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人民力量
對於糖人禮物,夏冰馨顯然很喜歡,這是天下獨一無二的禮物……儘管她一點也不虛榮,但在眾人豔羨的目光當中還是覺得有些得意,這是花多少錢都換不來的!
跟賣糖人的老人告別,本來林傑還想付錢,可老人說什麼也不要。一再強調擺攤不是為了賺錢,而是不想讓這門手藝失傳。林傑的糖人讓其也算是大開眼界,自然不可能收錢……
送夏冰馨回去之後,林傑也回了家,燒烤攤那邊他去了也沒有太大的用處。
第二天重磅新聞播出,綁架兒童犯罪案件破獲,詳細案情震驚了全國。像如此大型的案件,幾十年內都沒有發生過……通川市公安局對外的報告當中,寫了有人在警方之前破獲了這件案子,並且解決了整個犯罪集團,之後還通知了公安局營救受困小孩。
只不過此人並沒有留下姓名,甚至連一點線索都沒有留下……一時間整個破獲綁架兒童犯罪案件的無名者成為了眾人追捧的英雄,在網路上更是紅透半邊天。可能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個連面都沒露,只是因為事蹟而成為網紅……沒有人追究其殺了犯罪者!
不僅如此,這件案子還牽扯到一個小有名氣的醫學研究者譚永博,正是他才是案件的始作俑者。他用活體在做實驗,並且花大價錢購買活體……警方佈置下天羅地網,逮捕譚永博手下的助理,可譚永博卻一口咬定跟助理毫無關係,警方也並未找到譚永博的實驗室。
譚永博的事情,本是高度機密,因為譚永博還沒有認罪伏法。可不知道網路上怎麼就把這件事情給傳開了……一時間民怨激憤,有好事者對譚永博進行不同程度上的人身攻擊!在網路上謾罵這個人渣,已經完全不能發洩情緒……
譚永博一時間成為了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更有小孩的家長聯合了一幫人將其狠狠揍一頓!譚永博要不是躲著點,一天之內不知道被揍了多少次……
他只能向警方求助,可警方還正找他犯罪的證據,自然不可能理會這些事情……況且要是被民眾認為警方在袒護犯罪者的話,那麼警方的公信力便會急轉直下。
譚永博所有的住處在網路上被人肉出來,每一個住處門口都聚集了不少人,一旦發現譚永博的蹤跡,便會毫不猶豫的動手。反正法不責眾,警方也不可能將所有鬧事人抓起來……
譚永博根本不敢去常住的地方,也不知道躲在哪個角落瑟瑟發抖……
綁架案通報的第二天,網路上的熱情依舊不減,全都是活捉譚永博的資訊……
“譚永博這個混蛋,喪盡天良,居然用小孩子做實驗,這種人應該下十八層地獄!”
“十八層地獄根本不能懲處這傢伙,應該千刀萬剮,永世不得超生!警方到現在還沒有這傢伙犯罪的證據,看來這傢伙肯定要死扛到底了……”
“當初解決了整個綁架組織的英雄,你在哪裡呀?趕緊出手把譚永博給宰了呀!這種人活著簡直就是在浪費空氣,比那個綁架組織的罪犯還要更可惡……”
“我覺得暴力根本解決不了問題!為今之計,還是要找到譚永博犯罪的證據……發動所有人找到這傢伙的實驗室,法律自然能做出公正的裁決!這傢伙也活不成……”
“他奶奶個腿,現如今僱傭一個殺手多少錢?有沒有土豪贊助僱用殺手,解決了那傢伙?”
“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要是沒有土豪的話,乾脆大家眾籌……每一個人拿出一些,總能湊夠那麼多……為了那些孩子的安全,這傢伙當然不能逃脫人民的審判!”
眾籌這事一出,網上如同掀起了無數大浪一樣,眾籌的數額很快速就達到難以想象的數字。
當天晚上譚永博頂不住壓力,直接到公安局自首,對於他來說公安局才是最安全。就算他承認所有的事實,畢竟那些孩子得救了,他的罪責也不至於死刑那麼嚴重……
要是還繼續留在外面,可能他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被殺死了……民眾對於他的怨恨程度,遠超過他的想象,網路上眾籌僱用殺手幹掉他,那可絕對不是開玩笑的……
他對於從犯罪組織買小孩的事實供認不諱,卻不肯透漏實驗室的細節,一旦牽扯到用活體做實驗,他的罪可能就大了……買賣人口的刑罰可還沒有那麼大,而且他也沒有成功。
警方自然不可能就這麼放棄,你譚永博買了這麼多小孩,又不說用途,傻子都知道當中存在問題……當然還要繼續展開調查,至於譚永博根本不用理會,這傢伙巴不得早一點判刑!
這個時候又顯現出人民群眾的強大,警方接到一封電子郵件,上面詳細的標註了譚永博用來做活體實驗室的地址……至於電子郵件的來源,警方卻無從查起,很明顯這是一個高明的駭客所做的手腳,郵件流竄了全世界好多個地方的伺服器,才發到警方的郵箱裡……
警方馬上派出了隊伍,果然在標註的地點找到譚永博的實驗室,裡面多數東西已經被清理……可遺留下來的東西還是相當有價值,而且還在實驗室的周圍發現了屍體,不止一具!
這些死去的人都是成年人,在警方的丟失人口資料庫完全能匹配到……
警方掌握的證據已經足夠宣判譚永博死刑,即便譚永博一句話也不說……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譚永博把一切都說出來,他在研究人體基因的改變……
從兒童綁架案告破的三天之後,法院就開庭審理了譚永博,綁架組織已經全軍覆沒,那件案子自然不用審理。但譚永博所犯的罪行也是罪惡滔滔……一審判決譚永博死刑,立即執行!
這個訊息一經發出,網路上一片沸騰,很明顯對於這個判決,大家都相當滿意……
“這種傢伙,就應該受到這樣的刑罰!要是在古代的話,可就不是這麼簡單,直接凌遲處死!”
“儘管這傢伙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可對於那些孩子來說,可能一輩子都無法磨滅這一段昏暗的記憶……還是希望這樣的人越來越少,不要再對孩子下手了!”
“我看還是法律責罰力度不夠……一旦涉及到兒童販賣或者是綁架,犯罪者就應該直接宣判死刑……或許這樣還有鋌而走險的人,但勢必會減少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犯錯成本實在是太低了,才有這些傢伙去做這樣的事情……”
“或許國內的法律從一定程度上有些滯後,但國家也還在積極地探索,或許未來會變得更好!比如這一次,就給了犯罪分子一記有利的耳光,讓想犯罪的那些人三思……”
“對於譚永博的判決還只是一審判決,按照這種人的性格,肯定會繼續上訴,也不知道二審會是什麼樣的結果!還能不能繼續保持這種重罰力度……讓那些想犯罪的人收手!”
“二審問題應該也不大……這罪已經是鐵板釘釘了!再怎麼逃脫,也逃脫不了了……”
“從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人民群眾的力量還是強大,要不是眾籌僱用殺手幹掉譚永博,或許這傢伙根本不會自首……想要抓到這傢伙估計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吧!”
“眾籌那邊據說已經開始退錢了,那傢伙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就用不著私下裡解決了!”
“話說這一次多虧有人找到譚永博的實驗室,否則的話這事情還沒有這麼順利……據說對方是很厲害的駭客,傳送的電子郵件連警方都找不到來源……網路上厲害的駭客也沒有多少個,要查起來估計也並不是那麼困難!”
“前有誅殺整個犯罪集團的無名英雄,後有不留下姓名的駭客英雄……忽然覺得我們的社會大有希望,只要我們團結,罪犯將無所遁形……”
“我倒是覺得,這個誅殺犯罪集團的無名英雄和駭客英雄像是一個人……”
“不會吧……一個人身手那麼厲害,還能擁有那麼厲害的駭客技術,這還是人嗎?”
“不管怎麼樣,還是發動所有人的力量,找到這兩個人吧……”
網路民眾口中的英雄,此時已經到了孫明義的別墅,一連兩天孫明義打了好幾個電話,還讓孫雅靜跟他說了一次。他實在不知道如何拒絕,也只能欣然赴約了……
別墅的保姆似乎認識林傑,直接開門將他引領到院子當中……
院子正當中擺著一個棋盤,孫明義正跟一個穿著白色唐裝的老人下棋,老人的年紀跟孫明義差不多,也是六十多歲的樣子,卻眼神銳利……
只是抬頭看了林傑一眼,又繼續低頭看著棋盤!
孫明義全神貫注,注意力全都在棋盤之上,根本就沒有注意到林傑的到來……
兩人下的象棋,也已經到最後一決勝負的關鍵,此時每一步棋都相當重要,錯一步就是輸!