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你怎麼看待這份申訴材料?”等喬寶山看完材料後,蘇琴問。
“如果是就事論事,就這對母子的特殊情況而言,我覺得這是他們自己的私事和個人的選擇,很難說到對與錯,醜惡與非醜惡的問題。公安機關闖入民宅抓這種事很不應該,而且目的、動機不純,甚至很醜惡,就是為了搞錢。尤其是關押他們母子就更不應該,是對人權、公民基本權利的嚴重踐踏。”喬寶山謹慎地道。
“我是問你對**的具體看法。”
“這是一個太**的問題,我不好發言,許多傳統的觀念深入人心,滲透到了每個人的骨髓、血液之中,儘管沒什麼道理,但你無法改變它。不要說如此**的問題了,就一個再簡單不過,容易辨明是非的觀念來說吧,你比如,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孔子說,為小人與女子難養也。孔子說這句話不過是因為他的妻子在他周遊列國時無法忍受寂寞,紅杏出牆再嫁他人,而發發牢騷和個人的不滿,本來是一句純粹的的牢騷話。但就有人把他奉為至理名言,輕視、戕害了中國婦女幾千年。即使是現在仍有人堅持這種既陳腐有荒唐的觀念,你又拿他怎麼樣?所以,一種觀念一旦形成,改變它是非常困難的。正如魯迅先生所言,在中國這個國度,想讓一把椅子改變擺放的位置都是一件很難的事。幾千年的定向思維,一成不變,造成了一個民族血液中的保守。如果就我個人的觀念而言,我不贊成**,而且很厭惡這種事。我以為發生這種事很不應該,而且就個人情感而言,這種情況的發生,讓我覺得很彆扭,甚至很噁心,讓人難以接受。但是,我是個法官,必須講求法理,而不能以個人感情和好惡做為判定是非的標準。我厭惡的東西它並不違法。法律只懲治對社會和他人有危害的事物和行為。而就事論事,他們母子的行為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他人,沒有造成任何危害,所以不應該受到懲處。另外,關於**的社會禁忌,是出於維護社會的最小組織結構,即從維護家庭的內部秩序以及人類的優生問題考慮而設立的。我認為設立這樣的倫理禁忌和柵欄很有必要。否則家庭秩序和規範豈不亂套?但是任何事情都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真理如果不能具體到一定的範圍,而是把它誇大到不適應的範圍和程度,就會變成謬誤。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不能一概而論。涉及到社會每一個人各自的具體,情況不同,生活遭遇不同,就該區別對待。我們拿這對母子的情況來說吧,他們的行為既不涉及社會利益,也不涉及父輩或第三者的利益,那麼,**,純粹是他們母子個人的私生活和性選擇,只要不危害社會,就應該受到尊重。而社會橫加干涉、非議是吃飽撐的,也不乏別有用心者和偽道學家的自我標榜和賊喊捉賊。但是我的觀點只能代表我自己。不好強加於人。”喬寶山說。
“我很贊同你的意見。真的,在剛開初,我聽到這種事,首先是震驚,難以置信,接著是厭惡、義憤,甚至痛恨。不想接受這個案件。但是我是個律師,接受案件不能靠個人感情用事,而應該把法理放在第一位。再看了當事人的申訴和那個母親的遺書之後,我的想法改變了,情感也相應的發生了變化,厭惡和憤怒逐漸消失。開始轉而同情那個不幸的母親。人不能沒有善良,也不能沒有同情心,不能幸災樂禍。那位母親罪不當死,那個兒子也沒有觸犯社會法律,因此,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為他辯護。不能因為維護所謂的道德而喪失理性和良知。更何況道德只和社會責任有關,和社會行為規範和社會利益有關,而和個人私生活選擇無關。個人隱私沒有規範,只要他不涉及社會和他人利益,就是純粹的個人選擇,因此和社會道德不搭界。為了這個案件,我專門參考、研究了一些社會倫理學者和性科學工作者的學術意見,關於**的成因,和生活中的不幸和痛苦有關,一些倫理學者認為,**、婚外情、妓女等被社會認定的醜惡現象,大多數發生在人類的弱勢群體身上。衣食無著、生存條件惡劣、感情沒有寄託、依靠、性苦悶、單親家庭、缺乏關愛、安全感、情感宣洩的空間、物件等等,是造成這些現象得根本原因。因而僅靠簡單、枯燥的所謂理性說教或輿論壓力來勸阻這類事情的發生、發展,無異於揚湯止沸,不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類似問題。而且會給這些弱勢群體帶來心理壓力和疾病,從而造成更大的不幸和痛苦。這無異於雪上加霜。而釜底抽薪的良策,就目前的社會歷史階段的生存條件而論,也並不存在。所以,在不公開提倡、進行心理疏導的同時,認可、允許、不干涉這類現象的存在是必要的。這就如我們不主張食用飯店裡不潔的殘羹剩菜,穿著別人穿過的舊衣物,但也沒權利阻擾、譴責飢寒交迫者的食用
和使用一樣。我們不提倡、疏導是一種關愛,我們允許和認可也是一種關愛。任何一種不負責任的、飽漢不知餓漢飢式的貌似正義的指責都是缺乏善良和同情心的表現。對於沒有傷害社會和他人利益的行為橫加干涉、採取一味的指責、輿論打壓、批評及法律強制,本身就是一種極端自私的,不道德的行為和強者對弱者生存權利和意志的剝奪。此外,就事論事,很多學者認為,**並非都是消極和不可取的,在某種情況下有積極意義,就如我的當事人的母親在兒子少年時期的作為就有積極意義。
有一種意見認為,長期的性壓抑,對人的生理心理發展和工作學習皆會產生消極影響,直至損害身心健康。尤其是正處於生長髮育和心理成長期的青少年,過分的性壓抑可以出現種種神經功能症的症狀,如睡眠障礙、神經衰弱、焦慮狀態、抑鬱情緒等表現。同時在心理上會造成青少年的性冷淡和性扭曲。男女依存,正常的**是人類天性之需,是生理和生活情趣上不可缺少的。如果人為的抑制這種功能,會帶來許多疾病,正常的**可以協調體內的各種生理機能,促進性激素的正常分泌,而且是健康心理需要。但是由於社會道德和法律制度的制約青少年們從外界又不能完全滿足自己生理需求。那麼如何來緩解青少年的性需求呢?一、家庭自理的可能性,青少年想從外界獲得正常的*的滿足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安全的,事實上,他們主要透過三個途徑獲得性滿足:一、透過**來發洩*,這種行為通常是被認作比較安全的手段。但許多青少年卻沒有節制往往縱慾過度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二、是和早戀物件過早發生性關係,但這種行為對女孩子造成的身心傷害卻是非常嚴重的。三、嫖娼,*等犯罪行為也是很常見的極端行為,這些行為不但會把青少年引向墮落,而且極易染上性疾病給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很顯然,以上幾種方式對青少年都有著非常消極的一面,對性的渴求往往會使青少年走向墮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對社會也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讓人矛盾的是在目前這種社會狀況下,我們無法使用封閉和壓抑的方法去避免他們透過各種有害的方式嘗試*。但是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進行有規律的**卻非常有利於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的身心健康。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認識到這方面的重要性,並找出一種無害的、正常的方式來疏導他們的性渴望、滿足他們的性需求,保證他們健康的成長。首先,這種方式必須是健康的,正常的(異性間)性行為。其次,這種行為是不會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的。第三,這種行為應該是在成人指導和控制下的。那麼如何去尋求一個更加合理的,無害的方式來解決孩子們的生理需求呢?這樣看來青少年既然不能從外界獲得性滿足,那我們只能從家庭內部來尋求解決辦法了-----
對於這種觀點,我並不完全苟同。但作為一種科學而很理性的學說見解,我又無力反駁他。時代和社會已經進入科學文明階段,就應該徹底拋棄矇昧主義的性觀念,應該科學的認識性的作用,把人的的生理需求與道德倫理捆綁在一起,不加具體分析,一概排斥是不應該的,就如吃飯,吃自己的飯,無可指責,也不存在道德問題,搶別人的飯吃,就是個道德問題,再如,核物理用於發電、能源,造福人類是好的,但用於製造核武器殺戮、毀滅人類就是大惡。性也是如此,追求個人幸福,無可非議,強迫姦汙他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的基礎上就是作惡。而我的當事人的情況完全屬於前者,因此不應該受到指責、非議,這就是我的觀點。”蘇琴說。
“看來你在這個案子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我基本贊成你的觀點。”喬寶山說。
“這麼說我的這個案子勝訴的把握很大了?”蘇琴問。
“其實這本來就是一個沒有多大懸念的案件,一些長官的意志並不能代表法律德意志,為什麼他們把這個案件的主審權交給我?這就是把一個棘手的難題人給我,怎麼判,我的老闆都沒責任,他好向權力階層推諉責任。但是,我想讓他們大吃一驚,把你的當事人要求追究公安機關法律責任和錯誤羈押的賠償責任併案審理,你看怎麼樣?”喬寶山問。
“這倆個案子併案審理合適嗎?時間會不會不夠用?”
“不存在問題,第一個案子審理宣判之後接著審理第二個案子,趁熱打鐵,要求國家賠償估計沒有多大問題,難就難在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問題,中國的執法者從來不為自己的錯誤買單,辦錯了案子,倒黴的是人民群眾,也就是納稅人的錢包,至於具體的冤案製造者,永遠有理,連觸動他們一根毫毛都很困難。”
“兩個案子同
時在一個下午審理,是不是太急了?我的準備時間不充足。”
“那你就抓緊時間準備吧!”
“為什麼這樣急?”
“因為我可能沒有時間把兩個案子分開審理了,換一個人審理,這個案子又要拖很長時間,我沒有時間了。”
“你為什麼說這樣的話,寶山,你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是不是身體方面出了毛病?要是身體方面的毛病你要告訴我,我們是朋友。”蘇琴擔心地問。
“謝謝你的關心,但不是身體方面的原因。放心吧。是其它的原因,不久你就會知道的。”
“我覺得你的臉色不大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好像很悲觀。”
“不說了,我們下午見,我就不打攪你了。”喬寶山站了起來道。
“寶山,你心裡有什麼事,就不能對我說說?”蘇琴焦急地道。
“你能關心我,我就很感激了。我走了。”喬寶山神色悲慼地道。
午的案件審理,由於涉及公民隱私權問題,採取了小範圍的不公開審理。參加庭審的人數很少,除原、被告當事人及親友外,便是法院刑審合議庭的四名法官。因為案件介於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之間,公訴機關沒有派人参加公訴,由公安機關派代表做為原告自訴案件的控告方,而被告又在另一案件中做為原告,公安機關作為被告。審判長由喬寶山擔任,又是案件的主審法官,身兼二職。
在審判員宣讀庭審內容,原告與反訴併案審理,然後宣佈開庭。案件的原告濱河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郭青宣讀了控告狀。要求以流氓、*亂、**三項罪名,依照法律懲處被告。接著由被告律師出庭為被告辯護。
在辯護中,蘇琴以空前激烈、尖刻、辛辣的辯護詞抨擊了原告濱河區公安分局。這使在場的法官和聽眾為之驚愕。
蘇琴說:“各位法官,審判長,審判員,我今天站在這個法庭上為我的當事人,本案的被告顧忠誠先生作無罪辯護,同時我又是與本案有緊密關聯的另一訴訟案件的原告的代理人站在這裡,現在我向在座的諸位描述一下這一案件的全過程。以便大家辨明視聽。
在一個炎熱的夏日的夜晚,我的當事人顧忠誠先生和他的母親正在自己的屋裡睡覺,他們住的是一個獨門獨院的平房,他們認為他們的環境是安全的。再加上人民公安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所以門窗都是敞開的,沒有任何防範,甚至連窗簾都沒有拉上,就開始脫了衣服睡覺,做他們想做的事。因為天氣太熱了。然而令我的當事人萬萬也沒有想到的是,就在這時,早已經有三名穿著制服的所謂執行公務的某派出所民警潛入了我的當事人的院落。這三位民警要幹什麼?執行的公務又是什麼?他們趴在我的當事人的窗戶下監視著我的當事人的一舉一動,當他們看到我的當事人脫光了衣服睡在一起的時候,他們這些觀察者似乎比我的正在*的當事人都激動,熱血沸騰,當我的當事人結束了自己的行為,這三位民警就衝了進去,並從地上揀起我的當事人剛剛使用過的避孕套包括包藏其中的白色**,像欣賞藝術品一樣欣賞著,又像天真爛漫的孩童一樣問我的當事人:“這是什麼?”
“避孕套和*。”我的當事人回答。
“是誰用過的?”三位民警求知慾望很強烈地問。
“是我們。”我的當事人回答。
“你們是什麼關係?”民警繼續求知。
“我們是母子關係。”我的當事人說。
“什麼,你們還有臉說是母子關係,好不要臉,母子之間能幹這種事?這時**,是傷風敗俗,是道德敗壞,你們知道不?”
“不知道,深更半夜,私闖民宅,你們究竟想幹什麼?”我的當事人問。
“**,母子通姦,比嫖娼賣*都可惡可恨,罰款。”
“憑什麼要罰我們?”我的當事人問。
“母子**,道德敗壞透頂,你還有臉問,賣*嫖娼都要罰款,你們的行為比賣*嫖娼可恥一萬倍,不該罰款嗎?”一個民警說。
“這是在我們家裡,是我和母親的私生活。我們並沒有危害社會治安。”我的當事人據理力爭。
“在家裡就可以胡來,鬼混,就可以母子通姦?簡直不要臉到了家,不交罰款就帶走,到所裡,讓你們的工作單位,讓你們的街坊鄰居聽一聽你們的醜事。”民警說。
網友,又被黑衣人鎖住了,大段的刪了近一千字,VIP章節不夠原來的字數無法上傳,沒辦法只好從後面的章節借了一千餘字不足,重複部分我在後面更新時透過二次修改多增加千餘字不足。愛沒辦法,只好書友原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