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最離譜,竟敢‘放我飛機’(沒來),真是七四五八。為此,我氣了她一個星期多呢!對她不理不睬的。她千方百計地哄了我很久,但都沒效,結果請了我去肯德基大吃一頓才了事,她的荷包也因此而大量出血,啃了半個月的饅頭。哈哈,活該。
小晴連忙擺著雙手,把頭搖得像搏浪鼓似的:“不敢不敢,見過鬼還不怕黑嗎,呵呵呵……”
我哼了哼鼻子,歪著眼盯著她看:“不敢就最好。不過,我量你也不敢。”
第二天的一大早,我就被林琳那三八從**給拖了起來,嚷著要我陪她去逛街。
“小姐,拜託你看看現在幾點鐘好不好,那些檔口還沒開門呢,去那麼早幹嘛!”我睡眼濛濛地咕嚕道。
“不早啦,現在都六點多了,是時候出發了。快起來,我們先去對面那條街吃個午肉拉麵。天啊!我好久沒吃過了。”
“什麼?才六點多呀!我不管,我要再睡一小時。”不管三七二十一,搶回被單倒頭繼續我的冬眠。
“不要啦,拜拖你起床嘛,最多我請你去上網咯。”林琳引誘著我。
我不為所動,閉著眼睛睡著我的大覺。
“好啦,再請你吃冰淇淋。外加一包薯片,再加。。。。。。。”
就這樣,我在她的一而再,再而三的**中,我終於都肯起床了。
我們一道吃完早餐後,便到了步行街去買衣服,林琳眼光挑剔,試了半天的衣服都沒有買到一條合適的。不是這一件的圖案不好看,就是那件的顏色不好看。沒辦法,只好到其它地方看。一去就去了好幾個地方,累了半天,終於買到一大堆“垃圾”,走得我腰痠背痛腿抽筋。我保證,再有下次,打死也不陪她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