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若林猶豫著,他想大聲喊“我是無罪的,有罪的是你們,你們踐踏公正,踐踏生命,踐踏法律,可恥!我要上訴!”但是不知怎麼他忽然想起了二十年前他還是一箇中學生的時候讀過的一篇名為《一份血寫的報告》,那是為遼寧省宣傳部幹部張志新在七五年被槍斃的事件平反昭雪而寫的一篇報告。他是含著熱淚讀完了那篇文章,他從心眼裡佩服、崇拜張志新這個女英雄的英勇無畏,痛恨那些判決、批准殺含張志新的大大小小的可惡官吏。那篇報道中有這樣一段含糊其辭的話:‘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對這句話他百思不解,他是個做事頂真,喜歡刨根問底的人,於是他去問老師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老師說,我哪知道?你去問作者去吧!武若林便真的千方百計打聽到了作者的電話,剛開始作者支支吾吾,但經不住武若林的反覆追問,便說了實話,‘他們把張志新按倒在地,在頸部墊上一塊石頭,不麻醉,不消毒,用普通的刀子割斷了張志新的喉嚨,張志心痛得在地上掙扎,把舌頭都咬斷了。’聽了這個回答,武若林哭了,哽咽著說,“他們怎麼能這樣啊,他們真是法官和警察嗎?張志新是共產黨員啊,他只不過是說了一句毛主席也犯錯誤,他們就這樣對她,這也太殘忍了,簡直不是人!”對方無語。而後來,武若林懷著對張志新崇敬、景仰的心情收集更多的關於張志新事蹟的材料,知道了關於警官們慘無人道的對待張志新的一些不能公開的材料。監獄官覺得這個女人很漂亮,反正是要死了,也不會說話了,不如在供我們這些無產階級革命者消遣一下**。於是他們*了她。然後再槍斃她。據說在當時被稱作正義的槍聲。在瞭解到這些內幕之後,當時在武若林年幼的心靈裡有些恨他曾經無限崇拜的。你也太霸道了,難道說一句有錯誤就該被殺死嗎?難道你真
的就沒錯誤嗎?就憑張志新的死,你就有錯誤,何止是錯誤,簡直是-他不敢再往下想。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社會閱歷和知識的豐富,他覺得自己或許有些誤會了,其實張志新被殺害的時候,已經病危,不能事事,糊里糊塗。退一步想即使是活著也絕不會因為這樣一句話就判處張志新死刑的。有一個材料說,在延安時期,有個老農大罵,被抓了起來。有人主張槍斃這個農民,知道了這件事後急忙把這個農民請到他的住處,在瞭解清楚這位農民罵他的原因之後,不但沒有處罰這為農民,反而為自己部下所犯的錯誤向這位農民賠禮道歉,並且糾正了他手下的官吏們的錯誤。由此推理,殺害張志新的罪責不在,而在那些打著捍衛、擁護旗號的壞蛋所為。天下十有八九的壞事都是這些打著正義旗號侮辱、踐踏正義的壞蛋們幹出來的。而且這種壞蛋永遠不會絕跡。那麼,這些人會不會割斷我的聲帶呢?雖然時代已經進步了許多,陽光縱然燦爛,但總有照耀不到的地方。比如常年黑夜的北極圈。在山高皇帝遠的地方,什麼可能性都會有,比如我本來是無罪的,卻被判了死刑,這就是證明。算了,還是留著自己的喉嚨吧。但是既然法官們又是這樣的民主,也不能辜負了他們的好意。那麼我該說些什麼呢?喊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中華人民共共和國萬歲麼?這種口號已經不時興了,再說也沒用。另外,喊一個人萬歲,這個人豈不是和封建皇帝一樣?張志新在她的遺囑中寫過這類話,還不是照樣被槍斃,被割斷喉嚨。那麼說些什麼好呢?武若林忽然想起了軍旅詩人雷抒雁為悼念張志新而寫的詩,詩名叫《小草在歌唱》記得他曾熱淚盈眶數十遍的誦讀過這首長詩,詩的每一個段落,字句至今記得清清楚楚。於是,他說:“法官,我想朗誦一首詩作為我的法庭辯護詞,可以麼?”
得到法庭的允許
,他朗誦了那首詩:風說:忘記她吧!
我已用土把罪惡埋葬!
雨說:忘記她吧!
我已用淚水把恥辱洗光!
是的,多少年了,誰還記得這裡是刑場?
------只有小草不會忘記,因為殷紅的血已滲進土壤。
因為那殷紅的血,已在花朵裡放出清香。
只有小草在歌唱,在沒有星光的夜裡。
唱的那樣淒涼!
在烈日暴晒的正午,唱得那樣悲壯!
--昏睡的生活,比死更可悲,愚昧的日子,比豬更骯髒!
---我敢說,她沒又想到死,不是有憲法麼?
民主,有明文規定的保障;不是有黨章麼?
共產黨員應多想一想。
法律啊,怎麼變得這樣蒼白?
蒼白的像廢紙一張。
正義啊,怎麼變得這樣軟弱?
軟弱的無處伸張!
------這些人面豺狼,愚蠢而又瘋狂!
他們以為鎮壓,就會使寶座穩當。
他們以為,屠殺,就可以撲滅反抗!
豈不知。
烈士的血是火種,播出去,就能激起四野的火光!
我敢說,如果正義得不到伸張,紅日就不會升起在東方;我敢說,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會失去分量。
殘暴,註定滅亡!
----“我要上訴的,我無罪,不服本判決。”在朗誦完雷抒雁的詩之後,武若林平靜地道。他堅信,烏雲不能蔽日,一手不能這天。飄風不能終朝,驟雨不能盡日,古代哲學家老子這樣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