膩的東西”了。

這當然很便當,也很省心,只可惜也不會有什麼長進。因為把責任都推到別人那裡去了,沒自己什麼事,自然也用不著反省,用不著改進。一個不知反省的人,對別人也不會有真正深刻的理解;而一個對自己都不負責的人,又怎麼談得上對國家民族負責?如果只是某一兩個人這樣,倒也罷了。倘若全民族每個人都如阿Q,則其前途也就十分堪憂。

“一窩蜂”與“一刀切”

問題還不止於此。

就說阿Q。阿Q的欺負小尼姑,究竟是一時衝動呢,還是預謀已久呢?我們知道,阿Q是個內心沒有成算的人。要說他早就在策劃這樣一個“非禮事件”,顯然不是事實。但要說他從來沒有想過,也不是事實。阿Q有一個“理論”:凡寡婦,都想偷漢;凡尼姑,均與和尚“吊膀子”。如此,則所有的尼姑,便都曾經被和尚摸過。這就使他憤憤不平:和尚摸了,我阿Q沒有摸,豈不是吃虧?那就一定要摸他一次!

顯然,所謂“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實還有一層意思沒有說出來,那就是:“和尚摸了,我也要摸”。換一種更帶普遍性的說法,則是:“別人有的,我也要有。”

這種心理,就叫“攀比”。

中國人喜歡攀比。你穿名牌,我也要穿名牌;你戴首飾,我也要戴首飾;你分房子,我也要分房子;你評職稱,我也要評職稱。反正得“大家一樣,人人有份”。這似乎也很合理。因為依照群體意識,我們原本就是從眾從上,跟著別人走的。既然別人沒有的我們也不能有,別人沒幹的我們也不能幹,那麼,別人幹了,我們為什麼不能幹?別人有了,我們為什麼不能有?

於是,就有了“一窩蜂”和“一刀切”。

魯迅先生早就論述過中國人的“一窩蜂”:一個人在街上吐了口口水,並蹲下來看,立即就會圍上一大堆人。這時,如果看客中有一個人發一聲喊,拔腿就跑,那麼,大家也就會跟著一鬨而散,真不知“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

中國人的這種“一窩蜂”,真是隨處可見,隨時可見。就拿鍛鍊身體來說,喝紅茶菌便都喝紅茶菌,打雞血針便都打雞血針,做甩手操便都做甩手操。最近聽說又有人推出“喝尿療法”,不知能蔚然成風否?當然,身體畢竟是自己的。拿自己的身體去做“一窩蜂”的實驗品,那也最多是“咎由自取”。倘若連國是也如此操作,比如一窩蜂地去大辦鋼鐵,或一窩蜂地去抓走資派,便難免弄得國無寧日。建國後的許多運動,儘管事後證明並不正確,當時卻能毫不困難地發動起來,原因之一,便不能不部分地歸結為這一民族心理。

中同人為什麼會“一窩蜂”?非他,群體意識而已。依照群體意識,凡屬群體的,也一定是正確的,誰願意犯錯誤呢?凡屬群體的,也一定是保險的,誰又願意擔風險呢?就算錯了,犯錯誤的又不是我一個人,吃虧的又不光是我自己,怕什麼!反倒是,如果大家都進步了,都沾了光,佔了便宜,就我一個人落伍吃虧,那才叫慘吶!更何況,中國人早就把腦袋,把思考選擇的權利和相應的責任都交給了群體交給了他人,只怕是連想都不會想,就跟著跑了。

當然也就會“一窩蜂”。

與“一窩蜂”相配套的作業系統叫“一刀切”。所謂“一刀切”,就是對一應問題,各色人等,均不問高矮胖瘦、青紅皁白,一律按同一標準處理。比如,一到六十歲,不論身體好壞,能力高低,工作是否需要,都統統退休。不到年齡而自願退休者,則一律不準其退。這顯然是“一窩蜂”的翻版。但“一窩蜂”是群眾的事,“一刀切”則是領導的事。群眾沉在基層,難免是非不清;領導高屋建瓴,難道也不明事理?不是不明,而是太明,——不“一刀切”,就會“擺不平”。你讓張三退休李四不退,張三不會有意見?你讓王五晉升趙六不升,趙六不會鬧情緒?沒法子,只好“一刀切”。所以儘管誰都明白“一刀切”並不合理,但不管誰當了領導,也都只能如此辦理。

其實,即便“一刀切”,有時也不靈的。因為攀比攀比,除了“攀”,還有“比”。既然是比,就要比個高低,比個優劣,比個勝負,比個水落石出。於是,你蓋三星飯店,我就蓋五星的;你分了三房一廳,我就要四房兩廳。可見,攀比並非就是“人人有份,大家一樣”,骨子裡還是“出人頭地,高人一等”。這樣,從眾,也就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跟著”別人走,另方面則是一心要“比過”別人。因為“跟不上”固然沒面子,“比不過”也同樣沒面子。所以非攀比不可。

這就牽涉到“面子”了。事實上,服飾禮儀也好,攀比心理也好,都關乎面子,而面子,則是每個中國人都不能沒有的東西。

那麼,面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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