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牢獄之災
“救命呀,救命呀!”有幾個人嚇得連忙捂住腦袋,身下已經溼漉漉的一片。
夜澈冷冷一笑,一雙眼睛深不見底。
他們也只有能力欺負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而已。
不過他的紫怡似乎很棒,竟然打死了一個。儘管惹了一身的麻煩。
不過,他寧願有這些麻煩,也不願讓這些人染指她半分。
“說,選第一,還是第二。”冰冷的聲音沒有任何的感情,一雙眼睛冷冷的盯著面前的這些人。
彷彿在看一堆死人。
“我選二,我選二。”一個男人驚慌失措的叫到。
“林助理,放開他。”
“是,夜總。”
“你們呢?選一還是選二。“低沉的聲音極為輕鬆,纖長白皙的手漫不經心的擦拭著手中那把漆黑的手槍。
聽說這款手槍的威力非常的大,他好像還沒有試過。
“這······”剩下的幾個人面面相覷,不知該如何回答。
‘啪’手槍扣動扳機的聲音再次響起,不過這次卻不是對著柱子,而是其中一個人的褲襠。
‘啊······’一聲慘叫瞬間佈滿了空曠的廠房。
剩下的幾個人嚇得魂飛魄散,一雙眼睛驚恐地看著夜澈。
‘我選二,我選二。
“你們要是早點答應,也許這個人就不用死了。回去好好地準備準備,三天之後出庭作證。”
“是,夜少。”
剩下的幾個人搗蒜如泥的答應道。
夜澈冷冷的看了他們一眼,轉身,離開。
那幾個人終於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突然,夜澈的腳步猛地停下來。一雙眼睛似笑非笑的望著他們。
“把這個人的屍體處理掉,千萬不要讓人發現,順便再告訴你們一下,你們家中所有人的資料都在我這裡,如果你們敢做些什麼不該做的事情,我不介意讓你們的家人一起給你們陪葬。”
幾個人一聽,臉色嚇得頓時灰白。
“我們不敢。我們不敢。”
“知道不敢就行,否則千萬不要後悔。”
“是是。”
SHE集團內,張毅一臉興奮的看著夜澈手中的材料,一雙窄窄的眼睛高興地眯成了一條縫隙。
有了這些材料,那舒小姐的官司就好打多了。
門外,輕輕地敲門聲響起。
“進來。”
“夜總,劉市長來了,想要見你。”
“讓他進來。”夜澈的嘴角蕩起一絲冷冷的笑意,這個老傢伙,訊息倒是挺靈通的。
“夜少。”蒼老的聲音帶著一絲笑意傳來。
“劉市長今日怎麼有空前來。”夜澈將一杯咖啡放在他的面前,滿臉笑意的問道。
“夜少,咱們是多年的朋友了,有些話我就直說了。”劉市長剛一坐下,便著急的說道。
“劉市長請說。”
“小霞雖然做了對不起舒小姐的事情,可是她已經受到懲罰了,而且舒小姐也並沒有真正的受到什麼傷害。這件事能不能就這樣算了?”劉市長的語氣中帶著一絲懇求,畢竟是他的外甥女有錯在先。
“看來劉市長很喜歡那個外甥女嘛!”夜澈一臉笑意的反問道。
他這個舅舅當得還真是合格,竟然為了一個外甥女低三下四的過來求他。他記得幾年前劉市長的女兒為了嫁了他,曾在家裡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折騰了幾個月。劉市長也硬是沒有求過他,今天······
“夜少和我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有些事情我就不瞞你了,我妹妹過世的早,小霞是她留在這世上唯一的東西,所以這些年,我對她難免寵愛了一些,還請夜少多多見諒。”
“你有個妹妹?”夜澈的眉毛輕輕地挑起來,他怎麼沒有聽他提起過。
“我和我妹妹從小就失散了,那時候我家裡窮,我妹妹為了供我上學,所以就和村裡的人一起出去打工,結果卻被人販子給拐跑了,我也是一年前才找到她們,不過我妹妹已經死了,只留下小霞這麼一個孩子,所以我難免對她寵愛了一些。”劉市長的聲音有些嘶啞,一雙渾濁的雙眼裡佈滿了血絲。
夜澈一愣,顯然沒想到劉市長會說出這麼一段故事來。
張毅的眼睛卻已經紅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妹妹竟然只剩下一個骨灰盒,這也算是一個人間悲劇吧!
“我可以放過你的外甥女,不過你必須保證紫怡會無罪釋放,否則,我會繼續追究她的責任。”
“這······”劉市長有些猶豫的說道,他雖然是個市長,可也不是事事都可以做到的。
“這是我的底線,如果劉市長不能保證紫怡的安全,那我也不會保證你的外甥女會絕對的安全。”夜澈的聲音逐漸冰冷下來。
那個女人害的紫怡受了這麼多的罪,她竟然還想全身而退,這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那我試試吧!”劉市長說的有些勉強,畢竟這件事情不歸他管。
所以他也沒有把握。
莊嚴肅靜的法庭上,夜澈臉色陰沉的看著站在被告席上的紫怡,垂在兩側的雙手緊緊地握著。
張毅則一臉笑意看著對方的辯護律師。
聽說那位律師在律師群裡也是鮮有敵手,看來這次他是棋逢對手了。
片刻之後,庭審開始了。
對方律師十分優雅的向法官鞠了一個躬,便直接來到紫怡跟前,一雙又細又長的眯縫眼中,藏著難以掩飾的銳利。
“請問舒小姐,事發當日,你是否在掙脫了他們的禁錮之後,才拾起了一塊石頭向我的被害人砸去。”
紫怡微微一愣,眼神有些猶豫的看著張毅。
張毅給了她一個安慰的笑容。
不管她怎麼說,他都一定要幫她打贏這場官司。
“是。”清冷的聲音緩緩響起。
廳內頓時響起一片嗡嗡的聲音,許多人都在那裡交頭接耳。
那名律師的臉上閃過一絲得意的神色。
一雙眼睛斜斜的掃了張毅一眼。
“法官大人,這件案子已經有了結論,被告舒紫怡掙脫我被害人的禁錮之後,沒有逃跑,而是選擇了將其殺害,致使我被害人當場死亡,這是典型的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