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的死囚-----正文_二十八、這是草菅人命


寵妻成癮:獸性老公要抱抱 惡魔校草VS貼身女傭 指染江山:攝政毒王妃 七界典獄長 公主不低頭 化星 我的無雙之路 九州仙俠傳 穿越者分享平臺 豪門獨寵之千金冷妻 家有妖狐 恐怖日記 早安!王子殿下 校草是女生:撿個男神寵回家 側妃罪 唐騎 絕豔天下之農門棄婦 肖門明珠淚 撩個青梅伴竹馬 戰魂常隨伊水碧
正文_二十八、這是草菅人命

為此引起的爭執,由刑庭庭長白裕民調解了事。除了這些疑點之外,喬寶山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還聽到了一種更令人吃驚的說法,在對現場屍體的彈痕檢驗時,有個年輕的法醫懷疑留在晉雯美太陽穴上的彈孔像是死者自己把槍口抵在太陽穴上開槍射擊的結果。如果這種推論成立,晉雯美就很可能是自殺。但是這種說法受到了大部分偵查員和另一位法醫的駁斥。理由是現場發現了另一個人進入房間翻動尋找什麼東西的痕跡,而且,晉雯麗頭部和噴濺在臉上的血跡被人揩擦過。死者不可能在死後再揩擦自己的血跡。而喬寶山則認為這恰恰能夠反映留在晉雯美體內沒有經過檢驗就草草處理的*的可疑,這一案件極有可能是那位位在晉雯美身體中留下*的男子所為。

然而諸多疑點的提出並沒有影響審判委員會對武若林死刑的判決。

案件經過五次庭審和辯論,爭執不下。最後提交了審判委員會進行最後的裁決。審判委員會以十一票對四票的表決結果認定武若林有罪,判處死刑,報告及人民法院可準。

在審判委員會的會議結束後,喬寶山激憤地對周利民說:“這樣的判決簡直是草菅人命,拿生命作兒戲。上級儘快結案的指示是聖旨嗎?刑偵、案件審理講究的是證據,是科學和法律準繩,而不是領導的一道命令就可以快速結案的。我們這是法院啊,是代表公正、

公平、和正義的機關,怎麼會這樣?萬一這是一起冤案怎麼辦?一個人被槍斃了是不會重生的,判處死刑的事怎麼可以如此草率?這簡直和殺人犯沒有區別,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一個殺人犯殺人毀掉的不過是一條或數條生命,可法院的冤獄和法官的枉法裁決扼殺的是正義、公理、公平,這比殺人犯都可惡百倍。”

“你說得不錯,這個道理他們也懂,但別人的生命,國法的尊嚴是一件和他們無關的事,假設某個法官錯判一個冤案,錯殺一個人,法律問責這個法官,也同樣以草菅人命罪或判處這個法官入獄或者殺頭,那麼他們肯定不會這樣斷案。只可惜,世界還沒有這樣的法律,所以,冤案從古至今,從來都不斷。”

在武若林的死刑案上報高院複審時,喬寶山和周利民把全部希望寄託在高院的駁回判決上,為此周利民還特意把自己和喬寶山等法官的不同意見寫成材料寄給了高院有關部門,即使是這樣,武若林的上訴還是被駁回了,維持中院死刑的判決。

在院領導委派喬寶山到羈押武若林的監獄送達高院的判決時,他有心拒絕這項任務,但想一想萬一讓馮建剛這樣的半吊子單獨執行這樣的任務更不妥當,便接受下來。

作為一個法官,喬寶山絕對不同情罪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千古不變的律令。但是,武若林真的是殺人犯嗎?刑偵機關弄

出的那份刑偵案卷和所謂的證據太不靠譜,太可疑了,簡直可以用漏洞百出,疑點重重來形容。但是,就是這樣一份漏洞百出,疑點重重的案卷竟然能夠連闖四關,得到四級司法機關的認可。太不可思議了。殺一個人太容易了,但是,萬一是個冤案,怎麼向後人交代?我也參與了此案的審理,而且號稱主審法官和審判長,但我卻對這個案件判決的正確性越來越懷疑,越來越心裡沒有底。這豈不可笑?我們是法官,不是劊子手,證據不確鑿,疑點重重,就草率斷案、殺人,這和劊子手有什麼區別?處決一個證據並不確鑿的犯罪嫌疑人,公理何在?公平、公正的執法原則何在?良心、良知何在?喬寶山心事重重地想。

尊敬的網友:你是不是有工作或是表演得不到認可便有些心灰意懶的體驗?本人也是如此。如果您覺得我的這部作品寫得還不是太爛,懇請高抬貴手,輕輕點選推薦、收藏,這是我繼續刊載作品,不斷更新作品的動力,千萬不要忘記哦!

走過路過的網友,如果覺得在下的小說還寫的還符合您的審美要求,想繼續讀下去,那麼,第一步,註冊通行證。很簡單自己給自己取個名字,再設一個密碼,就可以了,下一步就是收藏、推薦。收藏推薦越多,作者更新越快。後面的內容精彩繽紛,扣人心絃!請註冊、投票收藏吧!這是對作者最大的鼓勵和支援!不甚感激!

(本章完)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