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寶山一口氣讀完了那本《伏爾泰傳》.的最後幾個章節之後,掩卷長思,似乎領悟了周副院長為什麼要推薦他讀這本書。伏爾泰的時代的封建君主專制統治無論在歐洲還是亞洲,都已經成為歷史和過去。但是司法腐敗並沒有成為過去,在民主政治欠發達,民主法治尚未深入人心的國度尤其是這樣。中國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專制統治歷史,有兩千多年,官本主義與封建專制的思想在國人的頭腦裡還根深蒂固。老百姓信奉的依然是青天大老爺的人治而不是民主與法制的常態。而很大一部分官吏們信奉的也不是恆態的長治久安的立法原則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他們只對他們的上峰、長官和決定他們命運與前程的當權者負責,對他們個人的一己蠅頭私利負責。而所謂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不過是一種欺世盜名的標榜。因此民主法制建設的道路還很漫長。
喬寶山浮想聯翩。他想到了四人幫時期極左勢力對社會法制的踐踏和無視,在那個時代,個人權利凌駕於法律之上,一言立法,一言廢法,大人物的號令就是法律。在那個時代,究竟有多少無辜的冤魂死於非命,這是一個很難統計而且也無法統計的數字。劉少奇、賀龍、彭德懷、張志新,遇羅克-在那個時代,大人物的生命尚且如秸草,更何況普通百姓的性命。踐踏人權,草菅人命的極左時代總算結束了,社會法制逐漸建立。但是現實卻並不容樂觀,尤其是司法機關執法者濫用特權,借法謀私,草菅人命的黑暗內幕如果揭開來仍然是血淋淋的,慘不忍睹。就如周利民與他在私下談話中提到的八三年嚴打鬥爭時的一些內幕:一個姓王的女孩兒因為和多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而被以流氓罪判處死刑。在法庭上她為自己申辯說:“和我發生性關係的男人雖然有多名,但我們不是同時發生關係的,而是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既不是*亂,也不是賣*,我們是因為相互喜歡,相互生理需要。而且我們並沒有危害、擾亂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我們自已的身體,自己的意願和情感,憑什麼不能自主?現在西方社會早已經性自由、開放了,我只不過是選擇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憑什麼判我死刑?我沒有罪。我一萬個不服,到了陰曹地府我變成厲鬼也不會放過你們再些草菅人命偽善透頂的狗官。”
這個女孩兒當場就被拉出了法庭,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給她,十天後就被槍決了。
這個女孩兒被判處死刑還不算最荒唐的判決。
有一個男青年為自己的女友拍了幾張**照片,男的被判處了死刑,女的被判處無期徒刑。
一個小夥子和人打賭,親了一個過路的女孩,被判處了死刑。
陶結路沒穿警服在電影院門口的停車棚前見到一個年輕人
在車棚裡轉悠,陶結路喊那個人“站住”那人沒有聽從。陶警官就上前攔住那人搜身,發現那人身上帶著一把螺絲刀,就認定那人是偷車賊,要扭送派出所,在爭執中那個年輕人用螺絲刀劃破了陶結路的胳膊。結果是陶結路被譽為和歹徒英勇搏鬥的好警察,受到表彰、嘉獎,而那個年輕人被定為反革命,判刑槍斃。
也是這個陶結路,夜裡帶著兩個弟兄去抓賭卻無意中發現那家徹夜亮著燈。疑是賭博的人家裡有十幾個男男女在一起跳舞。房主是個年輕婦女,叫馮燕,是個年輕漂亮的寡婦。在盤問這些人的時候,那個房主斥責陶結路夜闖民宅,侵犯人權,和陶結路吵了起來。結果被陶結路等人帶回公安局詢問,詢問的結果是挖出了一個所謂的流亡團伙,成員有三百多人。流氓的罪證僅限於跳舞,至於男女*亂只有口供沒有實證。首犯馮燕被判處死刑,其他人員被抓審的三百多,判死緩的兩名,無期徒刑的兩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十三名。判死刑和死緩、無期徒刑的人是因為據口供這幾個男人都和馮燕發生過性關係。量刑輕重不同的依據是,三次行關性系,死刑。兩次以上,死緩。兩次,無期徒刑。一次,十五年以上。僅僅是跳舞舞伴關係,多次聚集,五年以上。但那些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的所謂罪犯沒有一個承認和馮燕發生過性關係,只是憑馮燕的一面之詞的口供,而且即使是這一面之詞在法庭上也出現了翻供。當馮燕在法庭上翻供否認這些人和他發生過性關係時,法庭審判員問:“既然你沒有和這些人發生過性關係,為什麼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會供認呢?”
馮燕的回答讓人料想不到:“法官,如果你現在落在陶警官的手裡,他就是讓你承認你和你的母親與女兒發生過性關係,我想你也一定會承認。因為陶警官有的是讓你認罪的手段,紅巖小說裡白公館、渣滓洞的獄警對付共產黨員的那套東西陶警官都會哩,我一個婦道人家又不是江姐,他要我瞎說,胡咬,我怎麼能不瞎說呢?不信你試一試。”
法庭一片譁然。但這並沒有影響法庭對馮燕的判決,反而以侮辱法官而罪加一等,加速了自己死亡的程序。
陶結路因此案的大功加上與反革命盜竊犯偷車賊的英勇的奮不顧身的表現而由一個普通治安民警被提升為刑警隊的副隊長。
一個農民家裡的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小孩,由於爺爺奶奶看管。父母雙雙到地裡幹活去了。可是這個由爺爺奶奶照看的小孩由於爺爺奶奶照看的疏忽而被家裡養得一隻豬給咬死了。全家人悲痛欲絕,兒媳更是悲憤交加,她狀告派出所,責怪公婆照料不當。正趕上了嚴打湊上級佈置的任務指標,結果是公婆雙雙被抓,判處一個死刑,一個死緩。兒子因為妻子
的多事害了自己的父親和母親而憤怒不已,和妻子離了婚。這真可謂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一個工人偷窺了兩次女廁所,被人發現抓了個現行,被判處死刑。
一個小夥子和一個姑娘談戀愛,多次發生過性關係,後來那個男的和女的不知因為什麼原因反目,男方提出和女的斷絕戀愛關係。女方不幹,就控告男方*了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男方覺得冤枉,就上訴,在上訴期間趕上了嚴打,那個男人被判處死刑,丟了腦袋。
一個叫幕永順的人,將單位一部就電話機拿回家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在嚴打中一事重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一個叫郝偉軍的工人,偷了單位一盒價值十元的電焊條,被判處九年有期徒刑。
一對男女青年在公園裡談戀愛,在親嘴時被聯防隊抓獲,帶女雙雙被帶回了聯防隊,女方出於不好意思,撒謊說是男方強迫她和自己親嘴。調戲她。結果男的在聯防隊的一頓“肉體疼痛教育”的幫助下,承認了在光天化日之下調戲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一個撿了了五元錢的一個皮夾沒有上交,被同事揭發附會成五百元錢,被抓進了看守所,趕上嚴打,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一個因*罪入獄被判十年徒刑,已經在監獄裡服刑四年,在嚴打中,重新被改判成死刑,槍斃了。
嚴打運動發生在八三年,那時喬寶山進入法院刑庭工作還不到一年,沒有資格參與嚴打審判工作,因此對嚴打運動的具體內幕並不知情,也無權接觸那些嚴打案卷。對於八三年的那場嚴打運動的功與過,喬寶山作為一個小人物,基層法官,他沒有理由議論、評說,也不願意評論。那是國家的大政方針,他寧願相信其的正確性和合理性。而對於中基層的警官、法官們在嚴打時期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那些草菅人命濫施刑罰的作為他也是後來才瞭解到的。
那是在九年以後,他成為刑庭的副庭長,在主審一起報復殺人案時,瞭解到那個殺害一位已婚婦女的罪犯在八三年嚴打中就被判處過八年的有期徒刑,被害婦女的死因和八三年的那個案件有關聯。由於新的案件審理扯到了過去的舊案,出於新案件審理的需要,經領導批准,他從檔案室調閱了八三年嚴打時期的一些案卷。這才接觸瞭解了八三年的所謂嚴打的一些內幕和案犯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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