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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動漫全才-----第七十五章 食人魔力量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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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食人魔力量手套

“包月制和點數制並存,主推包月制。單純從設定上來講,好像並沒有什麼出彩的地方啊師傅?”

“最基本的線上時長收費方面如果花樣太多的話,信不信懶得多計算的使用者們直接全部跳槽到別人家去?”

“按照點數計時的話,每個遊戲點數十分鐘很好理解,這個是伺服器驗證頻率所決定的。不過點卡的面值和點數是按照和國模式來,還是我們自己設定呢?”

“當然是自己來……”

在常志昊重生前的記憶裡,龍族點卡的價格設定可以說是毫無亮點的——

35元300點,每點十分鐘,跟魔獸世界堅持了十年的30元4000分鐘差的不要太多。

前者每小時費用是0.7元,後者只有0.45元。哪怕在常志昊在原本世界裡重生的一年後,魔獸點卡“漲價”到30元2700分鐘,折換一下的話依然是比龍族低的0.67元。

這也就是說,龍族有沒有什麼別的特點還不好說,這收費標準倒是足足領先了國內十年……

不過就像小魯姐姐在剛才提到過的那樣,其實龍族點卡的收費完全是模仿和國網路遊戲來的,同樣在常志昊原世界的2014年,和國網路遊戲ff14的點卡售價是40元4000分鐘。

有沒有覺得這數字除一下顯得接近多了?

可如果你仔細看一下的話,人家一張卡玩4000分鐘,你一張卡只有3000分鐘,如果總共50小時的遊戲時間用完了還想玩的話咋辦?還得再掏35元唄。

話說這加起來70元可不是個小數字,別忘記了常志昊剛畢業的時候每月工資也才只有700元,而國內現役軍官的工資水平在明面上還是要比同級別公務員略高的。

那麼不管怎麼看,僅僅是為了玩一款網路遊戲五十小時時間就要花費工資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怎麼都太高了點吧?

當然了,第三波當初也沒有太過坑人,因為如果玩家選擇包月制的話,一次性花費300點數就可以玩整整一個月時間。

對於那些所謂的職業玩家,或者業餘時間大把大把的閒人來說,這當然是合算的,可這種定價設定本身顯然就趕走了那些剛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

老實說每月五十小時,也就是平均每天將近兩小時的遊戲時間已經不算少了。如果真的是朝九晚五工薪階層的話,每天下班後能不能有這麼一整塊時間用來玩網遊都不好說,很可能是週一到週五不怎麼上線,到了週末才會玩個痛快。

每月四個週末總共八天時間,每天六小時好像勉強也說得過去了。如果還有餘裕的話,那也索性轉成包月好了?

計算上可能確實如此,但問題在於,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多少人能夠一直保持著理性消費的態度。

而換個角度考慮就是,假設一個人真的從頭到尾都喜歡對每月開銷斤斤計較糾結消費合理性的話,這種人從一開始就不太可能玩網遊還差不多。

總結一下就是,如果遊戲點卡面額和遊戲時間設定不當的話,除了把玩家全部推向包月,就是等於自己主動往外趕人。

包月制度本身沒啥問題,在2001年的網遊收費中甚至可以算作“德政”。可問題在於正常人做網遊是為了掙錢,而不是搞慈善的啊。至少常志昊從主動攛掇小魯代理龍族這個遊戲起,他的目標顯然也不是像第三波一樣,2005年還沒過完就黯然交出代理權吧?

“……好吧,30元4000分鐘,一次性充值可以轉包月。雖然總覺得師傅你報出來的這個數字有點古怪,但至少看起來沒有比其他遊戲便宜太多,也不至於被人家追過來罵壞規矩。不過我還是覺得,這跟直接給月卡定價沒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我打算讓龍族玩家的平均消費達到每月兩張月卡。”

“喂喂,我記得你有說過遊戲費用最好不要超過玩家平均收入的多少分之多少吧?”

“沒錯啊,重點不就是在於平均兩個字麼。”

別說平均,也不要說包月收費了。有了重生記憶中後世那無數“免費”網遊的運營策略打底,就算在2001年,某人也有自信把龍族設定成免費後依然能賺大錢好唄。

當然了,光是在窮人身上薅羊毛顯然是缺乏智商的表現,常志昊所要做的,本來就應該是建立一個窮人玩家少花錢,大款玩家多花錢的“公平世界”。

某人曾經在很多地方都聽說過這麼一個定理,百分之九十的財富集中在百分之十的人群手裡之類。

具體數字上可能會由於傳說的不同而產生些許分歧,但總地來說這個定理能給常志昊帶來的啟發就是,完全可以引入10%的大款玩家來承擔90%的龍族網遊消費。

理論上有了重生前那些運營常識的話,想要達到這點其實一點都不算難。但現在的問題在於,龍族距離正式收費都還早的很,過早暴露這種“宰大款”企圖的話,恐怕最先被嚇走的依然只會是普通玩家……

所以即使已經有了足夠的雄心壯志,某人還是要能夠拿出低調又切實有效的執行細則才成。

……

夜貓同學其實是個很愛面子的人,在現實裡他跟重生前後的常志昊關係都不錯,之所以肯來玩龍族,多多少少也是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款遊戲是某人的徒弟主持運營的,背後還隱約可見常志昊若**黨甚至他自己的身影。

可正因為他跟某個幕後狗頭軍師很熟,所以才無法忍受自己公測的時候跑過來,在明明已經擁有了高麗服和臺服遊戲經驗的基礎上,實際表現得居然比某些親手還差勁的落差。

所以夜貓雖然直到那個陌生魔盜離開的時候都沒有掌握好引怪專用的凌波微步,但他這兩天其實經常趁著四周無人的時候進行專門練習來著。

至於這種祕密特訓的效果麼,很遺憾,跟動漫遊戲作品中主人公們在特訓後能夠得到的提升比起來,根本只有呵呵兩字還差不多。

別說夜貓自己著急了,就連時常從技術那邊定位了夜貓然後偷偷溜來觀望的常志昊也著急的很。

他之所以要預先邀請夜貓這批人提前打下游戲基礎,顯然從一開始打的就是利用這些人來進行合理推廣的主意。

所謂的合理推廣是什麼呢?

初步計劃是以明面上那些有經驗的臺灣玩家為掩護,暗地裡透過事先準備好的夜貓這類國內“親信”,把常志昊起碼四年以上的龍族遊戲經驗,以及相應的遊戲技巧逐漸傳播開來。

透過玩家們在第一階段的努力,使得國內伺服器在最短時間內等級追趕上高麗服和臺服,從此在高等級玩家逐漸變得無所事事的時候,悄悄暴露一些常志昊掌握著的,龍族遊戲的bug,以及這款遊戲從根本上的設計不合理之處。

當然嘍,既然有常志昊在暗中搞鬼,那麼可想而知能夠大規模流傳出來的,都是相對無害,但卻又能切實影響遊戲程序的——比如之前那個引怪步法。

然後,由於高麗遊戲廠商的實力有限,他們即使拿到相應的bug,也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遊戲業一直以來都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設計一款遊戲的策劃人員不見得能保證這個遊戲能夠吸引到預期玩家,或者說肯爽快付費的大款玩家。

而且就算策劃們在設定上做的再好,具體執行的美工和程式能夠將策劃方案做到哪一步實在不好說。那些設定檔裡高大上炫目不已的功能,很多時候壓根就做不出來。

很可能還不是最後做不出來,往往從一開始主美和主程那邊就會直接殺過來……

這其實也就算了,做到一大半臨近結尾的時候改方案,或者發現方案無法執行到最後才是真正要命的。

總之當年高麗國那一批遊戲廠商其實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和國也沒好到那裡。比如過段時間石器的和國廠商就該經營不善賣出版權了。至於天橋哥霸氣地把傳奇原廠買下來這種事情,也都是實際上發生過的。

常志昊從一開始籤合同起就指示著廢狗埋下了各種條款上的陷阱,mad版權那種大概可以歸結為明面上吸引對方注意力的主動靶子,真正有意義的條款上寫明瞭,一旦韓國原廠不能解決實際運營中由於遊戲程式本身所帶來的問題,並且令代理運營方蒙受一定損失的話,代理方有權“自行整改”……

所以像夜貓這樣莫名其妙地掉鏈子,常志昊能不著急麼?

當初被他派出去的人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夜貓這樣缺乏悟性的的確絕無僅有,但這些源點中只要有一個沒有跟上的話,整個計劃的執行進度就顯然會比預期中大幅落後。

更別說陰原廠這個階段只是手段而並非結果,常志昊真心想要實現的,是面對玩家的“合理”收費功能才對!

於是在六月下旬開始的某一天,升級混經驗到無聊後的夜貓開始苦苦練習步法時,他身邊又出現了一個詭異的身影。

不是之前那個魔盜,而是個看起來能夠頂著“絕對障壁”這一聖系法術,在低階怪物中原地站立而無傷的聖弓。

“大哥,我這裡有好東西你要不要?”擺出一副標準的奸商派頭,常志昊操縱的聖弓主動開口了。

夜貓可是動漫遊戲方面的老手,他雖然知道網遊中有不少騙子,但他同樣也迷信那些會突然冒出來幫助主角的神祕商人什麼的……“什麼,說來聽聽?”

“食人魔力量手套,聽說過吧?小說裡主角的專用神器~”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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