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文書賣方名字清楚,房屋地址、大小等也非常清楚,但買方居然只有一個姓,連名字也沒有。“爹,怎麼不加上買主的名字呀?”黃錦不由有些奇怪。
“喲,真想不到這個小丫頭也會認字。”丁管事不由得詫異地看了看黃錦。
“這孩子……他們自小我都會教些字。”黃仲謙嗔怪地看了下黃錦,應該是怪她不該插嘴。不過黃錦也不在意,她還只是一個八歲的鄉下丫頭,必要時裝傻充愣還是會的。
“真是了不得,仲謙,你家這幾個孩子教的真是好啊!”羅進昌感嘆了一句,看著黃錦說:“白契不需要寫買家的名字,只需要寫個姓氏足矣。”白契就是民契,買賣雙方經眾人見證簽下的就是民契。
原來如此。怪不得電視上經常演一旦房契被人惡意拿手裡,就可以趕主家出門了。這房契買賣上沒有買主全名,拿著房契就等於是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了!
寫完後,黃仲謙又在上面按了手印,里正等人同樣也簽字按了手印。
“好了,你們的手續算是辦完了。我想問下您,這白契需要換成紅契嗎?”羅進昌問。
“自然是要的。”丁管事點頭。
一般買賣雙方在中人的見證下,簽訂的房契叫白契。只要有了白契,就代表擁有了房屋所有權。但白契因為沒有到官府備案,因此,不受官府保護。白契要送去縣衙,交齊了契稅之後,經官府驗證,重新辦理被官府認可的房契,加蓋官印後,才受到官府的保護,又叫紅契。
大明朝律法規定房屋買賣契稅為百抽五,也就是百分之五的契稅。所以這次黃仲謙和丁管事的交易,光稅銀應該就是四十兩,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一般老百姓捨不得交稅,加上去官府辦事,還會得給胥吏送紅包,不然他們會拖著不辦。既要花錢,又要送禮,還得三番五次往衙門跑,因此一般都不願意辦紅契。
但丁管事提出要辦紅契,黃仲謙就有些猶豫。
“你放心,這
契稅我們來交。”丁管事猜黃仲謙擔心契稅的事情,趕緊說。
聽到丁管事這樣說,黃仲謙就放心了。
“按說我們肯定不是後悔。不過……辦了這紅契也好,以後也不怕有啥變故。”黃勝宗趕緊在一旁附和道。
可別小瞧這紅契,主家只要有了這紅契,哪怕是災年、荒年都不怕房子被人侵佔。當朝對於土地和房屋所有權是這樣規定的:凡是在戰亂中被廢棄荒蕪的土地,允許墾荒者佔有和開墾,即獲得土地的所有權。如果原來的主人歸來,由官府就近劃撥荒地抵充,不得從墾荒者手中奪回原有土地。土地可以墾荒,但房屋不同,只要有房契,哪怕逃荒時被人佔了。只要官府有備案,屋主回來後還可以要求歸還。
一切談妥,差不多到吃午飯的時候了。“今天中午就由我做東,我們一起找個地方吃餐飯。”黃仲謙就提議道。
“不用啦,你不用那麼客氣。”丁管事起身。
“一定要請丁管事給我們這個面……這……遠親不如近鄰的……”黃仲謙竟是不知道該如何說下去。
“丁管事您就不要客氣了,仲謙說的有道理,以後我們就是鄰居了……我們去費記吃吧,那裡的三萬蹄髈最是有名。”黃太醫看黃仲謙誠心想請,就在旁邊幫忙勸說,語氣非常恭敬。不過一個管事,黃太醫就如此客氣,不知他背後的主子到底是何來頭?黃錦在心中暗自思量起來。
“那……恭敬不如從命了。”丁管事想了想,終於點頭。
一行人來到了白竹鎮河西村的費記酒樓。酒樓有三層樓高,大紅色的幡子上燙金鏽著“費記”兩個字,正迎風飄展。據說這費記酒店,是白竹鎮上最高檔的酒樓,以一道獨特的萬三蹄髈而聞名。
總算是有機會見識古代高檔酒店的了,黃錦心想還可以看看有沒有機會找到新的商機。這網文裡不是有很多賣菜譜的麼,把那水煮魚、紅燒肉的做法隨便賣一個……得了!想遠了,黃錦趕緊打住,跟著
黃仲謙他們進了酒樓。
按說小孩子是不能入席的,不過因為黃錦、黃鏽兩個孩子都還小,黃仲謙就沒有趕他們走,只是反覆叮囑:“一會吃飯的時候,別隨便說話。”其實不用他說,在家的時候,黃家就有“食不言”的規矩。
酒桌上,賓主盡歡。
吃完飯,羅進昌就帶著白契往袁州府去了。
此次差事,黃仲謙給了羅進昌八兩銀子的中人費,後來又看到丁管事給了他八兩銀子。這年頭中介費原來是買賣雙方各給百分之一,和現代的中介費也差不多。一樁買賣賺了十六兩,羅進昌顯得異常高興,辦事也就格外盡心。而臨走的時候,黃仲謙又給了他五兩銀子:“要麻煩您了,表舅。”這辦事求人難能不出銀子呢,黃仲謙還是一個相當會來事的人。
況家的宅子賣了八百里銀子,給了羅進昌八兩的中介費和五兩銀子的雜費,吃飯花了五兩銀子,剩下七百七十八兩,黃仲謙一回家就到把銀子交公了。又過了兩天,黃勝宗、黃漢和就一起去了趟袁州府,應該是把那個玉佩買回來了。
黃錦現在還是一個八歲的小孩,沒有話語權。所以對黃桂菊的事情她一直持觀望的態度。對於黃家買玉佩企圖矇混曹家的事,黃錦內心也不贊同。其實,對於黃桂菊的婚事,她也不看好。大戶人家的少奶奶不是那麼好當的,更何況何桂菊完全屬於高攀曹家。一是黃桂菊出身不高,二還是個孤女,三孃家沒點勢力,再加上她性子衝動……黃錦幾乎可以肯定她嫁過去後,日子會步步維艱。
說實話,黃錦本身對黃桂菊也一直沒好感。黃桂菊在原身的死亡事件中,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她現在還不清楚。但多多少少,黃桂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黃勝祖出事,黃仲謙一家只得把童養媳的事情放一邊。但黃錦知道,此事在他們一家人心中都有一根刺了,現在只是缺少一個時機,把這刺挑開。到那時候,恐怕大房和二房估計就得分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